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了,官司能打赢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申书豪律师】的最佳回答:
法院裁判案件,依据的是审理案件所查明、认定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证据综合判断得来的结果,它和客观事实之间可能存在差距,官司的输赢,要看诉讼双方的举证、陈述和应对。原告想要胜诉,就要依据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让法院相信你的主张是事实,官司才能取得胜诉的结果。
当出借人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时,为了胜诉出借人需做如下准备工作。
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
《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总结为一句话就是: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或由借款人掌控,借款合同才成立。
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总结为一句话就是:借条可以推定存在借贷关系,法院依据证据综合认定借贷是否确实发生。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出借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仅有借条时,虽然法院推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是,原告需证明借款确实已交付给被告,否则将可能承担举证不利的败诉后果。
结合实际情况准备证据
从被告处收集证据:在诉讼前,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向被告索要借款,催款时不要表明自己将要起诉,避免被告不配合。保留催款的录音、截屏,用以证明被告借款的事实;或者用缓兵之计,同意被告延期还款,让被告再写一份还款计划,加强原告的证据数量和证明力。
从第三人处收集证据:联系借款当时的在场人、见证人,或者联系原、被告都认识且知晓被告借款事实的第三人,向法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由证人向法庭说明原、被告借款合同的履行情况。
通过第三人从被告处收集证据:若无见证人、在场人等证人并且被告不配合第一步的,找可以威慑被告的第三人、中间人(如一个村子的找村长,有亲戚关系的找长辈,一个公司的找领导),由第三人组织双方沟通,并让被告配合补充相关证据。
了解被告的资产状况后准备起诉
掌握了法律适用,收集了相关证据,借款人还不还款,我们就需为启动诉讼做准备,此时需要尽量避免诉讼周期过长、胜诉后无法执行拿回款项的风险,如:被告不签收法律文书、恶意拖延诉讼程序时间并转移财产。
因此,提前了解掌握被告的资产状况,十分重要。
若被告有不动产、存款、股票等资产,原告可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查封、冻结被告的相关财产,被告迫于财产被处置的压力,往往会积极与原告协商调解或尽快还款,原告可以最快完结诉讼程序拿回款项。
若多方调查、了解被告没有相关资产,那就再退一步,去了解被告有无应收账款等债权,为执行阶段向案外人主张协助执行还款做准备。
若竭尽所能了解到被告确实没有任何还款能力,在案外人处也没有应收账款,仍然建议出借人不要轻言放弃。在官司胜诉后,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会将被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其高消费,这些执行措施有可能迫使被告向家人、亲戚等筹措资金还款。同时,在执行阶段可若调查到被告有恶意转移财产的事实,除了执行回款之外,还可以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最后,每个合同有每个合同的不同之处,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不同之处,各地法院也有不同的审判尺度。在网上了解到的别的案件的裁判结果,不等于自己案件的走向和结果,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必要时多咨询一下专业人员吧。
【2】、来自网友【没事学点法】的最佳回答:
【有风险,可争取】
借款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了),打官司能不能赢,还是要回归到证据(举证)问题。
题主在转账凭证后加了一个“了”字,使得问题有些歧义。如果是有转账凭证,只是不小心弄丢了,可以去银行重新打印转账明细。这样借条+转账记录,且在时间、金额、主体上能互相对应,一般问题不大。如果是没有转账凭证,那可以继续往下阅读。
法院审查借贷案件,可以概括为两方面的事实,一是债权人是否已实际出借款项、金额是多少,二是债务人是否还本付息、还了多少。根据谁(积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需先举证证明其已向债务人实际出借款项及借款金额为多少。对于债务人而言,其只需否认有收到借款或借款金额只有多少。
一、如果债务人承认收到多少借款,债务人构成自认,一般可以认定债权
在债权人证据不齐全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自认收到钱,哪怕是辩称收到的钱没有债权人主张的那么多,原则上可以在债务人确认的范围内认定债权。
为什么说原则上呢?因为实务中存在双方互相串通,虚构债务,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即便被告对原告的主张并无异议,法院依然会对借款事实进行相应的审查,以排除前述情形。
二、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有异议,在仅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债权人补强证据
1、补强证据的方式可以是录音、微信聊天、签订还款协议等方式。
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避免庭审时与被告多费口舌。证据越早收集齐全,后续麻烦越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鼓励当事人留痕操作(比如银行转账),就是为了避免将来诉讼时因举证不能陷入被动局面。
通常在诉前、双方关系还未紧张、债务人防范意识不强的情况下,更容易补到证据。
2、如果债务人曾有过还本付息的行为,而该清偿的款项性质能够确定,亦可作为借条的配套证据。
三、如果补不到任何证据,法院会仔细审查借贷事实来辨明真伪,一般小额借贷易得到法院认定
有借条可以体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但不能当然等同于款项已实际出借。出借的方式可以是银行转账,也可以是现金,甚至通过第三人进行操作。具体如何,需要债权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举证、合理说明。
庭审时,如果被告否认有收到款项,法官会根据案件需要,询问双方关系、款项来源、出借方式、时间、地点、款项用途等等案件细节,综合判断借贷是否真实发生。
一般来说,如果借贷金额很大,债权人却拿不出相关转账凭证或称现金支付,是不符合常理的。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确实有大量现金,客观上可以通过现金方式支付借款。
个案有别,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以上,供参考。
如有错漏,欢迎指正。
【3】、来自网友【另岸的风景】的最佳回答:
需要指出的是,民间借贷大多数情况数额都不是特别大。第一种情况,不管是大额借款还是小额借款,只要在借据上明确写明“以现金形式交付款项”,就不需要转账支付凭证;第二种情况,数额不大的借款,没有转账支付凭证,也没有特意在“借据”上写“以现金方式交付”,借据完全有效,为了更有把握打赢官司,最好在借据上写明以现金方式交付款项;第三种情况,个别数额特别大的借款,如果不是通过转账方式交付,而是以现金方式交付的,必须写清楚“以现金方式支付”,没有写明的,需要有录音,证人证言等佐证,否则庭审会有麻烦。
【4】、来自网友【未雨绸缪 180973058】的最佳回答:
民间借贷,尤其在农村,别说转账了,就连借条也沒有的比比皆是。这首先讲的是诚信,再一个讲“有人做证”。现在说借贷有借条,这己经相当正规了。尤其在借条上明确显示:借款数目,时间,还有双方签名,并按有手印。如果再有一位担保人签名按手印,甚至有公证处公证证明,这样的借条,百分之百可以保你打赢官司。
我敢说,有这样的借条,可以申请法院直接执行。有些借条达不到这个标准,但只要有签字和手印,也可以司法鉴定签字和手印的真伪。即使有人旁证,也能起到作用的。从这一点可以说明,打官司证据的重要性。所以办任何事情,都要尽最大努力保存证据。
一般转账凭证,都是单位之间的办理财务往来采用的。为什么,因为单位不允许保留现金,现金支出再到银行去取。所以,就有银行的转账凭证。是的,两单位之间借款,有借条,再加上转账凭证,更是万无一失了。现在,个人在银行办卡的多了,通过银行转账也开始兴起了。既然用到了转账,转账凭证保留起来也是应该的。打起官司也是有效证据之一。不过,即使转账凭证丢了,只要借条还在,照样也可打赢官司。
【5】、来自网友【南山释法】的最佳回答: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时,应当提供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就是债权凭证中的一种。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对方可能以“没有实际得到借款”为由进行反驳。借条只能说明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了借款合同,而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以“交付”为要件。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
民间借贷合同订立之后,并不会自然地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以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款人要实际得到借款时,民间借贷合同才生效。
【借款的实际交付】借款的交付方式有很多种,不建议以现金的方式进行交付,因为现金交付不便于留存证据,出借人要证明自己已经实际履行借贷合同并提供借款会比较困难。除了现金交付以外,出借人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支付方式支出借款等。银行转账和网上电子交付是很容易查到转账记录的,转账记录可以用于佐证借贷关系确实已经存在。《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中明确列举了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出借人手中目前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那么出借人需要拿出其他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向借款人交付借款。实在找不到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按照借款合同交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尽量保存借款人与自己的聊天记录,如果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到了借款事宜,也可以视为借款人对借款的承认,出借人可以将聊天记录提取出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与借条一起提交给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
民间借贷,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打官司时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出借人为了能够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即胜诉,应当尽可能多地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他证据用于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出借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陈述自己是以何种方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若对方提出反驳,出借人应当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已按照借款合同之约定支付借款。其实,在民间借款中,有时候交付凭证比借条等债权凭证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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