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文物法规定 1949 年前的物件都是文物,交易构成买卖文物罪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味哎儿】的最佳回答:
这是一个事物,有两个极端的体现。
可以见证历史历程的文物,由国家设立一个单位,专一的保存,专业的展览,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和学习到这些宝物的工艺,扩大了文物的影响力,有益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但是,历史当中皇家保存国家最多的宝物,最终由于王朝的灭亡,这些宝物都不知道去哪里了。
当再收集宝物,进行展览的时候,都是由民间的户家交出来的。这个叫做藏宝于民,永不消失。
最近的中东,就发生了战争破坏了博物馆,毁掉了很多文物。如果由民间个人收藏,战争出现的时候,民间就会把宝物埋入地下,不让人发现,即便埋藏人死了,埋藏于地下的文物,总有一天会被发现,且完好如初的。
全世界范围内宝物越来越多的地方,就是古埃及和古中国。因此古埃及和古中国的古文物,是遭世界范围内抢劫最多的地方,和平以后这两个地方,又有更多的文物出土了。
由此可见,文物藏于专门的机构,还是藏于民间,各有利弊。长远的看还是长在民间好一些。
但是私人收藏文物,只自己欣赏,不展示给外人看,就起不到文物的价值了。
最可怕的就是管理文物的部门的人员,会混进一些监守自盗者,所以国际市场上文物走私,特别猖狂兴旺发达。
一个事物的两个极端,不能判定出真正的哪个好哪个坏的。只能一时说有利,或者是有弊,不能恒定的。
现实中,文物虽然有文物法。
但是,仅限于人们知道的文物,人们不知道的文物就不在法律范围内了。甚至人们知道的文物,到现在不知道在哪里,也不在法律之内。
比方说,秦始皇的和氏璧玉玺,永乐大典的各种书籍,即便是某个人收藏着,别人不知道,也没在法律之内。甚至到台湾故宫里偷一件宝物回来,别人不知道,也不在法律之内。去日本偷回中国的宝物,日本人知道了也不在法律之内。去世界各国的名博物馆,拿回中国的宝物,能安全的返回家,也不在法律之内。
古今中外地下埋藏的宝物文物,都是拥有这些保护文物的个人埋藏的,同法律不法律没有关系。从而这些人的后代,在不被别人知道的情况下交易这些文物,虽然违犯法律,法律也没办法。
因此,中国文物热以前,民间的各种国宝级的文物,都流入了现在的私藏家的手里。当私藏家出现以后,才刮起了文物热。只不过在文字上说成是收藏热而已。
【2】、来自网友【德为上】的最佳回答:
没有经过文物部门或相关部门鉴定属于文物的,非三盗的,民间手上所持有的各类古玩艺术品,那怕是 1949 年前的,都不叫文物,国内都可交易,。善意取得的,收藏无罪。供参考。
【3】、来自网友【铁岭雄关】的最佳回答:
简单的回答一下题主的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没有买卖文物罪,有“走私文物罪”。《刑法》第 151 条 2 款规定:违反海关走私文物规定,走私三级以上珍贵文物的,构成走私文物罪。刑期是:5 年以下、5 年以上、无期徒刑。因为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一切罪与非罪《刑法》做了严格界定,我国《刑法》第 3 条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4】、来自网友【天行客杨】的最佳回答:
应该放开文物管制,可以自由买卖,搞活文物市场,减少文物流失。
【5】、来自网友【静安南阳大楼老顽童】的最佳回答:
这条规定 49 年前都是文物,交易构成卖买文物罪。不能这样理解!哪现今拍卖,文物商店出售,包括目前市场上的卖买都超过 49 年的界线,哪他们会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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