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个人欠了各种网贷,信用卡无力偿还能不能申请个人破产?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我是吴哥】的最佳回答:
个人破产不是想申请就申请的,我在深圳,我也是个负债人,我大概看过一些基本条件,满足才能申请,但是,就算满足了,申请了,也不一定能够被通过。
所有负债本金超过 50W,并且好像是逾期时间 3 年及以上,具体时间不记得了,还有就是,在此期间,你不能对任何一个债主有偏向性还款,否者就是对其他债主的不公平,同时,你的所有负债都不能有违法行为,就是说你借钱的使用渠道都必须要合理合法合规的,比如套现这种违法行为就不行的,还有一个就是,你收入很低,并且,你已经全部身家变卖资不抵债,未来 5 年内不能正常还清债务。其他的条件应该还有更多的,我也只是略知皮毛,也希望大家补充。
还注意一点,就算你申请个人破产成功了,也不是说马上就上岸的了,你需要在未来三年内,在法院的监管下申报财产,在这三年内,你是被限制高消费的,同时呢你除了保留自己的最低生活费之外,多余的收入是需要用来归还所有债主的债务的,具体金额分配交由法院去处理,三年内,不管是不是能够还清,到时间了,并且你没有任何违反破产法的行为,那么理论上,你就真正的自由上岸了,以后有什么变故,我也不好说,个人觉得,欠债还钱,别想太多这些有的没的,想办法多赚钱才是正道。
【2】、来自网友【商民讼事】的最佳回答:
你好!我是北京律师、注册会计师,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个人破产制度是指当自然人资产远低于自然人债务而无力偿还时,可以申请破产。自然人破产申请获得批准后,破产人的债务可以依法免除。
目前我国没有个人破产相关法律,但已在部分地区开展个人破产试点,您可查询所在地区法院是否属于试点地区。
一、目前我国没有正式的个人破产法律,但有关部门已着力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2018 年 10 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建议,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现行破产法,畅通“执行不能”案件依法退出路径。
2019 年 6 月 11 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指出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打下实践基础。
2019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 13 部委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二、部分地区已经或者将要试点个人破产(不完全统计)
1. 台州
台州中院于 2019 年 4 月出台《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审理规程》,系全国首个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基本要素的个人债务清理规程。
2. 东莞
2019 年 7 月,东莞第一法院出台了《个人破产(试点)程序设计》《试点破产人选择标准》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试点案件筛选、研判。
3. 温州
2019 年 9 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试点个人破产制度。
4. 苏州吴江
2019 年 10 月,苏州市吴江区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关的试点工作”的试点法院。同月,吴江法院出台《关于个人债务清理的若干规定》,明确个人债务清理的适用范围、程序类型、审理流程、债务免除、信用考验等内容。
5. 山东
2019 年 10 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由省法院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政府负责,开展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探索推进个人债务清理程序,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完善个人破产配套机制建设,探索建立规范、严谨、具有惩罚性的公民信用体系及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
6. 深圳
2020 年 4 月 29 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需要关注的是,部分试点文件中申请个人破产须具备特定条件。
以上,供参考。祝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