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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仗时司令和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司令会妥协吗?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4 03:32:08 3次浏览

关于问题打仗时司令和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司令会妥协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烟郭说历史】的最佳回答:

1942 年 6 月的一天,毛主席看到一份汇报文件后,十分悲痛和震惊,彻夜难眠,文件上说,有一个军分区因政委和司令员意见不一致,导致全体阵亡,经过反思之后,他决定改革政委制度。

当时,这份汇报文件震惊了整个延安,在 1942 年 6 月,冀中军区第八军分区司令员常德善、政委王远音,以及多名精英干部全部牺牲!

这是什么概念,意味着整个第八军分区高级干部几乎团灭了啊!而原因是由于在打仗的时候,政委和司令员的意见不一致引起的。

政委制度的源起

政委制度是 1929 年在井冈山时期创立的,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制度,就是要确立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从 1930 年起,根据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当政治委员和同级军事主官发生分歧时,政治委员有停止军事指挥员命令的权力,这个叫做政委最后决定权。

也就是说,打仗的时候,如果政委不同意军事主官的意见,可以一票否决,并且可以最后按照政委的意见实施军事行动。

但,就是因为这个规定,导致了 1942 年的那场重大伤亡!

改革政委制度的原因

当时日军发动了对根据地的大扫荡,攻击的重点就是第八军分区。扫荡开始之后,司令员常德善和政委王远音就带着军分区机关和 23 团 2 营跳出了扫荡中心,进入了饶阳一带。

但就在这个时候,第八军分区 30 团与日军遭遇,激战之后,部队被打散。根据敌情的严重发展,为保存实力,遵照军区指示八分区 23 团主力开始向外线的“冀鲁豫”地区转移。

当时考虑到 30 团被打散了,本着不能抛弃一兵一卒的精神,司令员和政委都认为应该先回到根据地,联系上 30 团再撤离。

当回到根据地中心地带后,司令员和政委发生了分歧,也是悲剧的开端。

当时通过侦查发现日军有向这一带发起合围的迹象,司令员常德善主张连夜转移,跳到子牙河东岸的外线甩掉敌人。

但是政委不同意,政委王远音当时看到根据地的群众十分热情,不想让群众失望,所以他不想撤离,

于是动用了政委最后决定权,否决了司令员的意见。

最后他们带部队继续向中心区公路线附近的雪村地区转移,却正好落进了日军的合围圈。司令员和政委连同其他干部指挥员在内,不足 1000 人的队伍被 4000 多日军包围。

这一战的结果是,司令员常德善身中 27 弹牺牲,政委王远音被俘后自尽,第八军分区 23 团、30 团伤亡惨重,整个第八军分区几乎全军覆没!

这件事传到延安后,震惊了整个中央,这可相当于成建制的部队遭受重创啊!毛主席当时彻夜难眠,十分难过,随即下令彻查这件事。

最后通过调查,发现是由于军事主官和政委意见不一致引起的,延安总部对这件事进行了深刻反思。

毕竟这个制度之前也出现过问题,比如新四军成立的时候,叶挺是军长,是军事主官,项英是政委。实际上,在军事指挥上,项英是决策人,

作为军事主官的叶挺军长反而没有实际指挥权,因为他不是党员。

皖南事变后,叶挺军长也曾经在给延安的电报中提及此事,在说明了政委制度缺陷的同时,也坦诚地承担了皖南事变的责任。

另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很多时候,

很多部队里的政委擅长从事文字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但是论军事机断、战略战术,他们很多人经验很少或者根本没有经验,

这在打仗的时候是很严重的。

新的政委制度

于是,在深入反思和痛定思痛之后,毛主席决定改革政委制度,在 1942 年 9 月 1 日以军委的名义发布规定,取消政委最后决定权,一切军事行动全部由军事主官说了算。

到了 10 月,又修改了《政治委员暂行条例》做了进一步的完善,规定:

在军事主官和政治委员一件不一致时,属于军事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说了算,属于政治方面的由政委说了算,并且发生了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汇报给上级长官。

经过改革,政委虽然在军事上没有最后决定权,但是有政治方面的最后决定权,而且通常会在党委会担任书记,掌握着各级干部组织任命的权力,以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当前,我军中政委和军事主官意见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法,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2003)规定:

第五十八条 政治委员在工作中应与军事主官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在原则问题上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提交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解决;紧急情况下,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军事主官决定,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问题由政治委员决定,但都必须对党的委员会和上级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

【2】、来自网友【遇见蔚蓝】的最佳回答:

打仗时司令和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时会集体研究决定,不存在司令员妥协的问题。具体来看:

军队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职务不同分工不同。比如司令员分管部队训练作战管理建设,政治委员分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人事管理、政治保卫等工作,参谋长在司令员领导下具体抓部队军事训练和作战,完成首长交代的任务和落实首长指示。

具体到有作战任务或者正在进行战斗过程中,任何一项决策都需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委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是个人说了算。一项错误的决定都是致命的。因此不存在意见不合时司令员会妥协这种问题。

举个例子,在朝鲜战争中,彭德怀为了抓紧实施第三次战役、扩大战果,欲急于推进战线至三七线。但此时后方战线拉得太长,后勤保障困难,战士所带干粮只能捱过两日。为了防止第一、二次战役中后勤保障跟不上导致的问题再次发生,时任分管后勤的副司令员洪学智力荐加强后勤保障能力之后在实施,最终彭德怀总司令员听从了洪学智的意见。

由此可见,战争瞬息息万变,稍有不慎会导致不同的结局,需要集体研究会商决定,而不是谁官大谁谁了算,因为战争是残酷的,炮弹是不认人的。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打仗时司令和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司令会妥协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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