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94 年至 97 年在国企干过临时工,现在要求曾经就职的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可以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底层百姓说事】的最佳回答:
看了别人的回答,大多数都说不能为你补缴,但我要说的是可以要求原入职单位给你补社会养老保险。
大家回答问题时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个问是就是一九九五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部法律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临时工是企业使用,临时工仍然属劳动者。
不过你要找出相关依据,否则企业不会为你补缴社保,就算要为你补缴,无依无据的社保局都缴不进去。
那么,要具备什么依据才能让企业为你补缴社保费呢?社保局又要什么资料才能办理补缴手续?
一、如果有做邻时工的书面依据最好,比如说有用工合同、上班通知、会议记要、入职后工资发放依据等。
如果没有以上依据,你可以找原有工人同事出具证明给予人让,特别是当时的直切领导,同在一起做同样工作的同事。
二、社保局需要的资料证据是发放工资册或领取工资的收据等,每年有一张便可,一般这些资料在工作过的企业档案室便可找到,找到后复印出来签上“此件复印于某单位档案室,原件由档案室存放。”
值得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法律和一些法规:劳动法是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实施,在法律实施前你是无条件找单位给你补缴社保的。
因为没有法律支撑。
延伸多讲几句,我一九八八年在乡政府干临时工,直到二 00 九年单位才为我缴纳社保,今年我向政府申请补缴,从一九九五年一月补到二 00 八年十二月,整整补了十四年,现刚补缴完毕。
以上这些是我今年亲手经办的。
这里还得提醒大家,有些地方去年停了社保补缴,如果这样你就难办理补缴了。
(我是人民调解话职场,欢迎关注)
【2】、来自网友【社保小达人】的最佳回答: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是在 1994 年到 1997 年国有企业干过临时工的话,那么这个临时工肯定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不也就意味着,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没有义务给你购买社保。
所以你现在再要求以前这个工作单位来给你补交社保,那么很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本身在此期间你没有劳动合同,所以就无法要求你所在的这个工作单位来给你购买社保,并且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再要求补交的话,那么很明显是不合理的。
因为劳动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就是单位和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购买社保,这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说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前提条件,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实际上购买社保的法律效力实际上就很低了。并且作为临时工的话,肯定是没有劳动合同的,所以说不购买社保也是很正常的。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以上就是关于问题【94 年至 97 年在国企干过临时工,现在要求曾经就职的原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可以吗?】的全部回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要实行请慎重,任何后果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