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清朝被判死刑后可以找“宰白鸭”顶包,为何会有这种现象的出现?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维維】的最佳回答:
“宰白鸭”是封建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在死刑案件中雇人顶包的一种现象。这里所说的白鸭,并非人们经常食用的鸭子,而是借喻案件中代替犯人顶包的人。
宰白鹅现象,古代早已有之,晚清尤其严重。当时福建的漳州与泉州,是宰白鸭现象最为严重的地方,顶凶案之多反映了清晚期雇人代死的狱政腐败情况。
宰白鸭现象出现的原因并不复杂,一是古代封建社会官场腐败所致;二是参与其中的各方形成环环相扣的利益链,三是社会上有许多难以活命的待宰“白鸭”。
传说,康熙曾在茶楼目睹过一起宰白鸭现象,茶楼老板向他解释说,如今的大户犯了死罪,又不想去世,就花钱买个穷的没法活下去的替身,这叫宰白鸭。
这些当白鸭的人,有些本身就有死罪,以一人死而换得家小有人赡养,有些则是家中出了大事,急等用钱而拿命去换。这种现象的核心因素就是利用需求。
下面我们来看几起案件,可以直观的了解一下宰白鸭现象。清代有一起凶杀案,陈官员从尸检得知,案件并非一人所为,但令他奇怪的抓获的人仅有 16 岁。
在提审过程中,这位少年对答如流,与案卷所书分毫不差。最后经陈官员耐心劝导,他才哭喊冤枉,于是案件被发回重审,等再提审少年时,他死不翻供。
无奈的陈官在衙门私问少年为何要这样,少年哭着说,他父母把卖他的钱早已花光,如果他翻供,父母就会丢了性命。无力回天的陈官员,只好辞官回乡。
康熙年间,王姓兄弟以把持公仓罪,被判处死刑。一位胥吏对他们说,你们每人如能拿出五百两黄金,我便可让你们活命。兄弟两目瞪口呆的问如何办到?
胥吏便告诉他们如何来找人顶替,一旁的同僚提醒胥吏这是杀头之罪,胥吏说如果此事暴露,我们固然要死,但难辞其咎的审官不会为此毁了自己的前程。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那位胥吏是深谙此道,对当时的绝大多数官员而言,保住权力犹如保命。官场利用环环相扣,没人为两个“白鸭”性命而弄丢乌纱帽。
宰白鸭并非牢不可破,光绪年间就有一起案件中的“白鸭”被救下。据文献记载,光绪年间有个大盗名叫胡体安,此人胆大妄为,竟然敢偷盗当地的首富。
案件很快报到省里,河南巡抚涂宗瀛下令抓捕胡体安。胡体安平日里与一帮胥吏相交甚好,他们商量后准备让胡的家童王树汶来做“白鸭”,替自己入狱。
王树汶当时只有十五岁,在胥吏们的严刑拷打与许诺不死后,他被迫同意顶替来做“白鸭”。胡体安上下打点之后,县令闭着眼将羸弱的王树汶草草定案。
这一案件的原则是“从快从重”,在王树汶被押赴市曹斩首之时,他才知道胥吏的许诺是假的,于是大喊冤枉,结果被不明就里的围观群众打的满脸是血。
群众的疯狂行为,引得拉囚车的骡子受惊而狂奔,这一幕正好被巡抚涂宗瀛看见。他被喊冤的王树汶所吸引,在了解案情后,涂宗瀛下令让所司复审此案。
同时,涂宗瀛发函给邓州知府朱光第,命他将王树汶的父亲王季福找到送来。但在寻找王季福的过程中,一些得到胡体安好处的官员开始出来人为设置障碍。
他们让朱光第不要去找王季福,并且警告他,如果翻案可能会牵连整个官场,没有人能独善其身。但朱光第对此并未理睬,他只说了一句话,民命重于天。
王季福被找到后,在公堂上马上认出了跪在地上的儿子王树汶,父子两嚎啕大哭。而此案并未结束,官场利益链犹如食物链,不能有一环出现断裂的现象。
新上任的河南巡抚李鹤年立即进行干预,他指示属下衙门立即杀王树汶灭口。但案件已经传至全国,一时间舆论哗然,朝廷于是派河督梅启照再次复审此案。
这个梅启照为了官官相护,同样要将王树汶斩立决。梅启照的荒唐行为,引起了御史们弹劾,慈禧下令再审,最终才判决王树汶无罪释放,此案到此才结束。
贪腐的官员中,只有一个县令和知府被革职戍边,其余人毫发未损,而真正的人犯胡体安却逍遥法外。为民请命的邓州知府朱光第,却被罢官,终穷困而死。
在封建社会里,一个人的生死,与他有没有罪毫无关系,决定其命运的,只是与官僚体制的稳定性有关。这些“白鸭”宰或不宰,只看既得利益者饿与不饿。
综上,宰白鸭现象是封建社会的特有顽疾,是专制统治下民不聊生的一种体现,也是黑暗官场腐败的一种映射。在这种背景下,难以活命或者有利益交换的一些人,就甘愿成为待宰“白鸭”,任人发落。
【2】、来自网友【小韩的历史观】的最佳回答:
“宰白鸭”可以说是封建社会中最为恶毒的一枚毒瘤,当时有钱有势的人在犯下死罪后完全不慌,都会选择花上一定的金钱来找人顶替自己的罪状,官员之间官官相护对此也是见怪不怪,这种情况便是“宰白鸭”。
“宰白鸭”的这种毫无人性的行径,在晚清的时候最严重,特别是福建省的漳州和泉州最突出,甚至有案件直接惊动了高高在上的慈禧太后。
据说在康熙时期就有这种恶劣的情况发生,在康熙微服私访的时候就偶然间遇到了这种事情,在经过询问过后才明白什么叫“宰白鸭”。
那个人告诉康熙,原本这个大户人家因为犯了死罪是应该被逮捕入狱的,但谁又愿意就这么死去,于是就联合当地的官员,花下重金买一个死囚来顶替他。
当然也不仅限于死囚,有时候还被强行勒索一些穷人,一旦这些人不配合,那么就威胁他的家人,穷人无钱无势所以只好答应,事成之后这些富人还会象征性的给些钱财。
对此康熙自然是大为生气,但要说全面禁止的话恐怕还是做不到,因为有需求就有买卖,明面上不行就在私底下进行,而康熙又不是天天微服私访,这事确实没办法。
不过这件事的真实性有待考究,只能说明在康熙时期就有这种情况发生,但估计当时性质并没有后面那么的恶劣。
到了清朝后期这种现象才算是达到了高峰期,甚至有时候都不是在私底下进行,而是直接摆在了明白了,更可怕的是被选中的那些人根本没有选择,甚至还有自愿的,这才是最令人难以置信的。
在清朝曾经发生一起命案,官府工作人员检查了尸体后,明白这起命案不止一个参与了,另有隐情,可是他们抓捕到的只有一个 16 岁的青年。
审问青年时,可以知道青年对案情的了如指掌,回答的时候也行云流水,跟记录在案书上的一模一样。
但这少年明显是受人所迫,就凭他一人很难犯下如此罪状,于是官员便日日夜夜的进行审问,最终这个少年还是松了口。
他告诉这些官员,那个案件他确实没有参与,但却有人以他家人而胁迫他认罪,不然的话就要杀害他的家人,随后又告诉这些官员请他们快快定罪,这样他的家人还能得到一笔钱财,可见当时的社会法制败坏到了何等地步。
当然宰白鸭也不是破不了案的,曾有一个“白鸭”就被解救了,根据历史书上的记载来说,事情是发生在光绪年间。
有一个名为胡体安的大盗,这个大盗胆大包天,偷偷潜进当时的第一富人家中行窃。此件行窃很快就被发现了,于是政府下令去抓拿胡体安归案。
胡体安时常跟一些胥吏来往,所以胡体安就找他们来讨论找人来顶事,于是讨论下来后选定了一个叫做王树汶的家童当白鸭,来代胡体安受罪。
当初的王树汶还是一个 15 岁的少年,可在胥史们的诱惑和威迫欺打下,被迫答应为胡体安做白鸭。
王树汶在被押往市朝斩首的时间里,王树汶突然发现胥吏们骗了他,就立马大喊冤枉,这结局被一群不知道情况的围观观众打的遍体鳞伤。
而这一情景刚好吸引巡抚涂宗瀛看过来,因此他就去解围了王树汶,在他审查案件后,涂宗瀛发令重审王树汶案件,并且发文给邓州知府,叫他找到王树汶的父亲,并且把王树汶的父亲带到他这里来。
可是跟此案件有牵连的人听到这件事,就给在找王树汶的父亲过程里设置阻力。
他们叫邓州知县不要去找王树汶的父亲,并且恐吓邓州知县,案件假如真相大白的话会得罪很多人,不过邓州知县没有理会他们的话。
王树汶的父亲被带来公堂后,立马大哭,认出了自己的儿子,随后王树汶也大哭,而此事并没有那么快真相大白。
新任的巡抚李鹤年因为受到其他官员的贿赂,所以在面对王树汶这件事上并没有决定明察秋毫,而是对王树汶进行严刑拷打试图屈打成招。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次案件恐怕就会在李鹤年的包庇下就此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但因为此事闹得沸沸扬扬,所以李鹤年的举动就遭到了朝中大臣的弹劾。
面对这愈演愈烈的情况,慈禧当即让梅启照做钦差大臣来全权负责此案,但因为梅启照任用的手下都是李鹤年的人,所以最终判决王树汶确实有罪。
眼看王树汶必死无疑,转机再次出现,初上任的刑部尚书张之万也非常关注这个案件,在他的坚持审断下,最终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作为受害人的王树汶被直接释放,在这个案件中互相包庇的官员均受到一定程度的惩罚,而作为始作俑者的胡体安却在外逍遥法外,实在是令人唏嘘。
虽说这次“宰白鸭”案被成功破解,但我们不难看出这个过程何其之难,如果不是惊动了慈禧太后,或许一桩冤案就这么诞生了,也正是因为难以判决,所以这也是“宰白鸭”能够盛行的原因。
其实晚清时期出现大批量“宰白鸭”的案件并不算例外,自康乾盛世后由于后世的皇帝无作为,这就导致各地政府大多消极怠工,从而让这种事情频繁发生。
除了底层的“宰白鸭”外,在乾隆时期还有比较高级的“议罪银”,这是由大贪官和珅提出的一道建议,随后得到乾隆皇帝的允许。
当时纵然是官员也在所难免有犯错的时候,再加上当时因为乾隆多次高额消费,所以导致国库空虚。
于是为了讨好乾隆皇帝并顺便捞一笔,和珅就想出了议罪银这个办法,凡是犯错的官员,皆可以通过一定的银两来顶罪,如果给的钱足够多,那么就可以极大的减小刑罚。
就单按原理来讲的话,议罪银和宰白鸭并无太多不同之处,无非是一个是针对高层官员,另一个则是针对中低层官员以及有权势的人。
在乾隆时期就有这么明目张胆的并且得到乾隆皇帝许可的议罪银出现,由此可见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多么的恶劣,所以出现宰白鸭这种恶劣情况的,也实在是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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