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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是怎样侦破的?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1 00:19:46 3次浏览

关于问题案中案,是怎样侦破的?一共有 4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淮北日月升】的最佳回答:

小案子意外牵出惊天大案线索

2016 年,一名高姓嫌疑人因为行贿被抓。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显然,多数情况下,行贿是比较小的案子。尽管小,但是必要的流程还要走的。警察将高某的血样采集,检测 DNA 数据以后上传数据库,却发现系统报警。原来,高某的 DNA,与二十多年以前的一起恶性大案-白银连环杀人案留下的 DNA 信息高度关联,经研判高某和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的嫌疑人,属于同一家族的男性。因此,警方将高某家族的近亲男性逐一采血检验,终于锁定以前这起惊天大案的嫌疑人,就是高承勇。于是,不久,高承勇就在当地一所学校的小卖部落入法网。

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是何方神圣?说它是惊天大案并非危言耸听。

“88·5·26”案件:白银公司 23 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经勘验,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 26 处”。

“94·7·27”案件:白银供电局 19 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 36 处。

“98·1·16”案件:白银区胜利街 29 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 16 处,双耳及头顶部有 13×24 厘米皮肉缺失。

“98·1·19”案件:白银区水川路的 27 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 8 处,左乳头及背部 30×24 厘米皮肉缺失。

“98·7·30”案件: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 8 岁的女儿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98·11·30”案件: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家中被杀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 22 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00·11·20”案件:白银棉纺厂 28 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人杀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

“01·5·22”案件:白银区妇幼保健站 28 岁的女护士张某在家中被害。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 16 处,并遭强奸。

“02·2·09”案件:25 岁的女子朱某在宾馆客房中被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

2001 年 8 月,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后公安部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将前述案件并案,确定为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尽管各级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此案,但案件迟迟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显然,这是一个穷凶极恶、不计后果的歹人。

在这案件的侦破过程中,警方采集了 23 万枚指纹,比对则进行了至少十万枚。几百名警察走访了上万个家庭采集了上百万的信息,但是案子毫无进展,这个嫌疑人犹如石沉大海,一点信息也没有得到。

从第一个案件到最后一个案件,中间隔了十四年。

从第一个案件到嫌疑人高承勇被抓捕,一共隔了二十八年。

这期间,警方做出了多大努力,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尽管这么多案件,采集到嫌疑人的指纹、脚印、DNA 信息,但是,无数次比对,连嫌疑人的影子都没有一丁点。唯一指的欣慰的是,这些案件,警方都采集到了不少关键的物证并一直完好地保留下来,为后期最终破案创造了条件。

2019 年 1 月 3 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高承勇被执行死刑。

高承勇,实际上智商并非出众,但是为什么能逃过法网进三十年?

第一个原因,阴差阳错。简单点讲就是一些偶然因素的“巧合”。

高承勇流窜作案,居无定所,无稳定工作,其中有好几次,都差一点被警方列入重点名单,但是都莫名其妙地逃过了追查,例如,警方查兰州,他却到了白银,警方查白银的时候,他又到了青城,等警方查到青城的时候,他又到了巴彦淖尔,再等到查巴彦淖尔,他却已经去包头了。这实际上是一系列的巧合,并非高犯本事通天。

第二个原因,侦查思路有问题。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警方的侦查思路还有很多局限,尤其是基层警方,多数没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对于手段残忍的杀人手法认知还停留在情杀、仇杀等报复性心理层面,侦查方向大体沿着熟人作案方向进行,然而本案的特殊性在于,高承勇就是一个变态狂,随机杀人,把杀人毁尸作为一种性宣泄方式,这样动机逻辑,非常罕见,常人无法理解,因此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也就难免走弯路。

第三个原因,技术、装备的局限。

前便已经说到,高承勇落网,得益于 Y-DNA 检测这一先进技术,当时要是有这种技术,也许案子早就破了。另外,案发时,警方大规模的数据库尚未建立,全国警方资源的共享还难以做到,这都是案件难以侦破的原因。

【2】、来自网友【细说人情冷暖】的最佳回答:

2007 年内蒙古,一位村民母亲去世,他决定把母亲和父亲合葬在一起,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父亲的坟墓里居然多出了一具白骨,当真相被揭开让人简直难以置信。

村民小高的父亲 35 岁就去世了,母亲不愿改嫁,独自将 3 个孩子抚养长大。 好不容易孩子们成家立业,该是她享福的时候,年仅 65 岁的她却因病去世。

母亲弥留之际唯一的心愿就是和丈夫葬在一起,对于母亲的这个愿望,作儿子的自然责无旁贷,可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他们挖开父亲的棺木时,里面居然多出了一具白骨,看起来也有些年头了。

兄弟几人觉得事有蹊跷,急忙报了警。 法医赶到时推测出这名死者大概身高在 1.72 米左右,年龄可能在 28-35 之间,而死亡时间估计也在 1998-1998 之间,算起来也差不多有快 10 年了,然而奇怪的是近几年警方都没有接到过报案说附近有失踪人口。

于是警方就开始根据那个时间段,在当地进行逐一排查,主要就是调查那些突然失去联系的失踪人口,首先进入警方视线的是村里一户人家的女婿小冬。

据当地村民反映 1998 年的时候,小冬和村里一个叫小梅的姑娘在闹离婚,其实小冬是不愿甘心离婚的,所以离婚之后他还一直过来闹事,只要喝多了就会在院子里骂骂咧咧,说小梅无情无义,嫌贫爱富什么的。

有一天下午小梅父亲和小冬大吵了一架,当时村里的人都知道,小冬临走时还放下狠话:“我不会放过你们一家的。” 可奇怪的是,自从那天以后,小冬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他具体去了哪里,村民们都不知道。

小冬家和小梅家相隔几个村子,随后警方赶到了小冬的老家,邻居们却说他们一家早就搬到了另外一个省份,而且说小冬已经出车祸死了。

警方又不远千里找到了小冬的父母,他们证实小冬确实三年前就死了,与小梅父亲没有关系。

与此同时另一个与案发时间点吻口的男人浮出水面,他就是隔壁村 1998 年失踪的一个专门替人放羊的男人小亮。 小亮当时是负责给全村人放羊,每晚轮流去村民家里吃饭,可某一天他却莫名奇妙地失踪了,最后一个接触小亮的李某说道:“当时小亮曾对他说过,放羊的工资实在是太少了,他已经找到了新工作,晚上就要离开。”

可是奇怪的是,他连行李都没有拿,而且村民们还欠他一万多元的工资没有给,按道理来说即便是找到了新雇主,工资肯定是要结算清楚的,再说当时村里还比较落后,晚上根本没有通往县城的汽车,那么他到底是怎么离开的呢?

有些村民欲言又止,最后又道出了一段隐情,就是有人说小亮和李某的媳妇有暧昧关系,很有可能李某恼羞成怒把小亮给解决了,警方随即又赶到了小亮的老家,据小亮的父母说他们儿子已经很多年没回家了,一直联系不上。

警方本以为案件就要水落石出了,可结果却是让他们大失所望,因为小亮父母的 DNA 和那具白骨并没有血缘关系,这个案件又再一次陷入僵局。

好在事情又峰回路转了,某一天警方在一个村子排查时,听一个村民无意中说起,村里刘老汉家的四儿子,离家很多年了都没回来过,而他的家人似乎一点也不紧张。

刘家的四儿子小明,小时候因刘老汉家里太穷,怕养不起这么多孩子,就把年仅三岁的他送给了外省的一户人家收养,只不过收养小明的那对夫妻,家里的日子也并不宽裕,只是因为夫妻两人无法生育才决定收养一个孩子。

小明得知自己是被收养后,长到 18 岁的时候嫌养父母家里太穷,就偷偷跑回了自己的家,当时刘老汉一家人也是比较高兴,毕竟如今日子好过了,儿子能回到自己身边也是好事,为此他还特意带上礼物去养父母家道歉,并给予了一定的补偿,也承诺将来两家人当亲戚走。

可让刘老汉万万没想到的是,小明却是个好吃懒做的人,他总是一天到晚地在外面游荡,给他找份工作吧! 做不了几天就各种理由不干了, 后来渐渐地在村里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

刘老汉发现后,就会教训他,可让老人没想到的是,这小明不仅行为不检点而且还把父母不放在眼里,如果刘老汉没拿钱给他,还会对自己的父亲动粗,在他看来这都是刘老汉欠他的。 坏事做多了,最后小明因为盗窍坐了 3 年牢,按理说如果他能够洗心革面也不错。

结果他出来后不仅不知悔改,反而把自己的不幸都归咎到父亲的头上,对父母的打骂变本加厉。刘老汉经常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生了个这样的儿子真是自讨苦吃,这天小明又找刘老汉要钱,因为他不愿意给,结果被小明打瞎了一只眼睛,当时刘老汉自己去了医院,回来的路上越想越气,那个时候小明喝醉了酒,还威胁道:“你不给我钱,我就让你两只眼睛都看不见。”

也正是这句话让刘老汉忍无可忍了,这天晚上他趁着小明睡着了之后,就走到他房间,先是用绳子把他捆起来,然后掐死了他。后来又叫来了其他几个儿子,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把小明埋在了别人家的坟墓里,我纳闷的是干嘛不埋在自家里的祖坟里呢?

当警方怀疑到刘老汉头上时,此时已经年近 70 的他,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声称自己不后悔,说这是在为民除害。

还有一个疑点这里说明一下,放羊的小亮事后被找到,他说当时他确实和李某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当时李某也扬言要弄死他,结果他吓得连夜骑着摩托车就跑了,连工资也不敢再回来拿,后来又怕李某找到家里去,这么些年他一直隐姓埋名。

结语:

如果不是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估计这件事不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一切都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吧! 这起案件一开始是扑朔迷离,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真相居然会是这样。

刘老汉身为父亲,遇上这样的儿子是他的不幸,也值得人同情,可是即便是儿子再坏,也不要知法犯法,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子不教父之过。对于这样的儿子,一开始就不要心慈手软,自己制不了,就交给其他儿子好好管教。

养儿不孝,父之过,有因必有果。

【3】、来自网友【北山阳坡】的最佳回答:

我三叔是位退休老刑警,前段时间给我讲了一件他参与侦破的案件,令我印象十分深刻。

2007 年的一天晚上,我们市的一处夜市发生了一起打架斗殴事件,辖区派出所出警,我三叔他们正好办完案子经过,看派出所民警人手有点紧张,就过去帮忙。

斗殴事件很简单,就是一帮地痞因为酒后闹事和几个吃饭的民工起了争执,地痞们打了民工,民工报了警。

我三叔他们帮民警把斗殴双方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正准备要走,他们队长突然停下脚步,盯着一个民工打量。

那个民工看上去很普通,就是丢到人堆中找不着的那种。三叔问队长怎么了,队长摇摇头,没说话,走过去和那个民工聊了起来,就是一些家常话,哪儿的人,家里几口人,什么时候来青海的之类的问题。

那个民工表现得很正常,语气不卑不亢,有问必答。聊了一会儿,队长客气地和他告别,带着三叔他们几个刑警走出了办公室。

出了办公室,队长让三叔把值班民警叫了过来,叮嘱他先不要让那个民工走,刑警队要核对一下身份。

三叔他们几个问队长到底怎么了?队长说他感觉那个民工的眼神不太对劲,不像一般的民工,而且和他聊天的时候感觉也很古怪,那个人对答如流,好像事先背过台词一样,总之这个人身上有问题,很有可能背着案子。

后来经过侦查审讯,那个民工身上果然有案子,而且是大案,他在河南老家因为工资纠纷杀了老板夫妻,跑到青海,躲在一处建筑工地当小工,没想到因为一起小小的打架斗殴被抓住了,而且他还没动手,心里肯定憋屈死了。

三叔说他永远忘不了给那个民工带上手铐时的那种眼神,非常阴鸷狠毒,散发着一股完全不加掩饰的杀气。那天在派出所他可能就是在不经意间露出了这种眼神,而那一瞬间又正好被刑警队长捕捉到了,凭着一个老刑警的职业素养,他敏锐的意识到了其中的问题,从而破获了一起大案。

【4】、来自网友【爱咩咩的老羊】的最佳回答:

20 多年前,苏北某市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

有一天,一个年轻的警察曹某找到当年在一起工作的女同事,告诉她最近单位要提拔一批干部,自己要做出点实绩来,请她帮个忙。

这个女子是个热心人,看当年的同事如今当了警察,人家请自己帮忙,也就很爽快的答应了。警察给了她一张电话卡,要她到街上无人值守的电话亭里给个女人打电话,就说你的丈夫某某某现在在我的手里,你们要想让他活着回来,就给我拿出几十万元钱,否则就再也见不到他了。过几天,换个电话亭再催催对方。小警察再三叮嘱,这是一次反绑架演习,一定要像真的一样。我要拿到钱,才能被提拔。还要保密,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这个女子很兴奋,能参加警方组织的反绑架演习,这是件很刺激的事情。很有使命感的女子按照曹某的要求在电话亭打了电话,对方也在哀求说家里没钱,请她高抬贵手,把人放了。女子就像电影中看到的绑匪一样,说了该说的话。

过了一天,女子又换了个电话亭打电话,催对方赶紧交钱。既然是演习,就要像真的一样。

很快,来了一帮陌生的警察,把她带到一个宾馆。一个年龄稍大的警察核对完女子的身份之后,很严肃的说:“你这两天,给没给某某某打过电话?”

女子感到奇怪,这不是你们警方搞得反绑架演习吗?还来问我啊?

女子坦然地说:“打过电话啊,一共打过两次。”

“你为什么打电话?”

“哎~,这不是你们警察搞得反绑架演习吗?还来问我啊?”

这下子,问话的警察懵了,怎么回事,我们搞得反绑架演习?

问话的警察回过神来,“是谁叫你打电话的?”

“你们市局某某部门的曹某啊,不信的话,你们找他问问不就清楚了吗?”

情况马上反聩到就在隔壁的 C 局长。这是个从警几十年在省内赫赫有名的刑侦专家。

C 局长脸色凝重了,市局某部门确有一个曹某。难道真是曹某让女子打的电话?

C 局长下令,请市局纪委协助,请纪委了解情况的名义,立即控制曹某,对其审查。

原来,这不是一场演习。

前两个月,有人报案,说家里的男人失踪了。当时,警方调查没有找到线索。

前两天,原来报案的人又向警方报告,有个神秘的女人打来电话,说男人在她手里,叫拿出几十万元现金才能放人。

失踪案竟然在这时冒出了线索。

警方立即布控。在女子打第二个电话时,锁定了她的方位。

曹某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他幼年习过武,当过兵,曾经在一次全国性的比赛中拿过名次,后来在社会上又闯荡了几年。两年前,被招进了警察队伍。

曹某被纪委喊去了。他以为纪委也就是了解点什么违纪的事情。谁知道,竟是刑警支队的一帮干将。

问话直截了当,为什么叫女人打电话要钱?

C 局长同时安排人对曹某的家进行搜查。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曹某抵抗不了多久,终于精神崩溃了。他交待了犯罪事实。

原来,2001 年下半年,曹某炒股亏损严重。刚开始炒股时,曹某还赚了点,曹某又向亲友借了一些钱想多赚点。谁知道全赔进去了。他看了描写香港巨匪张子强的影视片《插翅难逃》以后,产生了效仿的念头。他分别找到了杨某某、吴某某、钱某、侯某某,五人多次聚在一起密谋,形成了绑架勒索获取巨额财富并杀人分尸隐匿的共识。

2002 年春节前后,曹某选择了也在炒股的被害人耿某某为绑架对象,耿对外宣称自己有 200 万元的炒股资本。曹某认为这是个财主。耿某某哪里知道,炫富将给自身带来灭顶之灾。

事先,曹某等五人商定了行动方案,并在两个人家里进行了演练,曹某、钱两人还分别购买了安眠药、尖刀、绞肉机、垃圾袋、复读机、塑料桌布等作案工具。

3 月 4 日中午 12 时许。曹某将耿某某骗到自己家里,又和其他几个人骗耿某某喝下掺入安眠药的红酒。曹借口下楼买烟,躱进书房。在曹的指挥下,其他人把耿按倒在床上,用胶带捆绑起来,又拎来一桶水,把耿的头摁在水里,逼着耿说出股市资金帐号和密码。侯记下后将纸条递给房间里的曹某。曹通过电脑网络查询,发现只有 29000 余元的资金,又专门跑到某证券公司营业厅核对。同时将耿帐户上的股票卖出并修改了交易密码。曹回来后,五个人一起商议,觉得钱太少不值得提出来分掉,又决定按原计划将耿杀掉分尸灭迹。吴、钱二人把耿的头部摁在水里,致其被呛死。五个人一起动手,用尖刀和钢锯在曹的卧室里分尸,又将部分尸块放绞肉机里绞碎。后来,又将尸体残块及耿某某的衣物运到侯某某单位的锅炉房里焚烧灭迹。

过了两个月,曹某还不罢休,买好电话卡和手机卡,又以单位要搞反绑架演习,自己冒充绑匪成功拿到钱才能通过考核,才能被提拔为由,找到过去某工厂的同事帮助打电话。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曹某的心机颇为精巧,几乎没有什么漏洞。可是,百密一疏,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

C 局长深知,曹某某的罪恶恐怕不仅于此。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深挖余罪,终于又查出 1996 年 6 月 4 日,曹某某在深圳打工期间,伙同徐某在深圳图书馆附近一家银行,抢劫正在银行取钱的吴某 4 万元钱的犯罪事实。

原来,曹某就是一个混入政法部门的犯罪分子。

杨某某、吴某某、钱某、侯某某、徐某先后被抓获归案。

实际上,曹某还有更加“宏大”的计划,比如,打算绑架一个著名的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也打算弄枪抢劫银行,搞出件惊天大案。可惜,他再也没有机会了。

办案人员发现,曹某某是个罕见的冷血的暴徒。他的阴狠毒辣,就连和他在一起作案的杨、钱、侯、吴等人都感到害怕。为了摆脱控制,这几个人甚至动了制造交通事故除掉曹某某的念头。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曹某等人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案中案,是怎样侦破的?】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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