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足球比赛中,由于第四官员疏忽,已经换下场的球员继续上场比赛并进球,该如何判定结果?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足球部落】的最佳回答:
第四官员由竞赛规程指派,同时在其他三名比赛裁判中的任何一名不能担任执法工作时上场替补。比赛开始前,组委会一定要明确在裁判员不能继续担任临场工作的情况下,应由第四官员担任比赛的裁判员,还是由第一助理裁判员担任裁判员,而第四官员担任助理裁判员。
根据裁判员的要求,负责赛前、赛中和赛后的赛场管理,负责比赛中的换人,负责比赛换球,如果比赛中需要更换比赛球,则必须征得裁判员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备用球,负责检查替补队员入场前的装备,如发现上场的替补队员装备不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应告知裁判员。
第四官员应在整场比赛中协助裁判员进行工作。他必须向裁判员指正被误给警告的队员或已经被警告了第二次的队员而并未将其罚令出场,以及发生在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视野以外的暴力行为。
如上所述,因为裁判的疏忽,导致了已经被换下场的球员继续上场比赛并进球,这已经不是属于误判的范畴,而是对比赛规则的违犯。输球的一方可以上诉,甚至可以要求重赛。当然,类似的情况在世界足坛范围内,实属罕见,但因为裁判而到违犯其他足球规则,进而重赛的却不少:2005 年夏天,在德国世界杯预选赛亚洲区附加赛第一回合比赛中,乌兹别克斯坦在主场 1 比 0 领先巴林时,获得点球机会,主罚队员德帕罗夫虽然将球罚进了球门,但主裁判吉田寿光却认为乌队球员提前进了禁区,判进球无效。这种情况下本应让乌队重罚点球,但主裁不仅剥夺了乌队的点球机会,而且给了巴林队一个任意球。乌足协赛后提起申诉,要求判定乌队以 3-0 获胜。 国际足联拒绝了乌足协的申诉,作出重赛的决定。
【2】、来自网友【Asaikana】的最佳回答:
比赛无效,判违规使用球员一方 0:3 负。
首先让已经换下场的球员继续上场,这本身就是球队的一个失误,就算是第四官员的失误,但球队本身就有责任不违反基本的足球规则。作为违反规则的当事球队,理应接受处罚。根据足球规则和各协会纪律准则的普遍规定,没有资格的球员上场比赛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判罚比赛无效,当事球队直接以 0-3 告负。
此外,你的问题提到了第四官员。在比赛过程中,不管是主裁判、助理裁判、第四官员、比赛监督,这些统称“比赛官员”,他们都有着监督比赛的义务。如果第四官员失误让换下的球员又上场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自身工作的重大错误,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些处罚会在比赛结束后,由赛事组织方的相关纪律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竞赛组织机构予以内部处罚。为了维护比赛官员今后的权威,这些处罚不会被对外公布。但事实上出现失误的官员将会根据内部相关规定,被停赛一段时间,失去执法机会,这也意味着受到了劳动报酬上的损失。同时这些失误也会被记录在案,对日后官员的评级、升级有着不小的影响。
因此无论是当事球队还是当事官员,都会受到相应处罚。
2017 年 4 月,在中甲联赛北京人和 vs 保定容大的比赛中,当值主裁判和第四官员出现交流失误,已被换下的北京人和球员韩轩继续留在场上比赛,导致曾有十几秒时间北京人和场上有 12 人比赛。违规球员没有触碰到球,也没有参与到关键防守和助攻,所以北京人和并没有判罚 0-3 输球。但确实违规球员在场上呆了十几秒,这个微小的失误被裁判和保定容大教练组发现后,韩轩因违规入场被判罚了黄牌。由于这个失误,主裁判和第四官员均受到了严厉处罚,停赛了 5 轮才复出得到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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