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公职人员被拘留,然后法院判无罪释放,拘留期间工资能补发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水波不兴 3291】的最佳回答:
作为曾在惩戒岗位工作多年的公职人员,我来简单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先说答案:被刑事拘留的公职人员,最终由人民法院判决无罪释放,本人刑事拘留期间的工资必须按规定补发。为什么这样说呢?
首先说一下公职人员的范围
。所谓的
公职人员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的法律规定,其范围是比较宽的。主要包括了以下几大类人:全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国有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组织的管理人员,其实就是指农村的村委会和城市的居委会的组成人员,他们是不领工资的。因此,一般所说的公职人员,
以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国有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为主,以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为辅
。这几类人员都是领工资的。
其次,这里所说的拘留,肯定是指
刑事拘留
。原因其实非常简单:因为这名公职人员是否有罪,是由人民法院最终通过刑事审判的方式依法决定的。说明司法机关对这名公职人员采取的是司法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正常情况下,由公安机关直接管辖并做出处罚决定的
行政拘留
(也叫治安拘留),根本不会涉及到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第八十二条
。一般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
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 14 日,最长不得超过 37 日
。真正重要的是公安机关在取得涉嫌犯罪的证据之后,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予以正式
逮捕
。
再次,无罪释放是指该公职人员的行为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后,必须当庭立即释放,重获自由
。这就立即产生了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在此之前由公安机关直接决定的刑事拘留和由检察院批准执行的逮捕,都是错误的。因此,本人有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的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赔偿的请求。说到底就是:
公安机关、检察院搞错了,也必须依法为其错误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限制公职人员的人身自由做出相应的国家赔偿
。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最后
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
公职人员被拘留,然后法院判无罪释放,拘留期间工资能被补发吗
?综合以上介绍,最终被人民法院判决判无罪释放,说明该公职人员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和人民检察院批准的逮捕决定是完全错误的。既然是错误的,就应该依法予以纠正。这是无可置疑的结论。因此,本人因刑事拘留和正式逮捕的期间所减发的工资,当然就必须补发。
对此,中组部、人社部、原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
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04 号)中,对公务员的工资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见以下截图)。
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
来说,同样如此。
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人社部发〔2012〕69 号
)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见截图)。
显然,和上一份文件的内容几乎相同,仅有涉及的人员主体的差别。
总而言之一句话:必须把因遭刑事拘留和逮捕而受到的一切影响,全部恢复过来。
【2】、来自网友【叶律师】的最佳回答:
公职人员被拘留,然后法院判无罪释放,拘留期间工资能补发吗?
关于这个问题,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曾联合发布一个规定,《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规定对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期间工资待遇,甚至是退休待遇等问题都有相应的规定。对于这类案件来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刑事诉讼过程的待遇问题,另一方面是结案后的待遇问题。
第一,拘留期间工资发放问题。按规定,
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 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
第二,若刑事案件最后是撤销案件、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
就问题所说情况,最后法院宣判无罪,那其实就是属于冤假错案。按规定,法院宣告无罪的,没有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也要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