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中国历史上有哪些大案要案?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未济】的最佳回答:
说一个民国期间特别有意思的大案,这件事把整个国民政府的要员都给忽悠了,最后还不能定他的罪,还倒贴吃喝和路费。
1932 年,有个叫梁作友的人要把一半的家产捐给国民政府,足足有三千万银元。这可把国民政府给乐坏了,这是多大的好事,赶紧把人请到南京啊,这得高规格招待。
梁作友身材矮小,穿着朴素,但是他手里拿个小箱子,支票应该在里面。梁作友靠着那张嘴,张口闭口国家大义,要为国家捐钱,国民要员们自然是高兴啊。
梁作友还解释道,他祖上做过大官,爷爷在俄罗斯发过财,家境殷实。这么大一笔钱捐给国家,自然要高度重视。何应钦,宋子文都见了他,和他交谈。交谈过后觉得这人可以啊,又安排他去汉口和蒋介石见面。梁作友已经成了街头巷议的焦点,各大报纸都报道他。梁作友那待遇是真不错,天天吃香喝辣。
这也吹了这么久了,该拿钱了吧。但是梁作友没钱呐,就是来骗吃骗喝的。这些要员们白浪费感情了,白高兴一场。那这事怎么收场?惩罚他?不行啊,这事都传开了,要是让所有人都知道国民政府被一个骗子给耍了,那多丢脸。还是偷偷放了他得了,赶紧走吧。但是梁作友还不干了。
梁作友被关在汉口的警察局里,有吃有喝,他不想走。后来逼着他必须走,梁作友说没有路费,咋走?局长没招了,自己掏了 20 银元给他,让他赶紧走。
梁作友可谓是把人心给摸透了。也仗着他的大胆,能忽悠。他知道国家缺钱,一旦这事传开了,为了面子,也不好惩罚他,艺高人胆大啊。
【2】、来自网友【修缘修远】的最佳回答:
出名的太多,譬如汉朝巫蛊案,宋朝岳飞被冤杀,明朝蓝玉谋反案,空印案,红丸案,清朝吕留良案,杨乃武小白菜案,这些案子大家耳熟能详,因为大都在电视剧里出现过。
我想说的是一件不算大,却很有借鉴意义的案件,1941 年,
民国上海华美药房老板小儿子杀兄案。
华美药房老板徐翔荪,上海西药界扛把子,妥妥的富豪;长子管家,小儿子留恋烟花之地不求上进,包养舞女,因问兄长要钱发生争执,把自己哥给砍死了。
按理说很简单,报个误杀,判个十年,在当时以徐的人脉完全做的到,长子死了,小儿子不能再死,这也符合当时传宗接代的潮流;坏就坏在徐翔荪一点儿罪也不想让儿子受,把长子尸体送到中药堂收敛,找乞丐尸体代替,花钱改验尸报告,再呈报警察局。
无奈收买力度不够,或者是有人嘴不严,事情被捅到报社,一时轰动上海舆论界,老百姓出于对有钱人枉法的愤怒,人人喊杀。
徐为了保住香火,买通医院,做假精神病证明,买通法院,最后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这次本以为能过关的徐老板,万万没想到,法院书记官因为分到钱太少,给举报了。
这下,老百姓不干了,群情汹涌,纷纷要求判凶手死刑立即执行。
整个上海因为这事闹得沸反盈天,汪伪政府为了保存颜面,决定屈从民意,息事宁人,判凶手死刑立即执行,警察局和法院由于有受贿前科,执行死刑的是当时上海的税警部队。
至此一件案子落地,老百姓求正义的心得到满足,也没人关心收贿赂的人怎么处理,除了徐家死了俩儿子,皆大欢喜。
之所以说有借鉴意义,就是因为这个案件民意干预了法律和审判。
该案最后直接定的故意杀人,没人问是不是过失或者冲动杀人?过失杀人只要判十几年,冲动杀人也就判个无期。
即便是故意有预谋,该不该立即执行也是个问题,可是当时就为了平息民愤,直接杀了了事,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当然,当时战乱,汪伪政府贪污腐败,怕闹大了在日本人面前不好看,什么事也做的出来……
所谓借鉴,就是不管案件关注度曝光度如何,还是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案!要是妥协于民意,那拐卖儿童和虐待父母的都得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