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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杀人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警方该如何破案?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13 09:53:04 4次浏览

关于问题如果说杀人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警方该如何破案?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精彩 Now】的最佳回答:

现在不是处处皆有监控吗?我们宿舍小小一栋楼,基本是低收入,门口就有 5 只监控

【2】、来自网友【华哥健康跑】的最佳回答:

不爱我就去死。

一个家族的成年人接二连三的出意外,有的重伤,有的离奇死亡。这和一个女人的执念太深有关。

早年,下乡男知青曾救起过一个被毒蛇咬伤的女知青,女知青死里逃生从昏迷中醒过来,她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俊逸不凡的男青年,又得知男青年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芳心暗许,不可抑制的爱上了对方,然而,她注定要失望了。男青年有女朋友,也一同上山下乡,两个人情投意合,门第相当,即便这个女朋友矫情,啥也不会,但他就是爱她,是他眼中独一无二的风景,被救的女知青很贤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经常用有限的食材做出无限的美味佳肴,即便是一个土豆,她也有本事把它做得色香味美,她深知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男人的胃,自从动了心后,她就格外关注他的动向,再加上知道了他是高干子弟,她就更加热心肠了,她深知自己家境贫寒,前途未来一片迷茫。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情感,她决定拼了。于是,她时不时的制造一点偶遇。

然后做一些拿手菜给大家吃,表面上给大家吃,实际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时间一长,大家都晓得了她的小心机。男知青的女朋友也很生气,闹着分手,男知青好话说尽对方才打消念头了,自那以后,他决定远离这个女人,不愿意去招惹是非。女知青看他这样,心如刀割,她质问她,我哪点不好,我长的好看,会做饭,文化也不低,唯一差点的就是不如她的家世,男知青笑了笑,你很好。女的一喜,接着,男知青又跟了一句,可惜我不喜欢。女知青一下子噎住了。

回到城里后,男知青和女朋友两个人喜结连理。女知青只好嫁给了当初一直做自己舔狗的另外一个男知青。可惜,男人得到了就不珍惜,尤其是在她生了女儿以后,时不时的拿话刺激她,打骂更是家常便饭,骂她是贱货,烂货,别人不要的渣滓,自己只是个捡垃圾破烂的人,经常打得她遍体鳞伤。这样的日子女人过不下去了,她原本打算既然得不到所爱,不如找一个爱自己的人。没想到这个男人翻脸比翻书都快,关键是还重男轻女。女儿几岁后,两个人离了婚。女人艰难的带着女儿讨生活。去了魔都,没想到却巧遇了她当年求之不得的男人,此时的男人更加成熟儒雅,早已经冷却的心又活泛起来了,生活的磨难让她的心态格外扭曲,凭什么你们就该衣冠楚楚,我们母女就该流离失所?要是当年你娶了我,我至于过得这么凄惨吗?我哪点配不上你?我这么喜欢你,你凭什么不喜欢我,你个渣男,贱男人。

那个女人有什么好?她根本配不上你。这一切都是拜你们所赐,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女的年纪大了,就找了一份护工加钟点工,有时候也连带做做保姆,一天几份工,连轴转,目的就是为了养女儿,让女儿接受好的教育,有个好出息,不要像她一样被人看不起。刚好,她打听到她做保姆那家和这个男知青是至亲,一天,凭栏而立的那家男主人后背被人猛地推了一把,惯性使他往前猛的一冲,如果不是在二楼的话,估计已经摔死了。当时,家里没人,保姆也走了,他奇怪的揉揉头,不会是被鬼推的吧。等救护车把他拉走后,女的才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原来她是假装离开,目的就是害人后不露痕迹。实际上,她还真的没有暴露,毕竟那个年代并没有监控视频。第一次得手后,她磨刀霍霍,她才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是和他沾亲带故,都该死。

那次中秋节,他们家决定庆祝一下,邀请了亲朋好友,其中就有男知青一家,她看着男知青家的儿子,小小年纪就是一副小绅士的样子,更是恨得牙痒痒,她想到自己可怜兮兮的女儿,没有漂亮裙子,就连吃根雪糕也觉得是世间最好的东西了,凭什么?凭什么我女儿就该受穷?凭什么你们就该高高在上?我女儿本来就是公主命,都是你这个臭小子,不过她倒是没有对小孩子动手,估计这也是唯一一次良心发现吧。男知青夫妇并没有认出她,她被生活已经折磨得面目全非了,在他们眼里,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保姆。当天夜里,月满西楼,桂子飘香。一些人兴致勃勃的在院子里赏月,吃月饼,喝桂花酒。她拿出一瓶自己加料的桂花酒,那是她分几次从药店买来的安眠药,她等的就是这一刻。

看着喝完酒就晕晕乎乎的大家,她想,冤有头债有主,你们两口子跑不掉。于是,她将男知青推下院坝里的鱼塘,女主人喝得少,只是微醺,女主人被她一拖,拼命挣扎,她大声喊救命,但却微弱游丝。女的苏醒打破了她的计划,她就用石头砸了她的脑瓜子几下后,看她被砸晕过去,然后仔细的把所有证据和痕迹抹掉,然后,又把这些个昏睡人身上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月饼也用袋子装好拿走,女儿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月饼呢?另外把那瓶带料的酒也带走了,她却忘了,这样的酒根本不是她这样的人买得起的。这也成了破案的关键 。

次日凌晨,她带上搜罗的东西和女儿离开了,她把昨天偷来的钱物规整了一下,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她本来想把酒瓶扔掉,可她实在态喜欢这个玉瓶的材质了,相当雅致高贵,可以当花瓶用。往后余生就和女儿相依为命吧。而这边人家一死一重伤,保姆自然进入了警方的视线,保姆却人去楼空。由于当年办案条件过于简陋,此案也就不了了之。一转眼,十多年过去了。女儿也上了大学,女的凭着当年昧来的黑心钱,挣下了一笔不小的身家,要说她的确头脑聪明,很有经商头脑。女儿放暑假,带了几个大学同学来家里玩,其中之一就是那个小正太,他们见面并没有引起任何波澜,时隔多年,大家都不认识对方,再加上小孩子变化大。女的早已不是当年保姆那畏畏缩缩的样子,人家可是小有名气的乡镇企业家了,时不时捐点款什么的。

当天夜里,小正太发现自己房间里有一个花瓶特别雅致,他只觉得眼熟,鬼使神差,他拿起花瓶,看了一眼瓶子底部,这不和家里大人经常喝的一种洋酒瓶子一模一样吗?这种洋酒的价格可是很昂贵的。第二天,他夸女孩家是土豪。买得起那么贵的名酒。女孩反驳他,我们家以前很穷的,我妈妈以前是做保姆的,这是主家送给她的一瓶酒,她一直舍不得扔掉。有什么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快的抓不住。回到家后,他一直惦记这档子事,于是就问他妈,爸爸当年怎么死的。她妈把前因后果说了出来,说他爸爸的胃里检测有安眠药成分,而茶水里没有,只有酒里有,可惜其他所有的酒里都没有发现,不过却发现少了一瓶酒,说到这里,她愤愤不平的说到,那个保姆,可真是恶毒啊,我们家和她无冤无仇的,她为什么要害我们?害你爸爸?小正太福至心灵,一下子串联上了。他说同学家也有这种洋酒瓶子,她妈以前也是做保姆的,后来才发迹,小正太的妈妈更加愤恨,她自然发迹快,把人家身上所有的贵重物品一扫而空,然后,问了问如今她的住家地址,小正太的母亲直接就给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说了十多年前的那桩命案。

后来,公安机关很是费了一番周折才令她招供,可以说是丝丝入扣,入情入理,让她辩无可辩。尤其是在法庭上,当年的两个知青见面后,由于她衣着体面,保养得益,所以,几乎没有悬念,小正太母亲很快就认出了她。女人的心思敏感,容易记仇,她几乎下意识的就想到了当年那个女知青准备横刀夺爱的那一幕。她不由得为女人这可怕的执念和报复心给惊呆了。

女人临刑前,小正太母亲去看了她,主要是想欣赏一下她的狼狈不堪,她却吐出一口浓痰,眼睛猩红:姑奶奶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年放了你儿子一马,当年他睡了,我其实很好下手的。小正太母亲不由得脊背发凉,忍不住后怕的落荒而逃,身后却传来女人肆无忌惮的嘲笑声。

老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只要做了,就一定会有线索留下,警察叔叔自然就会根据蛛丝马迹侦破,在办案条件那么简陋的年代很多命案都告破了,更别说现在大数据平台,高科技年代。奉劝大家切莫作奸犯科,别伸手,伸手必备抓!人不修德,祸及子孙!

【3】、来自网友【洛水清风】的最佳回答:

在上世纪 80 年代,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一名未婚的年轻女性,在大年初四,她被凶手赤身裸体抛弃在我们乡医院旁边的一块麦田中。我当时去串亲戚,在警戒线外,目睹死者被害惨转,至今回忆起来依然心有余悸。

经法医鉴定,死者死亡的时间,应该在昨晚零点至 1 点左右。她没有遭到性侵,是被人活活掐死的,嘴角还挂着未干的血迹。凶手是带手套作案,在死者身上没有提取到有效的指纹。因为昨晚下了一场雪,麦地里也没有发现凶手留下的脚印。死者指甲很长,但在指甲缝里没有发现凶手任何皮肤组织。麦地里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警方断定这绝不是杀人的第一现场。

负责外围调查的侦查员很快传来消息,确认死者是十里外一个村的村长女儿。因为是在春节发生的凶杀案,在群众中造成很大恐慌,影响很坏,市局要求限期破案。于是,专案组的刑警放弃休假,进驻被害女孩所在的村庄……据村长反应,他女儿被害的那天晚上,说好要和同村的一个闺蜜去市里看电影,但女儿 19 点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他也曾问过女儿的闺蜜,闺蜜说玲玲(女孩的名字)没来找过她,她还以为玲玲不去看电影。

那时不像现在,村村都安装有监控录像,只要一查监控录像,就能查出女孩被害前的踪迹。不过专案组由此断定,女孩从家中出来后,一定遇见熟悉的人,而且对这个人很信任,才会临时拐道,这个熟人很可能就是杀害女孩的凶手。凶手杀害女孩后,之所以要把她抛尸在十里外的麦田里,目的就是为了转移警方的视线。那么,凶手是用什么交通工具,把女孩尸体运到十里外的麦田中呢?

围绕这个疑问,专案组的侦查员在沿途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很快就获得了一个重要线索。据当地驻军的一个哨兵反应:初三的凌晨 2 点左右,他发现一辆简易的机动四轮车,从部队的门前经过,隐约看见四轮车上覆盖一件军大衣……哨兵反应的情况很重要,这辆四轮车有很大嫌疑,军大衣下极有可能盖着女孩的尸体。

于是,专案组在副村长和年轻的治保主任的带领下,对村里的有机动四轮车的农户,展开仔细的摸排工作。村里一共有八辆机动四轮车,但所有的车主都能证明案发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外出。更重要的是:他们中任何一个人都没有军大衣。侦破工作一时走入死胡同,让专案组的侦查员是一筹莫展。

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当专案组为不能限期破案而焦虑不安的时候,被害女孩的闺蜜向他们提高一条重要信息:女孩生前曾跟她说过,一次,村治保主任来找他父亲。当时,就她一个人在家……治保主任突然抱住她要亲她,被她狠狠打了一个耳光……治保主任向她道歉,说是自己酒喝多了请她原谅……专案组获取这个重要线索后,立即暗中对治保主任展开调查,得知治保主任有一件今年刚买的军大衣(那时军大衣是件奢侈品,一件军大衣的价格相当于一个劳力两个月的工资)。联想到被害女孩嘴角的血迹,如果真的是治保主任杀害了女孩,那么,他用军大衣包裹女孩的尸体,军大衣上肯定沾染有女孩的嘴上的血迹。只要能找到这件军大衣,说不定案子就可大白于天下。

如何从治保主任那里获取这件军大衣呢,如果强要,肯定会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智取。一天晚上,两名侦查员拿了两瓶好酒来到治保主任家,佯装犒劳治保主任这段时间对专案组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双方喝酒期间,侦查员一眼就看见挂在房间衣架上的那件军大衣。两个侦查员临走前,借故外边天气太冷,就让治保主任把挂在衣架上的那件军大衣,先让他们穿一下。治保主任好不怀疑把军大衣取下来,披在侦查员身上。

侦查员回来后,连夜把这件军大衣送到省公安厅。两天后,传来好消息:在军大衣领口上,发现了被洗过的血痕,经过化验,证明这血痕与被害女孩的血型一致。于是,专案组立即逮捕治保主任,经过连夜的审讯,治保主任交代他杀害女孩的经过。原来,那天晚上,治保主任披着军大衣出来闲逛,正好遇见女外外出。他是见色起疑心,把女孩骗到村边的麦秸垛旁……结果再次遭到女孩强烈反抗,治保主任担心女孩他他的丑事揭发出去,就把女孩活活掐死……并抛尸到十里外麦田中。回家后,他发现军大衣上有女孩留下血迹,本来打算把军大衣烧了。但因为心疼拿几十块钱没舍得烧,只是用洗衣粉把血迹清洗干净。

对于如何把女孩的尸体运到麦田中,治保主任一口咬定,所有的事都是一人干的。专案组岂能相信他的一派谎言,这最少是他和机动四轮车司机俩人干的。然而,无论专案组如何审讯,治保主任至死都没有透露机动四轮车司机的名字。

后来,治保主任被判处死刑,并在国庆节前,被拉到河滩边枪毙。 别看这家伙在审讯期间表现的很硬气,临到刑场上吓尿了一裤子,连路都走不成。

【4】、来自网友【超级乌乌】的最佳回答:

以现在的刑侦技术,理论上完美谋杀案并不存在,因为再细微的碰触也会留下痕迹,但部分高智商罪犯的作案手法也确实让警方感到头疼,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

记得 CSI 里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长年瘫痪在家的老人有一天过世了,老人患有多种疾病。表面看起来是呼吸衰竭导致的窒息性死亡,可能被痰之类的东西堵住气管,家属表示由于疏忽老人在发病时身边正好没人所以没及时发现,不过其中一个亲戚对整个家庭情况比较了解。老人生前买过巨额保险,受益人是直系家属,这笔钱在老人过世后由他来继承,当然这得在自然死亡的前提下。

前面提到老人患有多种疾病并常年瘫痪在床也就是说去世是早晚的事,但这位亲戚曾经从医生口中了解到,以老人的身体状况照顾的好的话至少还可以活几年,不会那么快去世,再三考虑后他报了警并在电话里跟警察描述了大致情况。

痕迹物证专家到场后对老人的尸体展开了初步的尸检,从外表看没有丝毫受外力导致老人窒息死亡的现象,也排除了其他人到过现场的可能,只是老人口中咽喉部有轻微的充血肿胀,像是吞咽东西造成的但也排除了向外拉拽二次挫伤痕迹,也就是说假设老人是被害身亡的那造成他窒息死亡的物体必定还留在他的体内,此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也已到场,基于这唯一的疑点加上保险公司人员的要求下,警方决定把老人尸体带回警局让法医做进一步尸检,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家属也都同意了,一切都看似非常自然。

最后经过法医及痕迹物证专家的鉴定,重重抽丝剥茧下怀疑这的确有可能是一桩命案而不是自然死亡,动机无非就是巨额的保险金所以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就是继承人,但也只能怀疑因为缺少了最关键的证据链,也就是到底是什么东西造成了老人的窒息死亡并伴有轻微肿胀现象,因为在死者体内并未发现任何异常物体。

警方传唤嫌疑人但对方并不承认,最后由于证据不足不得不放人,不久后继承人拿到了那笔巨额保险金,这种局面是警方难以容忍的,虽然不能将凶手绳之以法但还是做出了大胆的推测。

正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由于老人长期需要有人料理,时间一长渐渐的家属心态也起了微妙的变化,但这并非是杀人的主要原因问题还是出在那笔保险金上,调查显示继承人近期的资金流有些异常,很可能欠下了一笔钱,能填补漏洞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到那笔保险金,但老人的生存意识很强身体状况也还可以支撑,何时会死根本无法判定,一旦放任不管停药或者不喂食致其死亡是不符合领取保险金条件的还有可能惹上官非,名声也会臭名昭著,于是嫌疑人基于老人所患的疾病想了一个“万全之策”。

警方推测:嫌疑人以喂食为由骗老人张开了嘴,此时他把早已准备好的几块冰块塞进了老人的嘴里,冰块下滑瞬间堵住了老人的气管,由于老人没有行动自救能力加上本身就患有呼吸系统疾病所以很短时间内就造成了他的死亡。死亡后体温不会马上下降,剩余的体温完全可以把冰块慢慢融化最终变成了普通的水,这也是为什么警方始终找不到证据的原因,真正的凶器其实是“冰块”

理论上警方是破了案但这只是假设并不能使罪犯判刑,也不能还老人一个公道,最多只是良心上的谴责。

【5】、来自网友【爱咩咩的老羊】的最佳回答:

可以肯定地说,这种假设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存在。

俗话说人过留名 雁过留声。所有的杀人案件的现场都会有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痕迹。来无影去无踪,只是一个神话传说。即使是一个有高超的反侦查能力的罪犯,也不可能在杀人现场毫无踪迹。

死者的尸体最少也会告诉侦查人员许多有价值的信息。

现代科技为案件侦破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有许多技术是过去难以想象的。如 Y-DNA 技术,侦查人员可以从凶手在现场留下的血迹、汗液、精液等体液中,查找到他的家族,剩下的工作就很容易了,在他的家族中找到犯罪分子简直就是囊中取物一样。如果形象地说,这个技术就相当于只要有一片树叶,就可以找到这棵树所在的森林,然后在广袤的森林中再找到这棵树。

用 Y-DNA 技术破案的有兰州白银系列强奸、杀人案、南京鼓楼区原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凶手高承勇、麻继刚先后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如果说杀人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警方该如何破案?】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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