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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突然离世,房产证上的名字依旧是父母的,这时候该怎么办?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1 01:51:47 3次浏览

关于问题如果父母突然离世,房产证上的名字依旧是父母的,这时候该怎么办?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夜半不再眠】的最佳回答:

很麻烦。我自己的经历,一直想吐槽一下。虽然和提问有点不同,但都涉及继承。

先生过世前,我们贷款买了一套 120 米房子,当时本来说写我一个人名字,但涉及要贷款,银行要必须夫妻双方都要签字画押才行。

房子的产权证开发商一直拖着没有办理,先生过世后开始办。为办证,前前后后跑了很多路、履行了很多手续、交了很多钱钱。

第一关:放弃继承公证。

这涉及到先生的父母,先生父亲已过世,但公证时要出具过世证明,以及先生和他父亲是父子关系的证明。这个证明办的我大哭一场,明摆着的事情要化成文字并签字盖章 有人就是不愿意。

先生母亲因为快到 80 岁,联系的第一家公证机构还不给公证,说年龄大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了,无法公证。

跑了第二家,答应可以办理,但必须要老人的其他成年子女陪同。幸好姑姐深明大义,陪着公婆和我一道办理了放弃工作。公证费用花了 300 多元。至于公婆他们从陕西到四川的舟车劳顿就不说了。

第二关:继承公证。要办理产权,仅有公婆的放弃继承公证还不行,必须要有我继承公婆放弃那部分财产和我该继承先生房产的那部分的继承公证。

这个继承公证的费用就高了,120 平方的房子,有 60 平方属于继承部分,按每平方 35 元,合计给了 2100 元。还有一种按房子的价值来计费,又涉及到要找相关机构评估房子价值,想想都麻烦,就选择了公证处说的按平方计费。

而我这个房子还是有贷款的,当时提出异议。先生过世后房子贷款都还有 25 万,应该扣除贷款算房子价值或者面积。

但公证处说不管这个,就看面积,并再三强调房子有一半是你老公的,你继承的就是这一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这点,我一直耿耿于怀想不通,总价 60 万的房子,先生过世后还有 25 万的贷款,这个贷款是我要还的呀,为啥计算公证费不扣除。

第三关:遗产税。遗产税目前没有开征,但从 2021 年起,继承的房子转让时,该房子增值部分要交 20%的个人所得税。换言之,以后我要卖这个房子,我继承的这部分就要交 20%的税。

唉,回过头来,过程复杂,手续繁多,而且缴费也多,所以,如果知道有不幸降临,还是先把房子处理好,否则,吃亏又麻烦。

【2】、来自网友【梧通】的最佳回答:

父母突然离世,房产证上的名字依然是父母的,此时作为继承人的子女应该及时妥善处理。而选择合理的处理方式也能够为自己节省不少的钱。

房子如果没有过户,会不会影响子女对该房子的居住呢?

其实房子过不过户并不会影响子女在里面的居住,但是不建议不过户处理。

按照法律法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么谁就是这所房子的主人,同时享受合法的处置权利。可是当父母去世而房子的房产证上,依旧是父母名字产权人,按理来说这套房子好像并不属于任何人。

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候就发生效力。也就是说,虽然房子还在父母的名下,但拥有继承权的子女是该房子的物权,所有人即便不过户,别人也无法拿走。

但是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所有的子女都具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有子女都是合法的继承人,如果是一个子女还好,这房子肯定就给他了,如果出现了多个子女并且并不是很和睦,那么这一套房子很可能就会出现一系列的纠纷。

并且现在一套房子动辄上百万,如果子女较多的情况下,生活条件又不是很好,那么这样多位继承人怎么分配这一套房子也就成了难断的家务事。

但是如果兄弟姐妹之间关系还可以,房子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房子的产权居住占有出租也是没有任何分歧和影响的,可以正常地使用。

可是现在又有多少这样好的兄弟姐妹,在如此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亲兄弟也需要明算账。

本来父母留下一套房产,对于子女儿而言这是一笔财富,是父母去世之后遗留下来的,可是很多时候会因为这样的财富而出现分配不均,争吵的现象。

所以说虽然父母去世,房产证上的名字没有过户处理,但并不影响这套房子的使用。可是但凡牵扯利益,有些时候就会出现各种矛盾,甚至还会影响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所以说,尽快将该房子过继到继承人名下,是十分有必要的。

房子过继到子女名下,都有哪些办法?

房子过继给子女其实有三种方法,一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另一种是以赠予,还有一种就是买卖。

继承

用继承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怎么说呢?有些人说这样成本最低,当父母去世之后,作为财产的继承人,子女就可以直接继承这个房子。

但是实际上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是最为繁琐也最麻烦的,所花费的费用也并不一定要比别的方式少。

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首先需要在公证处公证你是该房子的唯一继承人。

这里就牵扯到公证的手续问题,而这样的公证是必须要求所有具有遗产继承资格的人(去世人的配偶和子女)全部到场(如果实在不能来的要求写上自愿放弃遗产的声明)。

而这么一个问题,如果是独生子女家庭,那相对来说要容易一点,如果家里兄弟姐妹众多,要想将所有人全部聚在一起就比较麻烦。而且在公证办理的同时,还要出具一些比较奇葩的证明,比如:你爸是你爸,你妈是你妈,你是你。

不但如此公证费也并不便宜,它是按照继承人的房产根据市场价格来评估,按照 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 200 元。按照现在房子的价值来看,一套价值 100 万的房子,公证费 2%来收取就需要 2 万元。

这样的继承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时候要花的钱也不少。

按照法律继承还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法定继承,即房屋产权人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所有子女和配偶都享有继承权,那么产权人去世后,房屋将留给子女或配偶。

一般情况下所有的子女都可以均分该套房产的份额,但是对于那一些尽到赡养义务的,一般分配的份额会相对多一些,还有子女也可以放弃继承该部分遗产,但是要出具相应的承诺声明。

遗嘱继承就是由房屋产权人留下遗嘱,明确房产由哪个子女来继承。虽然有了明确的遗嘱,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继承人觉得不公平,出现一系列的纠纷,这个时候还是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房屋所有权的问题。(比如,有些子女不孝顺,平日里都是自己的侄子照顾老人,老人将房子留给自己的侄子,那么子女就没有该房子的分配权了)。

还有一种方式——赠与

采用赠予的方式过户是最简单的赠与,而赠予的行为可以发生在亲属或者朋友之间,也就是说可以赠送给直系亲属,也可以赠给朋友等。

对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契税为房屋估价的 3%。但是如果子女在该房子受赠,不足 5 年的情况下要将其出售,那么也需要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以及转让的 5.5%的营业税。

而如果是赠予给朋友,那么所缴纳的费用相对较高,有 30%的契税和 20%的个税,再加上相应的营业税 5.55%

看到各种各样的税,很多人都觉得这样赠予房子的方式所花费的钱也不少。但是相对于继承来讲,赠予的方式更加自由,不需要繁琐的手续,也不需要各种公证。

通过买卖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

其实采用买卖的方式,过户也是最干脆直接的。

按照我们国家二手房交易规定,二手房的定价并不是以每平米来确定的,可以用一个确定的价格将房子售出,自己只需要承担一些税费就可以了。

尤其是在一些城市,二手房交易可以自行确定合同定价等等,那么交易的金额很低,所缴纳的税费也可以大幅度降低,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的开支。

写在后面

其实如果父母去世,房产证上依然是父母的名字,最好在尽快过户。无论是从现在房价还是其他方面来看,尽早过户都可以,将损失降为最小,也能尽早的确定房子的份额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当然如果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也可以不那么着急,可以正常使用房屋进行居住或者是出租。

但是对于上了年龄的老人来说,虽然这样的话题比较敏感不太吉利,但是谁都有那么个时候,尽早的把这些东西确定下来,也能减少子女们以后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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