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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公司盖章,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5 06:13:25 2次浏览

关于问题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公司盖章,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博法眼看世界】的最佳回答:

合同有效无效,真的

不是一句话能回答的。

需要考虑这几个方面:

一是考虑此合同是不是某些

特殊合同

,比如用公司给别人担保。因为这类担保合同要求必须经过公司股东表决后才可以实施,那么仅仅是法人签字,会推定无效。

二是考虑是不是

善意行为

。如果合同相对方明知公司法代没有权签字,或者与法代串通订立的合同损害他人,就是无效的。

三是考虑有没有

违反强制规定

,是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四是考虑有没有

欺诈、胁迫、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

的情景,有的话合同可以撤销,也是会造成无效的。

法律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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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差别会造成截然不同的后果!

【2】、来自网友【郭广吉律师】的最佳回答:

1、合同成立。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法定的对外代表公司的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就代表公司认可合同条款。

2、是否生效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合同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只有签订合同不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3】、来自网友【曾庆文律师团队】的最佳回答:

这种合同大概率是生效的,为什么呢?

首先,法定代表人签字意味着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外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具体个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懂事或者总经理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一揽子授权,对外代表公司时不需要出具授权书。

因此,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公司时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等同于公司的盖章。

即:大部分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

其次,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合同是否生效需要看合同的性质

合同分为:(1)诺成性合同,即双方签字就生效的合同;(2)实践性合同,即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交付实物才生效的合同。

比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借用合同自交付借用物时合同生效、保管合同自交付保管物时合同生效。

因此,如果签订的是诺成性合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如果签订的是实践性合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合同尚未生效。

最后,还要看合同有没有附生效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诺成性合同,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生效条件,约定了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

比如:合同可以约定“自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合同生效“。

因此,如果合同没有附生效条件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诺成性合同就算没有加盖公章也是生效的;合同有附生效条件的,自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

综上所述,现实生活中我们签订的一般为诺成性合同,也比较少附生效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没有加盖公章的合同大概率是生效的。

【4】、来自网友【海夫 h】的最佳回答:

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公司盖章,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现笔者简要分析如下:

首先,要看合同的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违反上述规定,自然无效。故不存在合同生效不生效的问题。

其次,要看合同是否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

《合同法》第 44 条第 2 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5 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据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再次,要看合同的标的是否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10 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据此,当事人订立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合同无效,故不存在合同生效不生效的问题。

第四,要看合同中是否对合同的生效有无特别约定

关于法定代表人及其职权,根据《民法总则》第 61 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据此,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一)如果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无特别约定,则自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时生效

《合同法》第 32 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该法第 44 条第 1 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可见,“签字或者盖章”是选择性关系,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公司盖章不需要同时具备,有其一即可。本案中,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了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即代表了法人认可了合同,此时合同已生效,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即使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也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如果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有特别约定,则还要看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1、如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是指各方的约定是选择性关系,只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公章,合同即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案号:[2013]民申字第 72 号)》中,申请人认为:《协议书》中“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其生效条件是双方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同时具备!最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协议书》上虽只有机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机床公司的公章,《协议书》真实有效。

2、如果各方约定“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是指各方的约定是并列关系,即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还必须加盖公章,合同才生效。在《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案号:[2005]民一终字第 116 号)》中,最高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中所表述的“签字、盖章”中的顿号,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签字与盖章是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

希望上述回复,对你有所帮助!

【5】、来自网友【任律师婚恋咨询】的最佳回答:

首先法定代表人,虽然是由自然人担任的,但是他的行为并不是代表他个人的行为,而是代表公司的行为。所以通常情况下,合同如果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即使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应该是有效的。

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合同法》第 50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所以: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而仍与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没有盖章的合同对该法人代表的单位没有约束力。

因此,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说,签订合同最好同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责任人签字。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公司盖章,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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