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医院收治病人,是应该先救死扶伤,还是该先收费,后治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青山就是金山】的最佳回答: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前三十年,病人进入医院,先看病用药治疗,病情稳定以后,再计算费用,通知病人家属交费。有经济临时不充足的,一直到病人好了,快出院的时候,院方要求病人家属交费。有确实困难的农村人,允许家属回本村大队写困难证明,院方可以减免一部分医疗费。
一九七六年秋天,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母亲晚上小产大出血。我父亲在大场里给生产队看场,我母亲让我赶快把我父亲叫来。我父亲来到家里,立刻找来七八个壮年劳力,用小床做担架,两根扁担拴着绳子,七八个人轮流抬着,步行抬到镇医院。到了镇医院,我母亲已经昏迷不醒,医生诊断后说是治不了,七八个人又连夜抬到县人民医院。到了县人民医院,天还不亮,曲折步行,四十多里路,这些人无怨无悔,一心想着争取时间,赶快救人。住上院以后,等到天亮,我父亲只是带领他们在小摊上吃了一点便饭,他们又步行回家了。
我一路上跟在后面,一直步行到人民医院。急诊室的医生诊断为急性大出血。医生说:多亏你们来的急时,再耽误一个小时,可能就救不过来了。必须马上输血,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也感谢这些人紧急快行,及时赶到,救了我母亲一命。这个时候天还没亮,血库里没有血,有专门卖血的人也没有来。验血的时候,其他人的血型都对不上,医生说只有她儿子的血型能对上。我当时才十六七岁,个子比较瘦小,人们都担心我体力不足,不让抽我的血。这时我豪不由于地说:就抽我的血。医生准备好工具,只抽了 200 毫升。医生把我的血液给我母亲输上,又用其它药物抢救,天亮以候,我母亲终于醒过来了。这时,卖血的人也来了,又买了一个人的血,400 毫升,三十元钱。医生指着买的血给我们看,说:你自己的血是鲜红的,有些浓。买的血发黑,有些稀,他们都是喝了盐水才来卖血的。
我母亲在医院里住了八天院,身体基本恢复到正常,可以出院了。从住院到出院,除去买了一个人的血,其它时间没有交钱。医院结算时,一共费用一百四十多块钱。我们家庭兄妹多,较为困难,我父亲说拿不出这么多的钱。院长让我父亲回村大队支部写一个证明材料。第二天,我父亲拿着证明材料,全身只有四十多块钱,院长给减免了三分之二还多。
二零一三年到二零二零年,我腿部下肢静脉血栓,住过三次医院。每次住院的时候,都是我儿子先交一万块钱的押金,再进行治疗。因病情不是很严重,保守治疗,只是打打吊瓶。账面上还有一千块钱的早晨,就开始催着交钱,不交钱,明天就不给用药。每次都是住十五天的院,花一万五六千多块钱,报销六千多块钱。
【2】、来自网友【翱翔兰天鹰】的最佳回答:
这个问题很纠结,不好回答呀!
站在人性、医德的高度,遇到这种情况,当然是应该先看病后付费。但是,往往有些人,病治好了,付费就.不积极了,或是叫穷付不起、或是拖延、甚或干跪耍赖……所以,我如果说应该先看病后付费的话,那么医院会吐槽我:钱收不到你赔吗?我如果说应该先收钱后看病的话,患者出了事故我也承担不起这个后果呀!
左不行,右也不行,到底怎么办?总该给个答案嘛!因此,我还是认定先看病后付费。有以下.理由:
一、以人为本,人命关天呀!什么东西也没有人的生命重要呀!
二、救死扶伤是人道主义,也是医者应该遵循的医德!
三、社会总是好人多,绝大多数人会感恩、会付医药费的,耍流氓无頼的只有极少数人。我们要以大多数人作为评判标准,而不应该以极少数人耍流氓无赖就影响整个人群。
四、如果不肯付医药费,可以无限期追债。
五、社会粤譽论会支持诚信、遣责流氓无赖!
综上所述,我支持先看病后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