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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说“征信”压垮了债务人最后的救命稻草?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0 22:49:52 2次浏览

关于问题为啥说“征信”压垮了债务人最后的救命稻草?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直面人生 392】的最佳回答:

不责务躺平,而是没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要不坐牢,要莫自杀,要莫复仇,任选其一。

【2】来自网友【触摸君】的最佳回答:

一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咬牙切齿的痛恨,不择手段的对债务人施加压力;

一边是债务人深陷债权人围追堵截,社会歧视,征信惩戒,想还债但是所有路都被堵死。

这是个死结!

而征信,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中,既是债权人最后的杀手锏,又成了压垮债务人最后的救命稻草。

而债务纠纷的化解,唯一的办法就是打开这个死结,让征信不再成为债务纠纷化解的拦路虎。

在现实中,大家习惯于把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偿还债务,当成失信,不讲诚信;不但给债务人扣上“老赖”的帽子,甚至认为只要给他们戴上“老赖”的帽子,债务纠纷自然而然的就会化解。

曾经,我既是债务人,又是债权人,能深刻体会被人催债和催别人还债的痛苦和无奈,同时也总结出债务化解的真谛,那就是要清楚中国的债务关系,不单单是契约关系,还是人情关系,二者缺一不可。

为什么说“征信压垮了债务人最后的救命稻草”?

债务化解的前提是什么?

债权人认为是诚信,因为如果债务人讲诚信的话,那就不会不按时履行偿还义务。没有人设身处地的从债务人自身进行分析,到底是债务人的诚信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本身。

而我认为,中国 80%以上的债务人纠纷,其原因恰恰不是债务人失信,道德败坏的问题,而是经济问题本身和畸形的债务关系。

而从中国失信执行网公开的数据,执结率偏低,而这些执结案件中,通过法院查封,冻结,拍卖,以及债务人迫于压力主动偿还达到债务纠纷化解的,远远低于 20%,这就是为啥法院会出现“执行难”的情况?

那么,法院执行部门作为权威的司法机关,为什么还会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呢?诺大个中国,连区区几个“老赖”都对付不了?

这就是今天我要论述的问题:征信,压垮了债务人最后的“救命稻草”

我们都知道,债务纠纷中,债权人最后的杀手锏就是将债务人进行起诉。

他们认为,只要把债务人起诉,冻结了他们的财产,就可以通过法院划扣,拍卖,在家里坐等收钱就可以了,实际上他们把法院当成了自己的催收工具。

假如债务人没有任何财产可供强制执行,那也可以通过对其限制,曝光,甚至牵连其子女,达到施加压力而偿还债务的目的。

然而,这么做的最终结果就四个字:两败俱伤。

很多人以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的名头,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对债务人造成不了任何障碍,该干嘛还能干嘛,所以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之后还不还债的,那就是真正的“老赖”。

这样的认知,太狭隘了。

失信人黑名单的意义有两个,一个是限制高消费,一个是信用惩戒。

无可厚非,限制高消费是必须的,一边欠债不还,一边胡吃海喝,豪车别墅,不限你限谁呢?

同时,限高也可以实时提醒债务人:还有债务没有偿还呢!

但要命的就是信用惩戒!

表面上来看,信用联合惩戒,不过就是提醒其他人,债务人失信了,要谨慎来往;但正是这样的提醒,彻底的将债务人拦截在社会活动之外,切断了他们的退路。

比如债务人去找工作,一些单位会查询员工的征信记录;即使不主动查询,铺天盖地的失信人信息,也会传递到用人单位耳朵里。试问:你能收留一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上的员工吗?

比如债务人再次创业,相比于普通人来说,失信人创业的门槛就被垒得很高了;比如融资,这条路几乎就断了;就连办理营业执照,也会因为失信信息被拒之门外;当然,更重要的是,当对方知道合作伙伴是“老赖”之后,谁还会跟他们合作,还会给他们再试一次的机会呢?

比如一刀切的冻结了债务人的所有交易账号,很多人连进正规用人单位的权利都没有了。

再比如很多地方搞得失信人彩铃,他们以为这一招很高明,“老赖”无处藏身了,但是这恰恰将债务人逼上了绝路。

对于失去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来说,一道“失信黑名单命令”,完全将债务人困在了笼子里,让他们彻底失去了创造财富的能力。

没有钱,而又挣不到钱,用什么来还债呢?

不但债务纠纷难以化解,反而因此衍生出一系列的社会矛盾,打架斗殴,跳楼,上吊服毒,甚至各种命案,这就是悲剧!

几乎,只要债务人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那就等于失去了翻身的机会,一损俱损,这个后果是显而易见的。

那么,难道债务人不还债,就不能起诉了吗?

债务纠纷最好的出路在哪?

实际上,当前法律对于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形同虚设,而对“诚而不幸,想而不能”的债务人又过于严苛,所以才导致了现在执行难的局面。

简单来说,个别恶意逃废债的老赖,他们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将财产漂白,让执行人员束手无策;在借贷之初,其实就已经出现了逃废债的苗头,作为债权人也不想想想,许诺给你那么高的利息,什么样的生意有那么高的利润?这不就是诈骗吗?

诈骗,他就有诈骗的手段,就有规避法院强制执行的办法。

所以,提醒大家,天上哪有掉馅饼的事?你想要人家的利息,但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

当然,这只是部分案例,大部分债务纠纷的形成,其实就在于债务双方之间的信息差。

对于债权人而言,只要债务人不还债,就认为他们是不想还,是想赖账,是不讲诚信。在这种认知下,无论债务人做何种解释,他们都是不会相信的。

同样,对于失约的债务人,法院和执行人员也会带着个人情绪,天然的对于失约的人带着偏见。

没人对债务人信任。

没人对债务人做出甄别,是有钱不还,还是没钱可还。

更没有人会对诚而不信的债务人懂恻隐之心。

于是,一刀切的对债务人纳入失信人黑名单,做出强制执行的动作。

这就会导致两种结果:恶意逃废债的继续逍遥法外,诚而不信者雪上加霜!

那么,债务纠纷化解的出路在哪?

第一:完善法律,规范金融秩序。

对于债务纠纷起诉案件,一定要仔细甄别;事实上,很多违法放贷者,正是用法律作为讨债的工具,恶意违法放贷,才产生了很多的债务纠纷,破坏了金融秩序。如果对于此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债权人的出借行为必有所收敛。(特指不法网贷和民间高利贷,套路贷)

事实上,现在的大部分债务纠纷,就是前几年活跃民间金融,房贷泛滥留下的烂摊子。

随着近几年债务纠纷频发,很多债权人有所有收敛,这就是自我管理的结果。

所以,一旦没有强制执行着做靠山,我相信很多风险性的借贷,将没有生存的土壤。

第二,对债务人分级而治。

笔者一向主张,要对债务人分级而治。什么意思呢?

就是对债务人进行精准识别,是恶意逃废债?是诚而不信吗,想而不能?还是认识到错误,改邪归正?

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必须加大惩罚力度;

对于知错能改的,在监督的同时给予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

对于诚而不信的,不但不能给他们制造障碍,施加压力,还要给他们创造财富的机会,甚至可以给予照顾。

要打破不还债就是不讲诚信的僵局!

总之,让恶意逃废债不敢失信,让知错能改的重拾诚信,让诚而不信者坚守诚信;’唯有这样,债务人纠纷才能得以化解,诚信构建才不至于成为空口号!

如果征信压垮了债务人最后的救命稻草,这不但有悖于诚信社会的初衷,同时也有违经济发展规律,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的根源!

切勿让征信成为债务化解的拦路虎,更不要让征信沦为放贷者的催收工具!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为啥说“征信”压垮了债务人最后的救命稻草?】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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