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很多人表示死后不麻烦儿女墓前尽孝,骨灰撒入大海,您怎么看?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文致】的最佳回答:
我的遗嘱就是这么立的。
你没看错,不到五十二岁的我立了遗嘱。虽然我的身体很健康,但我喜欢未雨绸缪,包括及早规划身后事。
现代人出行大多依靠交通工具,非常之事常常就在不经意间发生。把有些事及早规划好,省得到时候扯皮。
我的遗嘱是这么立的:女儿有优先安排我身后事的权利,然后她享有我的一切遗产继承权(遵照遗嘱安排我的身后事是前提),包括不指定受益人的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的保额。
如果女儿不遵照遗嘱安排我的身后事,则由愿意安排的人享有我的一切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可够狠的,这是逼女儿执行我的遗嘱。这么一来,女儿可以不顾世人的眼光,不顾旁人的指指点点,“师出有名”地对死后的我一切从简。
我对身后事的规划:遗体火化成灰,用报纸或者旧衣服包了(骨灰盒也省了),从乌江口撒进长江。如果火葬场硬性规定要买骨灰盒才能领取骨灰的话,那就不要骨灰,送给火葬场也行。
为什么指定乌江口?因为这里离家不太远,省去遗嘱执行人长途奔袭的麻烦;还有一个原因,迄今为止,乌江口以下我没去过。生前不能去,死后就从这里顺江东下吧。
有的人崇尚入土为安,我却不愿做孤魂野鬼。现在的人忙于生计,哪有时间每年清明都去探望一抔黄土呢?即使儿女出于道义迫于压力,定期完成任务一般点卯,孙子辈呢?曾孙辈呢?……孤坟还不照样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既如此,就给孩子们节省一点往返奔波上坟的时间吧。
也不用花租墓地的钱,更不用花钱续租了。现在的墓地可比房价贵多了,“产权期限”也只有二十年……
有人说,有儿有女的人不应该有此想法,说会坏后人的运势。呵呵,我不迷信,我只管追寻着伟人的足迹前进。
人死如灯灭。虚幻的、不着调的、华而不实的,我不在乎。让后人过得轻松,才是我更希望的。
【2】、来自网友【桃蔓】的最佳回答:
我有一个老领导,前几年得了癌症,坚决不治疗,不化疗也不放疗陈,就是每星期吃吃中药。然后一有精神就四处的游山玩水,吃各地的小吃,组了乐队跟老朋友们吹拉弹唱,不亦乐乎。
他早就立好了遗嘱,走后,不通知单位、亲戚朋友,不搞仪式,不设墓地,火化后直接把骨灰散入的白云山里,来时来去时去,只要珍惜当下,快乐生活就行。
后来我们单位有位大姐,闲聊时也说起这个问题。她说,生前要好好生活,走后不用计较那么多,什么墓地祭奠啊之类的,都是给自己的孩子和亲人找麻烦,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把骨灰散入大海,轻松自在。人一走,你的好与不好自然不会被人记住,人最清醒的自律就是不给别人和自己找麻烦。
经过一些事情,我渐渐也接受了他们的观点。并且在老家的小院子里,偷偷种下一棵桃树,春天开粉红色的花,夏天结甜蜜的果子,秋天绿树成荫,冬天飞雪飘舞,然后悄悄把我的骨灰洒在树下,“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样也能发挥一点价值不是更好嘛?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悄悄的来悄悄的走岂不是更加逍遥自在,何必作秀给别人看。你若对我好,可在我生前多探望,你若爱我,可默默还念,其余一切都是个形式,在乎那么多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