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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夫妻二人的名字,现在先生已故,妻子可以直接接收房子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5 14:12:25 4次浏览

关于问题房产证是夫妻二人的名字,现在先生已故,妻子可以直接接收房子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Blue 蔷薇】的最佳回答:

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说明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妻子不能直接接收房子。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夫妻两人拥有产权的份额,就按照一人一半来处理。一半房产属于妻子,属于丈夫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第一、如果丈夫的父母在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是丈夫的父母,妻子、子女,所以该套房产的一半(属于丈夫的一半资产)就由丈夫的父母、妻子、子女太继承。每位法定继承人继承的份额是相同的。

第二、如果丈夫的父母先于丈夫去世。法定继承人就是妻子、子女。每个人继承的份额也是相同的,妻子想得到该套房产,就可以让子女放弃继承,属于丈夫的一半房产由妻子一人继承。然后给与子女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如果丈夫的父母在丈夫之后去世。法定继承人依然是丈夫的父母、妻子、子女。如果丈夫还有其他的兄弟姐们,由丈夫的父母继承的份额就有丈夫的兄弟姐们和子女代位继承。同样的,妻子想得到房产,就和其余继承人协商,给与其他法定继承人相应的经济补偿,然后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属于丈夫的一半房产由妻子一人继承。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法定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有争议,公证处不会受理,只能去人民法院起诉了。

【2】、来自网友【阳光金融 77】的最佳回答:

我有一个朋友,房产证上写着夫妻双方共同的名字,各占 50%份额,名下有女儿,双方的父母均健在,前年夏天朋友的老公突然脑梗去世,没有任何遗嘱,牵扯到这套房产产生了继承纠纷。

1.朋友认为此套房为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努力购置的,双方父母均未拿一分钱帮助他们购买此套资产,那么此套房产理应归她与女儿所有,但是在办理继承手续时无法按朋友的想法进行;

2.继承法规定:朋友拥有的房产 50%仍归朋友所有,但是属于她老公的 50%需要由她、她们的女儿及她老公的父母共同按比例继承,如果我朋友想获得全部产权,必须其他合法继承人放弃遗产;

3.公婆的观点:朋友的公婆认为此套房确实为夫妻双方购买,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也没人为他们养老送终,我的朋友还很年轻,40 多岁,他们也不能要求我朋友不能再婚,法律规定让他们继承,说明是为了让儿子完成没有赡养的责任,但是他们有养老金,也有部分储蓄与居住的地方,同意把属于两老的那一部分让出,但是不接受给我朋友,只同意给他们的孙女;

4.最终的方案:最后那套房产我朋友继承了他老公名下的 12.5%份额,连同她原有的 50%,占比 62.5%,她女儿占比 37.5%,皆大欢喜。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种案例,夫妻双方在努力经营家庭过程中都积攒有一定的资产,都希望是对父母尽赡养责任,但是资产能进行小家庭的传承,因为对继承法没有足够的解读,又或者从没有想过意外事件的发生,导致很少有人做遗嘱,一旦意外发生时遗产只能法定继承,与曾经二人的想法有些许的不一致,也就只能与各个继承人共同协商解决。

破解此事件发生的方法只有一个:书写遗嘱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发生时更改遗嘱,最后遗产继承时只能按最后一次订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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