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珠海猥亵及殴打孕妇男子被刑拘!殴打与互殴应如何界定?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晕菜 8028】的最佳回答:
按照近几年各地派出所认定互殴标准,基本上就没有几例正当防卫案例,有几例也如昙花一现,于其他的案例无益,该认定互殴还是认定互殴。个人认为就是懒政、惰政,当然,在面对公众质疑时,各种理由层出不穷,不懒不惰了。
有法律人士发声,遇到危险时尽量逃跑,并寻求公安救助。请问,怎么跑?面朝先动手的人,后退逃跑?不怕绊倒吗?
转身逃跑?把脆弱的后脑亮给施暴者?嫌死的慢是吗?
还手?简单,互殴!
还有极端案例,对方进入居民家中施暴,屋主防卫还手,也被认定互殴······
谨在这里请处理此类事件的执法者,站在还手者的角度多思考,怎么做才能不是互殴,且能保护好自己不受进一步的伤害。
忘了是那个案子了,被告也是在面对侵害和亲人被侵害时,奋起还手,被判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的,有知道了可以去网上查一下。被告在法庭上问法官,“你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没有答案,该判还是判。估计哪位法官也回答不出来吧。或者法官想,“我大喊一声,我是法官!!!”估计能镇住对方,完美解决问题。祝那位法官随时能碰到这种事情········
【2】、来自网友【热情的帆船 Jk】的最佳回答:
从摄像头视频看去,是珠海男子猥亵在先,孕妇反抗,男子打孕妇,孕妇还击,男子被刑拘!
这件珠海猥亵及殴打孕妇男子之所以被刑拘是因为他属于猥亵孕妇及殴打孕妇的犯罪 行为,虽然孕妇也打了该男子,但属于正当防卫,那什么是殴打呢?
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有三点特征:1.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2.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殴打他人的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3.本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殴打与互殴容易弄混淆,互殴又是怎样界定的呢?
互殴,简单来说就是相互殴打,即两人或以上数量的人相互殴打或者扭打在一起。互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互殴的认定一般是在当事人有能力逃跑的前提下仍然与对方打架。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适用于互殴。(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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