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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卡上显示的是代发工资,打官司单位不承认是他的员工,这样的情况对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0 15:38:36 2次浏览

关于问题工资卡上显示的是代发工资,打官司单位不承认是他的员工,这样的情况对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静中见真境】的最佳回答:

这个情况我经历过,员工起诉我们分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公积金,工资是其他公司代发。

因为我这是我人生第一次仲裁,也不知道说啥,就死活扯他们不是我们招聘的,工资也不是我们公司发的,全部的罪行我统统甩给总部。简言之,总部要他们干活,跟我分公司有毛干系。

裁决书下来了,我赢了,美中不足的就是我也不知道裁决书是按哪条法律判我胜诉的(原文大致是根据仲裁法,劳动合同法,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2】、来自网友【十字坡店主】的最佳回答:

虽然你可能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别人也都知道你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但是法律不会这样认为,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必须摆事实拿依据。因此,打官司如果你拿不出别的证据,法院有很大程度上会裁判公司获胜。所以你必须也要举证,即使你是对的。

现在你们的争论点是:你是这家公司的职工还是代发公司的职工,也就是你是合同工还是劳务工。

我看有很多人说可以查考勤记录、工牌、工资签收表来作为证据,用这些东西举证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如果你是劳务派遣公司职工,你上班的公司也可以有考勤记录、工牌、工资签收表等相关东西,所以,这些东西不能完全证明你是公司职工。

要证明你是否是这家公司职工,最简单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劳动合同和五险一金证明。

当然,如果你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交五险一金,那就很难说的清楚了。要真的是这种情况,你只能追加代发工资单位为被告。虽然麻烦,但是如果没签合同,没交五险一金,你还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

【3】、来自网友【老钟聊托育】的最佳回答:

你这个问题,简单到让你不敢相信:

你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只要你能说出公司的名字、地址、几个在职同事的名称,以及某个区域的大致布局,就足够了。

剩下的,就是用人单位怎么证明你不是他们的员工了。只要他们不能证明你不是他们的员工,你就是他们的员工。所谓的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发放记录,都不是证明你不是员工的有效证据。

因为,劳动仲裁的举证规则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相结合的规则。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因此可以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是,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你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4】、来自网友【刘仕祥演讲思维课】的最佳回答:

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现在面临的是如何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

其实,从现实的实践中,证明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不仅仅是靠工资的记录,还有很多方法可以证明你跟公司有劳动关系:

第一,保留你的考勤记录

如果你能够获得在公司的考勤记录的话,比如,公司的打卡信息,人事人员找你签字确认考勤的表格,你可以拍照留存等。

通过考勤记录,也可以证明你是该公司的员工。

第二,工资签收表

法律规定,公司发工资之后,公司需要找员工签字。当公司找你签字的时候,你可以找理由拍下来,作为公司给你发工资的证据。

第三,书面劳动合同

我相信,现在很少有公司会不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因此,直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是你跟公司有劳动关系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第四,五险一金的缴纳记录

如果公司没有跟你签署劳动合同,那如果公司有给你缴纳五险一金,也是可以证明的。

第五,工牌

员工的工牌也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你可以拿着工牌去申请仲裁。

第六,同事的证词

如果上面的证据都没有,那你可以找几位同事,让他们帮你作证,证明你是该公司的员工。

总之,要证明你跟公司有劳动关系,办法有很多。我相信,公司是赖不掉的!

【5】、来自网友【劳动法说】的最佳回答:

我承办过一个案子,员工入职十年,没有劳动合同,刚开始几年的工资是由其他公司通过银行发放,最近几年的工资才看得出是现公司所发,从银行打印的往来清单(可作为证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

经查工商登记,发现代发工资的公司与现公司在法律上毫无联系(有联系的话可作为证据)。

这有什么影响呢?由于公司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涉及我委托人的赔偿金,计算赔偿金就必然涉及工作年限,没有证据证明工作年限,那赔偿金额就会明显缩小。

有人说,工作年限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确,法律是这么规定的。现实中公司会出示跟我们同样的证据,它算完成了举证责任,而我们无法反驳。所以,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这一规定上。

由其他公司代发工资,极少数企业是有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开脱自己的法律责任。当然也不排除这其中有一部分企业初创时不规范。

员工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尽可能地举证。关于举证我在前面已有过回答,可以参考。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公司有不规范的地方,需要留个心眼,适当保留一些原始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有的时候拿出手机随手一拍也行。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工资卡上显示的是代发工资,打官司单位不承认是他的员工,这样的情况对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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