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家中失火,119 派车灭火,后来物业上门收 2 万用水费,合理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网络守夜人】的最佳回答:
因为家中失火,火灾被消防队扑灭之后,物业要上门收取水费,理由是用了消防用水,究竟该不该交水费的问题,确实在现实生活中有可能会碰到。
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关于消防用来的来源问题。搞清楚了这个问题之后,就可以知道这个水费应不应该交了。下面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很多人认为,救火是消防队的事情,面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消防队扑灭火灾是不会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的。而物业在整个火灾扑救过程中,根本没有参与,也没有消耗物业的水用来救火 ,凭什么他们要向业主收费 2 万元的灭火水费呢?这恐怕也太霸道了吧?实际上,有的消防用水确实是需要付费的。看过下面的内容之后你就会非常清楚了。
消防用水是从哪里来的?消防用水都是免费的吗?
目前我国居民小区的消防用水,通常有三个来源。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出动消防车前来灭火,会根据火情的大小和着火面积的多少,酌情使用消防用水。通常是先使用消防车自带的消防用水,如果消防车自带的水不够灭火,此时就要使用其他消防用水来扑灭火灾了。那么,消防队在扑火灾时使用的消防用水,除了消防车自带的以外,其他的消防用水是从哪里来的呢?
第一是来源于市政供水管网。每个城市在道路两侧的很多位置上都设置有消防栓,就是我们平常在街道上看到那些红色的消防栓。这些消防栓都与人行道下面的市政供水管网相互连接,这些供水管网有的就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用的自来水,有的则是专门用于消防、绿化、清洗等特殊用途的中水管网。
因此,不管是城市道路两侧的消防栓也好,还是居民小区的消防栓也好,只要这些消防栓连接的是市政供水管网,如果出于消防需要而动用了这些消防栓里面的水,不论是自来水或者是中水,在使用后都是不会收取费用的。也就是说,扑灭火灾时使用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中的水,是不会向任何人收取费用的。平常扑灭火灾时使用最多的消防用水,就是来自市政供水管网,它是不收费的!
第二是小区楼房配套修建的消防储水箱或蓄水池。按照现代建筑规范消防要求,小区里所有住宅除了应当设置与市政供水管网相连的消防栓外,还应在小区各栋楼房的楼顶,尤其是高层建筑设置消防储水池和储水箱,这些储水池和储水箱中的水主要就是保证小区楼房里设置的消防栓在发生火灾时有水可用。
而这些楼房顶上设置的消防池或蓄水池,它们中存储的消防用水多数是来自于每个城市的自来水公司。一般屋顶储水箱 18 立方左右,消防水池会有 200 立方左右。根据相关规定,城市自来水公司除了不收取储水箱中和消防水池中水的水费外,还要给每个小区额外提供 500 立方的消防用水额度,在上述用水额之内的消耗,自来水公司也是不收费的。
第三种就是居民小区自行设置的消防栓。很多面积很大的居住小区,由于其中的大多数住宅远离城市道路两侧的消防栓,一旦发火灾时很不方便使用这些 消防栓中的消防用水,为了保证小区 的消防用水,所以要自行设置消防栓。这种小区自行设置的消防栓中的消防用水也是来源于城市供水管网,主要是与自来水管网相连。与其他消防用水不同的是,这类小区自行设置的消防栓,自来水公司是安装了水表的,如果使用这些消防栓中的水,那么自来水公司就会根据用量收取费用。一般说来自来水公司就会按照当地的收费标准和使用量,向小区的物管公司收费水费。然后再由物业公司向小区使用者追缴水费。所以,当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消防队在扑灭火灾时使用的是小区自建的消防栓中的消防用水的话,物业公司是有权向发生火灾的住户收取费用的!
根据有关规定,小区内的自建的消防栓属于业主全体共有,平常的日常维护由物业负责,物业应该保证消防栓里有水,以备发生火情时能及时取水灭火;日常维护费用、水量的正常损耗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平均分摊。
如果扑灭火灾时使用了小区内自建消防栓中的水,那么物业是可以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的。
平常没有发生火灾的时候,小区内自建消防栓里的水损耗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共担。一般情况下如果小区的水费由物业代收,那么物业向住户收水费时就会比自来水公司的水价略高一点点;如果水费不由物业代收,那么物业在收取物管费时也会把这部分费用计算在内。只不过平时这笔费用很少,因此正常情况下大家都没有感觉到或者没有注意到而已。
但这是在正常没有发生火灾,没有动用自建消防栓里的水来救火的情况下。如果小区内某住户发生火灾,消防队灭火时使用了小区自建的消防栓中的水,这时就应该本着“谁用水,谁付费”的原则,由发生火灾的住户承担因救火用水而产生的相关水费,这笔费用由物业公司向发生火灾的住户收取并无不妥。
不过有一种情况下发生的火灾,即使是用户用了水也没有必要缴费的,反而还有向物业追偿的权利。这种特殊情况就是火灾发生的原因不是由业主造成的,而是由其他外界原因导致的。比如是因为供电线路老化、煤气管道老化等原因产生的,只要业主能举证或者消防队出具的火灾责任认定书能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非住户疏忽或人为故意,而是由线路、管道等维护不当而造成的,那么业主就无需支付救火用水水费。相反,如果物业有疏于管理、疏于维护的责任,那么业主还可以向物业追偿相关损失。
物业公司收费灭火费用也必须在合理范围之内。
现在回到提问者所说的这个问题上来。根据提问者所述,火灾后物业公司上门收取 2 万元水费,那么就应该是上面我说的第三种情况了。也就是说消防队在灭火的时候,使用了小区内自建的消防栓中的消防用水。如果不是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是没有任何理由找业主收取救火时产生的水费的。既然物业公司找上门来要收水费,可以肯定就是使用了小区自建的消防栓中的消防用水了。因为楼顶上的储水箱和蓄水池中的水即使用完之后也是不会收费的。
但是物业公司即使有权向业主收取水费,也必须实事求是,在合理的范围内收取,也就是必须按照实际的用水量和当地自来水的价格来收取费用,不能说他们想收多少就可以收多少。具体到这个个案来看,我感觉小区物业张口要收 2 万元的水费,明显超过了合理的范畴。
按我所居住的城市目前的居民用水价格来看,2 万元可以购买 6000 吨水。一般的消防车一辆可以装水 15 吨左右,那么 6000 吨水就可以装满 400 辆消防车。按常识就可以判断,一般的居民家中失火,不可能需要这么多水才能将火扑灭。前年我所在小区有户居民家失火,消防队只出动了两台消防车,前后只花了几分钟就将大火扑灭,而此时消防车自带的水都还没有用完,根本不需要使用消防栓中的水。因此,如果只是一家人发生的火灾,那么需要 6000 吨水才能把这场火灾给扑灭,这明显是超出常理的,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所以我感觉物业公司要向业主收取 2 万元的消防用水费用,明显是不符合常理的。业主应当让物业公司拿出消防用水的实际使用量等证据。如果他们拿不出来或者实际实用量远远没有达到 2 万元水费的话,那就理所当然地予以拒绝。实际上,小区自建的消防用水,自来水公司会安装一块总水表,查一下水表的读数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究竟用了多少消防用水,该交多少钱就一目了然了,肯定不能只听物业公司的一面之词。
如果物业公司坚持要收,业主应该如何应对?
首先要确认这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果确实是因你家自身原因引发,与别人及其它因素无关,那么你应该交纳消防用水。如果不是由于你家自身原因引发的火灾,而是由他人引起或者小区管理不慎引发的火灾,用再多的水也不应该收你负担水费,同时你还可以向引发火灾的人或物业管理公司索赔,要他们承担你家由于火灾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其次如果起火原因认定是你家自身的原因,而且灭火过程中确实使用了小区消防栓的水,那是要付费的。当然,物业让你付费时它们必须提消防用的水的实际用量、收费标准等相关材料,而并不任由们随便说个数,想收多少收多少。如果物业不能提供这些材料,或收费标准明显超出国家制定的标准,那直接拒交。
第三供水部门可以对你免除一定额度的消防用水。如果上面两点物业都证明无误了,由你付费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这个时候,你还可以请消防队出具证明,然后去找你们当地的市政管理部门,由他们出面与供水公司沟通,按相关规定是可以免去一部分消防用水的,比如我在上面就说了,一般城市的供水公司设定的小区消防栓免费使用消防用水的规定是 500 吨。这样你就可以少交纳上千元的费用。你们小区物业管向你狮子大开口,我觉得是想让你交钱填其它窟窿,千万不要轻易上当。
所以针对物业公司的收费要求,必须要搞清楚这个消防用水的来源。如果使用的不是小区内自建的消防用水,而是来自市政消防栓中的消防用水,那就一分不给!如果确实是用了小区自建消防栓中的水,并且火灾的发生是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那么就应当缴纳水费。但必须根据实际用水量和当地价格交纳,如果觉得物业公司收取的水费过高或者明显不合理,那就可以拒绝交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因为灭水水费产生的纠纷,可以经过相关部门或者司法途径解决,在没有搞清楚相关情况的前提下,不要轻易交纳这笔费用。
【2】、来自网友【中年老刘聊财经】的最佳回答:
在我们的传统印象中,119 救火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那么物业收取 2 万元的救火费用是否合理呢?关于这一问题应该辩证地看待,有些收费确实是合理的,但也限定于特定条件下。
首先,119 救火不收取任何费用
119 救火不收费在《消防法》里是有明文规定的,《消防法》第 49 条明文规定: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这里所说的“任何费用”不单单指消防车里的消防用水,包括救火过程中产生的车辆燃料、灭火剂、器材以及装备的损耗等都不向事主征收任何的费用。
“不收费”还有另一层含义,那就是无论火灾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无论事主有无引发火灾的责任,都不会收费。
第二,物业有权收费吗?
一辆中型消防车的储水量大概是 15 吨左右,当遇到较大火情的时候,单单依靠消防车自备水源很难将火情迅速扑灭,这时候就需要用到消防栓里的水源。
我们平常见到的消防栓有两大类:
一是室外公共区域的消防栓,比如路边、公园边的消防栓,这类消防栓的水源都是来自市政工程,当紧急情况发生时,这类消防栓里的水是可以无偿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用承担水费,全部由地市财政负担。
如果消防队自备水量不够,通过输水管道接上该类消防栓,那么物业无权向住户收取水费,该类用水与物业一点关系也没有。
另一种消防栓是小区内的消防栓,比如小区住户门口的壁墙上都设有消防栓,平常用一个玻璃门罩着。
那么如果救火时用了这类消防栓里的水,住户应当缴纳水费吗?物业有权收缴水费吗?其实还要视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白一点,小区内消防栓的水不是市政用水,财政不会承担相关费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 4 章第 45 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意思就是消防栓属于业主全体共有,平常的日常维护由物业负责,物业应该保证消防栓里有水,以备发生火情时能及时取水灭火;但是,日常维护费用、水量的正常损耗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全体业主平均分摊,等同于小区内绿化用水产生的费用。
小区内消防栓用水由全体业主共担费用是明确的,不同于室外消防栓的市政用水,举个例子讲,2017 年峨眉市自来水公司曾经将某小区的物业告上法庭,理由是小区内消防用水管道渗漏造成 7.8 万元的水费,业主和物业公司相互推诿,谁也不愿缴纳;在二审中,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维护责任,应当承担这 7.8 万元的水费。
在这一案例中,物业公司之所以承担水费是因为未尽到“管理维护责任”,如果物业公司能举证自己尽到了维护管理责任,那么水费就应该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了。
我们再回到问题本身:用了小区内消防栓的水救火,物业有权收取 2 万元的水费吗?
虽然平常消防栓里的水损耗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共担,但某户发生火情时,这就不再属于“平常”的情况,而是特殊情况,应该本着“谁用水,谁付费”的原则,产生火情的住户应该承担用水费用,物业代收并无不妥。
收费的标准应该严格按照单价*用水量的计算方法,不应该多收。
但是,有一种情况较为特殊,即便住户用了水也不必缴费,相反还有向物业追偿的权利:
这种特殊情况就是火情不是由业主造成的,比如因为线路老化、煤气管道老化等原因产生的,只要业主能举证或者消防队出具的火灾责任认定书能证明火灾发生的原因非住户疏忽或人为故意,而是由线路、管道等维护不当而造成的,那么业主就无需支付救火用水水费。相反,如果物业有疏于管理、疏于维护的责任,那么业主还可以向物业追偿相关损失。
2 万元的水费存疑
居民用水的价格一般是 2.8 元每立方米,小区消防栓接入的也是自来公司的水,水费基本与居民用水单价相当,比如我们上文举的峨眉山市的例子,总费用是 7.8 万元,渗漏的水是 30000 吨,这么算下来单价是 2.6 元,基本与居民用水单价是相当的。
那么 2 万元水费是什么概念?大概是 7100 吨水,如果住房面积是 100 平米,层高是 4 米,灌满整个屋子不过才需要 400 立方米的水,7100 吨水能灌满 17 个 100 平的房子,真的能用这么多水吗?这一点是存疑的。建议向物业索要用水量和用水单价,基于计算数额来支付水费,物业不能漫天要价。
写在最后:
综上来说,如果火灾是由住户疏忽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且救火用水用的是小区内消防栓的水,那么物业征缴水费的做法是合理的,但 2 万元的水费无疑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建议物业出具用水量、自来水单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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