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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中介费“ “服务费“算不算36%的利息红线范围? 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07 06:51:46 5次浏览

关于问题
贷款的中介费“ “服务费“算不算 36%的利息红线范围? 为什么?
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小斌哥财经杂谈】的最佳回答:

贷款的中介费、服务费等费用,如果是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的,那么就应该算作利息的一部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即年利率 36%。如果超过了这个比例,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是第三方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那么就要看这个机构和出借人是否有关联关系,以及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透明、自愿。如果是强制捆绑、搭售、变相高利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因此,贷款时要注意审查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发现被收取了超过 36%的利息,你可以采取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 与出借人协商,要求其返还超过部分的利息,或者调整利率至合理范围内。
  • 向互联网金融协会或者银保监会投诉,反映出借人的违法行为,要求其监督、整改。
  • 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律师咨询,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 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部分的利息,或者确认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2】、来自网友【匀枫财经论道】的最佳回答:

这就是贷款的套路。什么叫巧立名目?这就是放款人为了掩盖其收高额利率的面目而想出来的所谓服务收费项目。

1.在法院审理的各类借贷纠纷中,已经明确提出:所谓中介费、服务费、征信费、会员费、保险费都属于利息总额的一种。如果去法院打官司,收取的这些费用再加上最后收取的利息费用,所有合并都认定为利息。用这个利息总额除以实际到手的借款本金即为你承担的利率,只要超过 36,那就是高利贷。

2.另外,还有一些借款纠纷中,出借人预先收取利息,扣除利息后实际给付本金,俗称砍头息。如果法院官司,是以实际到手金额作为本金,砍头息不会承认。Noise 这样实际计算,借款人承担的利率会高于合同约定利率。例如 1000 元,实际到手 900,借款期为 7 天,出借人要求还 1000,法院会认定:

100÷900×52(周)=572%

3.任而有千般计,借款人只要记住一条:以实际到手金额作为借款额,以付出的各项费用作为利息,这样计算借款利率就是最正确的,也是法院认可和赞同的。只要超过 24 以上,就可以去法院诉讼,24 以上,法院任可借款合同有效,但利率只认可 24,所有多出部分都不予承认。如果超过 36,合同都无效,返还本金,利息由法院按照认定的事实,判定利率。判多少算多少,一般肯定都比 24 少。

如果还有非法催收行为,再加上砍头息和高利贷,那这个民间借款就有可能演变成刑事案件,一般出借人与借款人达不成谅解,他的量刑有可能加重。

法律是维护双方公平的。正常合理的借款受法律保护,违法的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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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中介费“ “服务费“算不算 36%的利息红线范围?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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