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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父母还贷,婚后怎么划分?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14 06:52:12 3次浏览

关于问题女方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父母还贷,婚后怎么划分?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叶律师】的最佳回答:

女方婚前父母出资付首付购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这个视为对女方单方的赠与,所以属于女方婚前付首付。这个事实及法律上都没有争议。

主要是父母还贷,这个可能存在争议。父母的帮子女还贷,这个性质是什么?属于借贷?属于对子女单方赠与?或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基于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以及我们社会生活的正常习惯,若没有明确的借款合同等材料,一般是不认定为借贷。

至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还是对子女的单方赠与。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若是没有明确的单方赠与证据,这个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所以,这个房产应当属于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情形。

这类情形的房产一般属于产权登记人所有,但基于共同还贷问题,另一方可以要求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要求补偿。一般这样计算:房屋现值÷购买房屋总之付款(首付+按揭贷款本金总额+贷款利息总额)×共同还贷总额(本金和利息)÷2

【2】、来自网友【老蒋闲言】的最佳回答:

谢谢邀请;依据物权法,谁出钱买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毋庸置疑,财产的确权就是属于谁的。财产的拥有者,对自己的财产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再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合法的夫妻在经济上虽然是作为共同体,但在个人的婚前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上,还是有界定的。是不能混淆婚前个人财产的拥有权和婚后共同财产拥有权的。法律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婚前个人财产的确权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就如楼主所说,女方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的名下,父母还贷,婚后怎么划分的这个问题,就要看后期还贷资金的来源属于谁,才能给出正确答复的。

女方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女方的名下,按月还贷也是女方父母出的资,这是合法的父母要把财产拥有权转给女儿的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与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在婚前女方的父母已经把房贷还清,或者是女方在婚后父母还继续接着还贷的话,该房产完完全全是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如果在女方结婚以后,女方的父母就终止了还贷,后期的还贷哪怕是用女方个人的收入来还的贷,依法就是用夫妻的共同财产还贷。整个房产后期的还贷部分按百分比的多少,就属于在婚姻期间内,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这一部分房产,双方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女方父母终止还贷以前的房产部分,就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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