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街道办事处的办公人员是公务员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怎么样?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神秘明镜 D0】的最佳回答:
是不是公务员政策所决定,好不好谁知道
【2】、来自网友【瑛杰小猪】的最佳回答:
你好,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构成比较复杂,一部分是公务员,一部分是编外工作人员。至于工作强度,要看具体是在哪个岗位。
首先,介绍一下街道办事处的有关概念。
街道和乡、镇一样,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区划,主要设置在县、市、区的中心城区。
街道设置
党工委、办事处
,党工委是县(市、区)委的派出机关,类似于乡镇的党委;办事处是县(市、区)政府的
派出机关
,类似于乡镇的政府。
目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实行
合署办公
,除了领导会有分工外,下面的工作人员都是一起干活。
其次,介绍一下街道工作人员的分类。
其中的工作人员构成是非常复杂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
公务员
。
1、一般来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班子成员都属于公务员。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其中的正式工作人员也是公务员。
根据街道的规模,公务员的数量大概在几十人不等。
第二类: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一般下设党群服务中心、经济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其中的正式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根据街道的规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数量一般也是几十人不等。
第三类:
参公管理人员
。
街道会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就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另外,有些街道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工作人员也是参公管理人员。
第四类:
编外工作人员
。
在街道中,编外工作人员的数量是最多的,构成也是最复杂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有些街道会借用社区工作者、大学生村官,属于没有编制的特殊人群;有些编外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合同工;有些编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工……
编外工作人员不是街道的在编人员,虽然干的活差不多,但收入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总体而言,街道公务员的地位、福利待遇是最好的,略优于参公管理人员,优于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明显优于编外工作人员。
最后,介绍一下街道的工作。
街道的工作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
1、忙。街道是最基层的行政区划,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业务量是特别大的。要是遇上疫情这些黑天鹅,那就是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一般情况下,街道公务员很难有完整的周末。
2、杂。街道要处理各种各样的事情,招商引资要管、信访维稳要管、卫生环保要管、农村选举要管、防汛防灾要管、民政低保要管……街道工作人员要处理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作。
所以,街道的人员流动是特别大的,在编人员都在想方设法逃离街道,编外工作人员也很难干得长久。
另外,街道的级别较低,一般是正科级规格,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发展空间也非常有限,可能一辈子都无法解决“副科”。
当然,现在很多地区都对街道有政策倾斜,街道在编人员的收入会比县直机关在编人员的收入要高一些。
欢迎关注,一起聊聊体制内的小知识。
【3】、来自网友【初民话语】的最佳回答:
街道办事处的地位是很明确的,其工作是繁杂的,人员身份也有多种多样。
一、街道办事处的地位。
街道办事处的地位在 1954 年 12 月 31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该条例已于 2009 年废止)是这样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的居民工作,密切政府和居民的联系,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可以按照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二条 十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应当设立街道办事处;十万人口以下五万人口以上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如果工作确实需要,也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五万人口以下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一般地不设立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的设立,须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
1954 年就有了这样的规定。但现在还是有些人对街道办事处的地位不太明确,有的人还是将街道办事处误认为是街委会,也就是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
1954 年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废止后,目前能说明街道办事处地位的法律文件就是 1979 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了,该法的第六十八条规定: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因此,街道办事处是城区人民政府或者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是行政机关。一般的市辖区为县处级单位,街道办事处一般也就是正科级单位。当然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办事处,级别要高一些,一般其街道办事处就是正处级了。
二、街道办事处的人员身份
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也是行政机关。自然要有正式的人员编制。一般说,每个街道办事处,根据其管辖范围的大小,管辖人口的多少,管理事务的多少等因素,都确定有一定的公务员编制数。就是说街道办事处的正式工作人员就是公务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基本上与乡镇公务员的待遇一样,但他们是没有乡镇补贴的。
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除了有公务员外,还有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事业单位,如街道社会事务管理中心、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事业单位,在这些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就不是公务员了,而是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他们享受的是事业编制人员的待遇。
此外,街道办事处除了有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外,还有一些临时聘用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聘用人员。有的人员可能是由城区财政承担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有的人员可能是由街道办事处承担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有的地方为了区别这两类人员,将由城区财政承担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称之为政府聘用人员,街道办事处自行承担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称之为自聘人员。这些聘用人员的待遇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比较低,政府聘用人员的待遇由城区规定,自聘人员的待遇就由街道办事处自行规定了。
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任务。
已废止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曾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作了规定,但是也很笼统。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如下: (一)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 (二)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三)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该条例废止后,目前还未看到有哪部法律系统性的规定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任务。
但是,一些城市经人大常委会通过,出台了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上网查一下就可以发现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2019 年通过的《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1995 年通过的《长春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对街道办事处的职责作了很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三)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五)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六)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本市建立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街道办事处具体职责。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区实际细化职责清单。
未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不承担市、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达的其他职责。
从这些职责可以看出,街道办事处的任务还是很多的,主要是负责与居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一些民生工作,推进社区建设,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抓好辖区的社会治理,保持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等等。
城区的职能部门有很多个,他们都有可能给街道办事处安排一些工作,有些不属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有时也会安排街道负责,有的还要求“属地管理”“属地负责”。在街道办事处人手少、工作多、责任重是常态,其工作比在一般的职能部门繁杂得多、辛苦得多。加班加点是很正常的,工作一件接一件也是正常的。如果是遇到创文明城、创卫生城等创建活动,遇上一些中心工作,街道、社区往往是重点,加班加点那就是经常的事了。
但是,在街道办事处的一些工作,大都是直接与居民群众相关的事,做好了,为居民群众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看到群众满意的笑容,尽管自己累了点、辛苦了点,心中也是很高兴的。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4】、来自网友【80 后小公】的最佳回答: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一样,都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负责相应区域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街道办设三套班子,分别是党工委、街道办和人大工委。党工委负责领导街道党的工作,街道办负责行政事务,人大工委负责街道人大事务。街道办下设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内设机构,及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等二层事业机构,机构和人员根据辖区人口、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设定。
街道内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即公务员,二层事业机构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像街道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一般都是公务员,而二层事业机构则是事业编。不过实际上由于街道人员有限,街道内设机构经常借用、调用大量事业编人员补充力量,混编混岗现象在街道比较普遍。也就是说,街道不止有公务员,还有事业编,这是在编人员。除了在编的,还有非编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各色身份的人员在乡镇都可以找到。
街道公务员外街道是工资和晋升待遇最好的一个群体,但往往又是城市公务员最低的公务员群体。
在工资待遇上,街道公务员与城区公务员基本一致,中西部地区科级以下基本上在三四千水平,比市直机关略低,财政能力好的可能可以与市直机关持平。
在晋升空间上,地市级城区的街道都是正科级设置(不设城区的街道除外),发展空间有限。职级并行前,多数街道的公务员干一辈子可能就是个科员,至多副科,在街道非常普遍。职级并行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善,基本上都能解决副科正科待遇,但再晋升,受职数限制,多数冲顶是一级主任科员,想晋升四调比较难,不如省市两级公务员晋升来得容易。
在工作环境上,街道公务员就一个字:忙。涉及到具体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经是“一对多”、“一顶几”的局面,办文办会、写材料、维稳、进社区、维稳等什么事都要干,加班加点是常事。
总的来说,街道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中是典型的基层代表,各方面待遇相对市级以上公务员明显不如,但又比一般事业编要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5】、来自网友【勇敢的淼哥】的最佳回答:
作为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以我的亲身经历来讲一讲你的这个问题,但可能每个地方政策会有一些不一样,可能会有一些些许差别,但总体区别应该不大。
先介绍一下背景,我们这里是直辖市,街道办事处是处级单位,也就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和主任是正处级,副主任、副书记和各个委员都是副处级,科室是正科级。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街道办事处的办公人员是公务员吗?答案是否定的,不全是。
街道这里,领导全部都是公务员,因为都是处级干部。其他人员我分几类来细说:
第一类科室的正式工作人员是公务员。街道的科室比如党政办、规建办、财政办、平安办等等,他们属于街道本身的内设科室,其正式工作人员就是公务员,一般进入的渠道就是公务员公招或选调生,还有小部分转业干部。
第二类下属事业站所,比如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大队等等就是事业编制,其工作人员就是事业编制。其人员通过区里组织的事业编制招聘考试进入,也有一些安置士官。
但是街道工作比较多,事务比较繁杂,人员普遍比较缺乏,所以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一般都是混合使用的,比如说党政办的很多人员可能编制是文化服务中心的,规建办是综合执法大队的等等,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也导致很多人公务员和事业编分不清楚。
第三类是区级部门派驻街道管理使用的人员。这里比较多的就是司法所和城管执法大队,司法所使用的是司法局的编制,是行政编制公务员,但是是派驻街道工作使用。城管执法大队的话是区城管支队的编制,为参公编制,不是行政编制,但和公务员待遇一样,享受车补,也是街道管理使用。
第四类是村社区抽调人员和聘用人员。这类人员在街道也较多,就是常说的“临聘人员”,也是作为人员不足的一种补充。
综上所述,街道办事处办公的人员,可能是公务员,也有事业编,也有参公编制,还有临聘人员。
再回答你第二个问题,街道办事处工作怎么样?
街道办事处作为一级基层政府,是最接近群众的部门,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说的就是基层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非常繁杂,基本涉及大家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面对的矛盾也是最多的,因为大家在第一线。很多上级政府安排的工作,落实落地都要靠街道办事处,工作还是比较有意义,特别是你帮助别人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的时候。
街道办也会负责和村、社区联系,一般每个办公室都要负责一个村的驻村事务。
但街道办事处一般都在城里或城郊,工作地点还是比较方便。晋升的话还是会有考虑,一般每届在科长中还是有人提升为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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