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舅舅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子,可是他没有子女,那么我可以继承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法律研究僧】的最佳回答:
在民间,有“天上雷公,地上舅公”的说法。由此可见,舅舅与外甥的关系是很亲的。在舅舅去世却膝下无子的情况下,外甥有权继承舅舅的遗产,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说外甥无权继承,很多人估计都无法接受。
但是,有很多事情不会因为我们不理解,他就会朝着我们希望的那个方向去发展。这也造就了生活中的诸多不如意。
2019 年的时候,我们曾经处理过一个继承案件,和这个问题中所描述的案情非常相似。
李某是张某的舅舅,李某的妻子和子女相继去世,只剩李某一人孤独地生活。张某时不时地就会去看望李某。但是,张某的这种看望远没有达到对李某进行赡养的程度。
后来,李某年老,因病去世,留下房产一套。因为李某的父母、妻子和子女都去世了,也没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李某生前所在的居委会,就将李某留下的这套房产当做无人继承的无主财产,收归居委会所有了。
张某知悉后,认为自己是李某的外甥,依法对李某留下的这套房产享有继承权,居委会将该套房产当做无主财产来处置,显然不妥。
双方就该问题协商无果,张某就将居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张某对李某留下的这套房产享有继承权,要求居委会腾退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分为两类,一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另一类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
张某只是李某的外甥,不属于上述两类法定继承人的其中之一。在本案中,因为李某生前没有立遗嘱,所以,对于李某的遗产,应当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而张某并非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所以张某无权对李某的该套房产主张继承权。
最终,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里,涉及到继承领域常见的两个概念:一个是遗嘱继承,另一个是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就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尊重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愿,被继承人想让谁来继承他的遗产,谁就有权继承。
这需要以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为前提。需要注意的是,遗嘱继承人不一定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除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也是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的,只要被继承人在遗嘱中进行了指定。
而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来继承。而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一个人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关键看他是不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之一。
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另一类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就只能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所以,如果要通过法定继承来继承的话,你不但要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而且还必须得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否则,你都无法主张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在本案中,张某是李某的外甥,而外甥显然不属于我们前面所说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因此,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2】、来自网友【凡人闲聊】的最佳回答:
你不可以继承
舅舅去世,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可能配偶不在或没有配偶。已明确介绍了无子女。父母,也就是你的外祖父母,可能不在了。这样就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看看有没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有没有其他舅,你母亲在不在,有没有姨?你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能不在了。
如果上述人包括你母亲不在了,才轮到你,叫代位继承。就是代替你故去的母亲继承。如果你母亲在,由你母亲继承,你不可代位继承。外甥虽然是亲属,但不是舅舅法定继承人之列的人。
你舅舅生前在农村属不属于五保户,如果是五保户,舅舅的财产由村委会继承,因为舅舅生前的衣食住医葬由村委会负责。还有舅舅是否与其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如有人签过这个协议,并履行了对舅舅的衣食住医葬的义务,也就是养老送终。根据权利义务统一的原则,扶养人有权接受遗赠你舅舅的财产包括房子。你不得代位继承。另外你舅舅是否有效的遗嘱?如有效的遗嘱,舅舅把房子给谁,那人继承。别人不得继承。
舅舅没有遗嘱,不是五保户,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在这种情况的前提下,舅舅的财产包括房产才轮到外甥。还是你母亲不在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