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坛历史上,薄熙来是一个颇受争议的人物。他曾经在重庆担任市委书记期间实行了一系列打黑除恶的政策,但同时也因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问题而遭到调查和起诉。那么薄熙来真正贪污受贿了什么?下面将逐一揭秘。
贪污受贿罪名成立
2013 年 9 月 22 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判决书。据法院认定,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长、商务部部长、重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数额达亿元以上。具体来说,薄熙来的贪污受贿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
据法院认定,薄熙来在任重庆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万达集团和华谊兄弟的案件。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曾经向薄熙来行贿 1.3 亿元,并且将两套别墅作为好处送给薄熙来。华谊兄弟董事长王中军也曾向薄熙来行贿 2.5 亿元,其中包括一幅价值 1.8 亿元的画作。此外,还有不少其他企业家为了获取政策支持或争取项目合作而向薄熙来行贿。
挪用公款、国有资产
薄熙来还涉嫌挪用国有资产和公款。据公开报道,薄熙来在任重庆市委书记期间,曾经将大量国有资产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自己的亲信和家人。同时,他还将政府采购的大量豪车、名表等物品私自转让给他人,所得资金据称被用于个人投资和维护家族生活。
滥用职权、干预司法
除此之外,薄熙来还被指责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在他担任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他曾经通过非法手段抓捕并镇压多名政治异见人士,违反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曾经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关系干预司法,打压政治对手和商业竞争对手,损害社会公正和公平。
总结
综上所述,薄熙来贪污受贿的问题十分严重,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党纪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