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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4 22:47:13 4次浏览

关于问题为什么说蒲松龄的《野狗》是最骇人的一篇小说?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七休先生】的最佳回答:

人性的恐怖,有时更甚于妖魔鬼怪!所以,与野狗相比,画皮、尸变等《聊斋志异》中的其他恐怖故事都算不上骇人。

因为《画皮》、《尸变》的恐怖是妖作恶,虚无缥缈,离生活很远。而《野狗》的恐怖则是人作恶,隐喻的是血淋淋的历史真相,切切实实就发生在生活之中。

《野狗》这篇文章其实篇幅极短,仅两百余字。但蒲松龄硬是就用这点点文字,就讲述了一个极为离奇、骇人,寓意极其深刻的故事。

接下来,我们便一起走进这个被称为《聊斋志异》中最恐怖骇人的故事——野狗。

先上《野狗》的原文。(如觉得晦涩可跳过,直接看下文的详解)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

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

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

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聊斋之《野狗》篇,到底讲了个怎样离奇的故事?

清顺治年间,有个叫李化龙的乡民,逃到山中躲避兵灾,晚上才从山里出来。

不料刚走上大路,就碰见一队大兵经过。李华龙大惊失色,恐遭杀身之祸,他见无处藏身,急切间便顺势一倒,僵卧在路旁的死人堆里,一气都不敢出,佯装死人。

直到大兵过完,李化龙还是一直躺在那不敢起身,只是小心翼翼地睁眼查看。

不料刚一睁眼,就见那些或没有脑袋或没有胳膊的尸体都纷纷站了起来,站成一片就像小树林一样。

其中有具头都断了只剩一点连在肩膀上的尸体,惊慌地喊:“遭了,野狗子来了,怎么办?”

其他尸体闻言,纷纷惊慌失措,乱糟糟地说:“怎么办呀?”紧接着,所有站起来的尸体一下子都全部倒下了,再没了任何声息。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身,却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人堆里挨个吸人的脑髓。

李化龙害怕极了,为了不被吃,他猛地一下就将头钻到一具尸体身下,想把头藏起来。可怎么藏得了呢?

那怪物最终还是来到了李化龙身旁,然后用手去拨弄他的肩膀和覆盖在他头上的尸体,要把他的头露出来。

眼见怪物的手马上就伸到了自己头上,李化龙情急中在身下摸到一块碗口大的石头,然后趁怪物俯下身准备啃他头的时候,猛然跳起,将石头狠狠砸向怪物的头部。

结果石头砸中了怪物的嘴,怪物疼得发出一声像猫头鹰一样尖厉的惨叫,然后吐了一嘴血,捂嘴负痛逃跑了。

李化龙上前查看,在怪物吐的血中发现两颗长四寸多,极其锐利的牙齿。然后带上牙齿回家去了,回家后他拿着牙齿给别人看,也没人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怪物。

以上,便是《野狗》中所讲的故事的内容。看完后,相信有人会说:这也不怎么骇人呀!

是的!我上文说过,这个故事隐喻的是血淋淋的历史真相。之所以觉得不骇人,是因为我还没有交待这个故事的历史背景,以及那些血腥真相。

那就是《野狗》的开篇——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关于《野狗》的开篇——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1、于七:螳螂拳的创始人,戚继光的亲外孙。

于七原名于乐吾,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故被人称作于七。

于七小时候,家中非常富裕,可谓是山东栖霞市首富之家。他的爷爷是当地的金矿主,还是武林名宿,在胶东一带相当有名望。所以说,于七就是出生在一个豪富的武林世家。

当然,比起于七的外公,他的爷爷就啥也不是了。他的外公便是抗倭名将,民族英雄戚继光,戚继光的长女戚颜君就是他的母亲。

出生于武林世家的于七也是自幼习武,并在明崇祯三年,他 21 岁时考上了武举人。

后来在“于七之乱”起义失败后,于七化名王郎躲避在崂山华严寺。有次与人比武失败后,偶然间观螳螂捕蝉的动作而受到启发,开创了那门流传至今的螳螂拳。

下面我们要说的,就是“于七之乱”这个血淋淋的历史事件。

2、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1644 年,清军入关。本来在明朝任武将的于七不想为清廷服务,卸甲归农,在栖霞一带聚拢一批人,每天演练武功,议论政局,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

1648 年,于七在众人推举下,以栖霞牙山为据点,发动周边淘金工、农民、渔民发动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反清起义。

这次起义共持续了三年时间,义军一度势如破竹连克数州府。清朝统治者大惊,便行招抚之策,将于七招安为栖霞把总。第一次“于七之乱”就这样相对温和地结束。

真正血流成河的,是第二次“于七之乱”。

1659 年,南方郑成功挥师抗清,欲恢复明朝统治,北方各地也纷纷响应。在此形势下,不堪忍受清朝压迫的于七也于 1661 年也再度起事。

对于于七的二度起事,清朝恨之入骨,直接调集了 20 万兵力,再加数十门红衣大炮去攻打于七的据点牙山。

清军对牙山持续轰炸数日,摧毁了义军的抵抗力量,最后于七从后山山崖逃脱,起义失败。而这次起义,给栖霞一带的百姓带来的是毁灭之灾。

“土地荒芜无人种,白骨堆山遍地磷”。为了抓捕于七,清军走到哪杀到哪,所过之处没有一个活口。

牙山被攻破时,躲在山里的数万名普通民众全部死于清军屠刀之下,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后来人们在牙山下建了一个亭子,便起名“血灌亭”。

之后,清军去到于七的老家,将于七满门及亲友杀得干干净净。接着又对当地百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血腥屠戮,只要生活在这里,不管你是不是义军,不分男女老幼,统统都被杀掉。

在这一次“于七之乱”中,清军在胶东一带前后共屠杀了十余万人。杀人如麻,血流成河。这个,就是蒲松龄在《野狗》的开头,用八个字所交代的故事背景和起因。

那这就完了吗?当然没完!《野狗》应该是《聊斋》中寓意最深刻的一篇文章,在它的背后,除了有这个血淋淋的历史背景,同时还隐喻着一些令人惊惧的历史真相。

《野狗》到底隐喻着哪些骇人的历史真相?

1、清军对汉人百姓的血腥屠杀。

上文说过,在于七起义失败后,清廷对胶东一带进行惨无人道的血腥屠杀,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叛党,不分男女老幼,只要是在那个地区生活的人,都得死。

为什么故事中的李化龙要晚上才敢从山里出来?因为白天根本就不敢露头。为什么他看到官兵就要躲?因为官兵是要屠杀百姓的,并且见一个杀一个。

为什么李化龙随地一躺就能钻到尸体堆里躲起来?因为当时的栖霞地区就是被杀得尸横遍野,尸体随处可见。

在《聊斋》的另一篇文章《公孙九娘》中,蒲松龄再一次提到了让清廷杀人如麻的于七之乱——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而在“于七之乱”前,还有更骇人听闻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

扬州城破后,清军持续屠城十日,据当时的收尸和尚统计,共有 80 万人死于这场大屠杀;嘉定城破后,清军展开了三次对平民的大规模屠杀,被杀死的百姓多达 10 余万。

当时,在清军的残暴屠杀下,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野狗》讲的就是这个时代的黑暗和恐怖。

2、清廷“抽掉人的脑子,使民无知,奴役思想。”

故事中的野狗子吸人脑髓的行为,其实就是隐喻清朝统治者强行给百姓洗脑,愚民,使民无知,奴役思想的行为。

清朝入关之后就颁布“剃发令”,并实施“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政策。想以此扭转汉人的民族习俗,击毁汉人的信仰和自信,从思想上成为奴才。

此后,清朝又大兴文字狱,想从文化、思想上彻底控制汉人。比如当时发生的变记案、明史案等,先后诛杀了数百名知识分子,其中更有数十名惨遭凌迟,另有上千人被发配充军。

另外还有哭庙案、抗粮案等。一大批有思想的学者、大儒都在这些冤假错案中被判死刑、流放,比如金圣叹等。

故事中的野狗吸人脑子,就是要把你脑子抽掉,让你没有脑子,没有思想,心甘情愿接受奴役。

不得不说,清朝的这种方法还是比较有效,在经历清朝统治者长期的身心折磨之下,百姓的思想也普遍变得麻木不仁。

所以,后来八国联军打入北京城的时,百姓们争相涌去围观。更有许多百姓在洋人人给予微博报酬后去帮助搬运物资,辅助联军攻城。

因为在他们看来,洋人攻打的是你爱新觉罗家的江山,与我何干?

洋人进攻北京城时,在一旁围观的清朝百姓

以上,其实就发生在蒲松龄的身边,是蒲松龄亲身经历的历史。

蒲松龄当时就在他的家乡山东淄博,离“于七之乱”和清军大规模屠杀的发生地栖霞不远,可以说这是一段他亲眼见证的历史。

生活在今天的人们或许感受不到,那种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存在的黑暗时代;那种毫无反抗之力,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被屠杀的绝望和痛苦;那种毫无思想,看不到任何希望的麻木….

但蒲松龄是亲身体会!其实整部《聊斋志异》看似神神怪怪,玄幻离奇,但它却有个最重要的主题,就是揭露统治者对人民的残酷压迫,《野狗》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

《野狗》记录的,就是这么一个骇人的真实事件,就是这样一段血淋淋的历史,就是这样一个恐怖黑暗的时代。

就切切实实发生在生活之中,这点才是最骇人的!

【2】、来自网友【闰土读文史】的最佳回答:

《野狗》是蒲松龄创作的一篇仅 280 字的小说,收录在《聊斋志异》第一卷中。在三百多篇聊斋故事中,《野狗》的篇幅短小,故事情节也很简单。然而其恐怖程度甚至超过了著名的《画皮》,其原因就在于这是一篇披着鬼神外衣的纪实文字,真实的再现了几百年前清军对山东地区的一场大屠杀。

一,《野狗》给人巨大的感官恐怖。

最恐怖的故事,剧情往往最简单。《野狗》的开头用八个字就交代了故事时代背景: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

山东刚刚发生了战乱,被杀的人不计其数,尸横遍野。一个叫李化龙的乡民为了避免战乱,逃窜到深山中。结果遇到了“大兵”队伍从这里走过,李化龙怕被“大兵”杀死,连忙倒在死人堆中装死。等到“大兵”队伍都走掉了,仍然不敢冒然爬起来。

一个躲避死亡的人卧在遍地的死人堆中,还有随时会取自己性命的“大兵”。蒲公用极其精简的笔墨便描绘出了主人公在战乱中面临的孤独和恐惧。令读者细思之后仿佛置身其中,顿时涌起无限的惶恐和绝望。

然而,故事高潮还在后面。正当李化龙躺在死人堆中装死的时候,那些缺胳膊少腿或者被砍掉脑袋的死尸纷纷站起来了!一个脑袋没有全砍断,歪挂在脖子上的尸体开口说话:“野狗子如果来了,咱们可怎么办呢?”于是群尸都纷纷叹息道:“是啊!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啊!”尸体们叹了一会气,仿佛无可奈何一般轰然倒地。

这里的描写仿佛是电影画面一般:一个活人装死躺在地上,他身边死状惨烈的尸体却纷纷站起来,而是大家都担心“野狗子”会来。“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为何连死去的人都如此惧怕?在带给读者毛骨悚然的恐怖感后,又留下了悬念,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不得不佩服蒲公的文笔。

故事到这里已经将恐怖气氛营造到了顶点,李化龙颤巍巍的想要站起来离开,正在这时刻,更恐怖的地方来了——“野狗子”出现了!

这是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它来到尸身旁边,趴下身子咬碎尸体的头颅,吸取脑髓。装死的李化龙看的一清二楚,连忙把自己的头埋在其他尸体之下。这个被称为“野狗子”的怪物依次吸尽尸体的脑髓,终于来到了李化龙的身边,扒拉他的肩膀。李化龙用力将头藏在尸体的下面。怪物见拔不动,便把遮住李化龙头部的尸体移开。

李化龙大为惊恐,忽然摸到一块大石头,于是便将石头捏在手中。当怪物趴下身子准备咬碎他脑袋的时候,李化龙用石头猛击怪物的脑袋。碗口大的石头砸在怪物的嘴上,怪物负痛逃走,并在路上吐出了鲜血。

李化龙在鲜血中捡到两颗四寸多长的獠牙,他好忙逃回家中,并拿着那两颗獠牙向人打听到底“野狗子”是什么东西,但没有人知道。

这段情节可谓险象环生,怪物一步步的逼近并准备咬碎自己的头颅。幸好抓到一个石头打掉了怪物的牙齿,逃得一条性命。然而怪物到底是何种野兽,却无人能知。在恐怖之余又引发读者关于“野狗”的思考,到底是什么东西连死人都要敲骨吸髓呢?最后的结局故事主题得到了升华。

《野狗》的描写恐怖但引人入胜,蒲松龄用简练的文字深深抓住了读者的目光,即便恐怖,也还想看下去。而最后提出了令人深思的问题,达到了“讽刺骂世”的艺术效果。《野狗》并没有拍成过影视,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里黑山老妖吸取人精气那段明显是借用了《野狗》的情节。

二,《野狗》是真实历史的艺术再现。

蒲松龄生于动荡不安明末,他的青年时代目睹了李自成起义和清军入关后普通民众所承受的苦难。而是这位老先生一生坎坷,自己就是底层民众之一。

他同情百姓的遭遇,憎恨强权,故此将这些情绪都借《聊斋志异》的三百多个故事发泄出来。由于清朝文字狱严重,为了躲避朝廷的迫害,故此借着花妖狐鬼的外衣,以谈神说鬼的荒诞笔法将自己一生的见闻和不平写成故事。从这一角度来说,《聊斋志异》其实是明末清初的一部历史。《野狗》真正的恐怖的地方就在于文中尸横遍野的屠杀是真实发生过的。

顺治元年(1644 年),清军进入山海关,紧接着兵发北京,李自成大顺军败退。满清贵族连忙开始了镇压各地反清起义和消灭明朝残余势力的战争。

山东栖霞人于七,父亲于进表是前明军官,在崇祯二年抵抗后金的战争中阵亡,他的外公正是赫赫有名的抗倭英雄戚继光。

于七在崇祯朝考取武进士,可谓世受明恩,与清朝有着国仇家恨。面对明清鼎革的大变局以及清初的各种暴政,于七暗中招兵买马,于顺治五年(公元 1648 年)在胶东锯齿山揭竿而起,打出了“反清复明”旗帜,成为清初众多反清组织中的一支。

这便是《野狗》开篇所说的“于七之乱”。

起义军很快攻占宁海州,杀死了清朝官员,并开始攻打文登,栖霞两县城池。清朝政府由于各地抗清组织众多,便对于七起义军实行招安政策。于七在劝降中动摇了抗清的决心,便投降了清朝,被授予栖霞把总之职。

于七投降后,并没有得到清朝官员的尊重,仍然备受打压和猜疑。而且作为明朝的武进士,父亲又死于满人之手,居然向满人投降。亲友们纷纷斥责他忘记了“君父之仇”,于七也为此懊悔不已。

于是在顺治十八年秋天,于七再次发动抗清起义,山东各地百姓纷纷加入,战火迅速遍及山东大地。清朝派八旗军和绿旗兵三万多人围攻锯齿山,义军与之对抗三个月,清军无法取胜,连忙从河南调来红衣大炮对锯齿山猛烈轰击。清朝军队在赶往栖霞县的路途上,大肆烧杀抢掠,无数无辜百姓遭到杀戮。这便是小说中的“大兵”。

起义军被围困数月,渐渐弹尽粮绝。此时清军又在义军内部奸细的带领下攻占了锯齿山的几个山头,义军仍然坚持战斗,但损失巨大。康熙元年春,于七率义军突围,双方又是一场大战,义军死伤殆尽,尸积如山,将领们在最后关头纷纷拔剑自刎,或是与清军拼死战斗,最终全军覆没,无一人投降。于七成功突围而出,从此隐姓埋名,到华严庵落发为僧,法号“善和”,一直活到了七十多岁。

由于一直找不到首领于七,清军对栖霞,莱阳的平民百姓展开了血腥的报复性屠杀。而蒲松龄为避文字狱的风险,只在于“七之乱”后紧接着写了四个字“杀人如麻”,让人看不出到底是谁杀人如麻。而在另一篇故事《公孙九娘》里,蒲老先生则明白的写到当时的惨状: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

正因为清军的大肆屠杀,才导致李化龙躲入深山,又藏在尸堆中,引出了一段《野狗》的故事。

经历了于七之乱后,清朝对山东百姓的盘剥和压迫更加变本加厉。幸存的百姓生不如死,已经死去的则受到株连开棺戮尸。

官吏们如同吸人脑髓的“野狗子”一般,不仅要从活人身上盘剥,更要刮下地皮三尺,连死人也不放过。俗话说:“一死百了”。然而生活在明清易代的动荡岁月中的普通百姓,确实连死了都不能逃避封建朝廷的敲骨吸髓

饱受苦难的蒲松龄老先生,在清朝的高压统治下,只得编造出一个大家都不知道是何物的“野狗子”来委婉的表述这段历史,并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之情。野狗者,如狼似虎之封建官吏也!


总结:

世人大多被蒲松龄的障眼法所迷惑,陶醉于《聊斋志异》中塑造的各种花妖狐鬼的故事之中。然而若是用心去读《聊斋志异》的大大小小三百多个故事,就会发现这部谈狐说鬼的小说集,其实就是明清之际社会各阶层人的一副“众生像”。

或许几百年前的蒲老先生怕后世的人不明白他的苦心,所以在《聊斋志异.自序》中写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间乎?”

《野狗》之所以恐怖,不仅是因为故事情节的毛骨悚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故事背后隐藏着发生于几百年前的一次真实的历史事件,任何的恐怖故事一旦与真实挂钩,便会将恐怖无限放大,令人惊心动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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