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我们当地有一批人拥有行政编却不是公务员,这种做法是否违法?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瑛杰小猪】的最佳回答:
你好,这种情况当然不违法,行政编制只是公务员的
一个必要条件
,
而非充分条件
。公务员都使用行政编制,但使用行政编制的未必都是公务员。
首先,介绍一下公务员的概念和范围。
根据《公务员法》,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
必须同时满足
下列 4 个条件:
1、依法履行公职;
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4、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公务员必须是
干部身份
,使用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工人身份)不属于公务员。
同时,法规《公务员范围规定》还
采用列举法的形式
对公务员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只有
人事关系
在下列
9 种机关
中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才属于公务员:
1、党的各级机关;
2、各级人大会机关;
3、各级行政机关(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
4、各级政协机关;
5、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委);
6、各级审判机关(法院);
7、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院);
8、各级民主党派机关;
9、各级工商联机关。
除此之外,其它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因此,使用行政编制的未必都是公务员,具体有以下两类:
一、机关工勤人员。
现在的机关工勤人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是很早以前进入机关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的人员,也使用行政编制,有些地区叫做
行政附属编制
。
机关工勤人员实行只退不进的政策,早就不再对外招录,等老一代人到龄退休后同时核减相应的行政编制,直到全部退出历史舞台。
由于机关工勤人员不是干部身份,而是工人身份,不符合公务员的基本条件,自然也就不列入公务员的范围。
但是,机关工勤人员也是正式的在编人员,该有的福利待遇都有,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车补等等。
二、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所谓的群团机关,是
党领导的群众团体组织的工作机关
,常见的有总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残联、科协、红十字会、工商联机关等等。
其中,
仅有工商联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工勤除外)是公务员
。
除此之外,像是总工会、团委、妇联机关中的工作人员虽然
也使用行政编制
,但是,由于
单位的性质不同
,国家不将其纳入公务员的范畴,
仅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也就是所谓的
参公人员
。
当然,群团机关中的参公人员与公务员只是名义上的称呼不同,实际中没有任何的区别。
综上所述,使用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群团机关参公人员都不属于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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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网友【职言职觉】的最佳回答:
可以肯定地说,拥有行政编制的人不一定是公务员,既符合规定,也不违法!
比如,机关行政编制的工勤岗人员就不是公务员(很多士官转业安置的编制),总工会、团委、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的单位人员也不是公务员。
一、公务员涵盖的范围
新的《公务员法》第四条规定,
使用行政编制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主要包括以下 8 大类
:
①党的各级机关。
比如,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等。
②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
比如,县人大机关。
③各级行政机关。
比如,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等。
④各级政协机关。
比如,县政协机关
⑤各级监察机关
。比如,县监察委员会。
⑥各级审判机关。
比如,县人民法院。
⑦各级检察机关。
比如,县人民检察院。
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比如,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农工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等 8 个民主党派的领导人员和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以上 8 种机关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都是行政编制,也都是公务员。
但是,机关使用行政编制的工勤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二、那些使用行政编制的常设机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大家经常听说的
总工会、团委、妇联、等常设机构,可能认为这些机构属于公务员单位
。
其实不然。这些机构虽然使用的编制是行政编制,但它们确实不是公务员单位,而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属于参公编制人员
。
因此,如果有在工青妇(总工会、团委、妇联)工作的人员说他是公务员,那他明显是不懂得公务员的定义和范围。虽然团委系统的人员进步非常快、年龄非常轻,但团委领导及其工作人员确实不是公务员,只是行政编制的群团人员。
综上,所有公务员使用的编制都是行政编制。相反,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不全是公务员。比如,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工青妇(总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单位工作的人员,这些都不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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