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男病人遭男医生多次抚摸,受害者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蓄流成河】的最佳回答:
如果男医生确实多次抚摸不该抚摸的性敏感区,比如身体和脖子等等敏感的地方,容易引起不适的地方,如果是为了检查必须要抚摸,那么也没什么,即使你有了生理反应,医生也会理解,而不是会去取笑你或者玩弄你。这种抚摸是因为医生为了给你治病而为之,所以你应该配合,而不是琢磨着追究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既然你提到受害者,那么医生可能对你做了尽管是同性也不该随便摸的地方,与医治无关的抚摸就是猥亵,说白了就是吃你豆腐,占你便宜。那么你可以提醒医生不要那么做,如果他不听你的话,一意孤行,那么你也可以取证去告对方侵犯猥亵了你,来追究他的责任,至于是不是刑事责任也不是你说了算的,法律应该会定性。
其实许多时候,男医生对男病人根本没什么想法,甚至对女病人也是如此,病人在医生面前只是病人罢了。有时只是病人自己想多了,不要以为自己多优秀,以为人家喜欢你看上你,有许多时候都是自作多情从而自讨没趣罢了。
【2】、来自网友【法眼看法】的最佳回答:
是否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对抚摸行为进行定性,若是正常的诊断行为,则是无则,反之,就需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具体而言:
一是男医生如果出于正常的医疗诊断需要而进行的身体接触,则属于正常的医疗行为。在通常情况下,诊断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身体接触,像中医所说的“望闻问切”,但超过必要的诊疗所需则要另当别论。
二是可能涉嫌猥亵。男性的性权利也得到法律的保障,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正式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扩大了猥亵罪的犯罪对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猥亵男性也涉嫌犯罪。
当然,利用医生身份进行猥亵违法犯罪行为也偶有发生,例如 2020 年 7 月,陕西王某(男)因头晕前往医院就医,急诊科医生却触碰王某下体,主动帮助其手淫,抚摸胸腹等部位,后来才意识到自己被猥亵。
像上述情形属于典型的对男性性权利的侵害,可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往往出于羞耻,难以启齿而默默承受,导致许多类似事件并未被报道和被追责。因此,男性同胞若遇到猥亵事件,也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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