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中石油子公司员工索要 3000 小时加班费,这是陈志龙事件升级版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我不是陆逍遥】的最佳回答:
谢谢邀请。以下是拙见:陈志龙事件中,陈拒绝加班带着满满的情绪,这完全没有必要。如果不愿意加班,完全可以摆事实讲道理,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取得领导的理解。另外,陈志龙作为公司的一分子,似乎完全不考虑公司的需求,这似乎太率性了一点。要知道,作为一个公司,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里占有一席之地,有时候是需要拼一下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公司上下同心一起努力了。像陈志龙这样的想法做法,可以看得见的结果就是离开这个公司,因为他完全没有归属感,不能融入公司的员工最终是会被排除出去的。当然,公司作为一个团队,平时也是需要关注每个成员的诉求,做好团建,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真正做到上下同心的团队,才是有竞争力的团队。同时,作为一个企业公民,公司也要注意自觉守法经营。像中石油这样的大型央企,既然要求员工加班工作,当然要主动给付相应的加班费,并且需要注意每月加班时间是否超过相关法律规定,做到守法经营,这样,作为员工才会有归属感,关键时刻才会与公司同心同德,企业才会有竞争力。作为中石油子公司的员工,向公司索要加班费是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完全应该支持的。但这件事与陈志龙事件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不可以等同或者类比。所以,这件事不是陈志龙事件的升级版。
【2】来自网友【岑家泽根艺】的最佳回答:
是不是陈志龙事件的升级版,我一个普通老百姓是无法定性的,还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来定性吧,或者劳动总裁局、劳动者协会、工会、法院来定性吧。[作揖][作揖][作揖]
【3】来自网友【天中吴房人】的最佳回答:
其实这种情况也不能算陈志龙事件的晋级版,它甚至比陈所经历的更普通。因为他们很可能是两班倒工作制,即一班人一天要工作 12 小时,那么按照八小时工作制,他们每天就等于加了 4 个小时的班,一个月下来就加了至少 120 个小时的班,如果全年无休就加了 1400 多小时,照这样算下来,干两年多就加班了 3000 多小时很正常。这种情况不仅仅是中石油的一线员工,还有许多企业都是每天 24 小时两班倒。如果这次能借助陈志龙事件把这个事情给解决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这种事情都发生在最普通、最底层的打工人身上,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忍受了太多太多不公平的待遇,如果这次能把他们给解放了,那就和免除农民的农业税一样,会让这部分人感恩戴德。
【4】来自网友【猫山王的味道】的最佳回答:
第一,关于陈志龙事件,官方已经进行了解读,我们按照官方的说法就好,没有必要把后面发生的其他事件跟陈志龙事件绑在一起去说明或者解读。第二,关于中石油子公司员工索要 3000 小时加班费,这个应该由相关部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如果中石油子公司未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那么相关部门应该按照劳动法进行处理,该支付加班费的就进行补偿支付,不能亵渎法律的威严。另外,员工作为企业中的弱势群体,应当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很多企业以各种理由在下班后开会,下班后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甚至有些企业不按照法律的规定放假,这都是在挑战法律的威严。劳动法不能成为一纸空文,要切切实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这中间还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不能成为某些企业的帮凶,不能亵渎法律的威严。
【5】来自网友【宅家名厨】的最佳回答:
劳动法不能成为一纸空文,要切切实实保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大企业更有责任带头执行,做好典范。否则,国家法律将会被挑战甚至遭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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