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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品的布政使,与巡抚大人几乎平级,为何权力相差非常大?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10 17:54:22 5次浏览

关于问题从二品的布政使,与巡抚大人几乎平级,为何权力相差非常大?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农民工说古道今】的最佳回答:

布政使,全称承宣布政使,俗称“藩司”“藩台”,始置于明代。洪武九年,明太祖朱元璋下旨裁撤行中书省,在原各行省改置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主管民政、财政等事务,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司法、刑狱等事务,都指挥使司主管军事事务。说白了,其实就是元代的行中书省权力过于集中,朱元璋担心地方做大会倒逼皇权,故而对地方权力进行了稀释。明代的三司皆为一省主官,虽品级有高低、却互不统属,都直接对皇帝负责。此外,朱元璋还对三司中权力相对较重的承宣布政使司进行了“二次分权”,分置左、右两员承宣布政使,对承宣布政使司的权力进行了进一步稀释,总而言之就八个字——相互掣肘、权力制衡。

▲明·地方三司

应该说,明太祖朱元璋的这次权力稀释还是达到了预期效果的。“靖难之役”期间,虽然明成祖(太宗)朱棣、建文帝朱允炆叔侄之间打得不可开交,明王朝却始终没有出现地方势力趁乱割据的情况,主要就是得益于朱元璋的这次权力稀释。因为地方三司谁也无法做到一家独大,又何谈割据?

▲明·靖难之役

但时间久了,这种地方三司相互掣肘、权力制衡的弊端也逐渐凸显了出来。遇到事情、尤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重大事件,三司之间相互扯皮竟成了“常态”!为了协调三司之间的矛盾,减少相互扯皮,明廷开始定期或不定期地委派京官“巡抚地方”,此即巡抚之肇始。宣德五年,明宣宗朱瞻基委派于谦等六位京官分别“巡抚”河南、江苏、江西、浙江、湖广、山东,开各行省分置“巡抚”之先河。但彼时的“巡抚”只是一个临时职务、并不常驻地方,“巡抚”事毕后,相关人员依旧各归原职。后来,巡抚之权逐步固化,到嘉靖年间时,巡抚虽名义上仍然还是一个“临时职务”,却事实上等同于凌驾于地方三司之上的地方事实最高长官了。

▲明·巡抚与地方三司(存疑)

清王朝入关之初,大体沿用了明王朝的地方架构,但裁撤了都指挥使司,改由驻防将军、提督等分掌其职权,并将巡抚一职实化为了地方的最高长官。巡抚之下置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二者与巡抚虽名为“同僚”,但事实上已经彻底沦为了巡抚的属员!顺治二年,清廷在地方置巡抚二十二员,后经不断地裁撤、增设,至康熙六年时,巡抚终与各省形成了“一一对应”。此后直到清亡,巡抚一直都是清王朝各省的最高长官。

▲清·疆域全图

在形成定制之后,清王朝巡抚、承宣布政使的编制品级都是文职从二品,乍一看二者似乎是“平级”的,可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品级与职权并不是一回事。巡抚与承宣布政使的品级相当,不代表他们的职权也相当。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现在某个县“四套班子”的负责人和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一、二级调研员都是正处级,但他们之间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

▲清·二品文官补子(正二品、从二品同)

其次,清代的巡抚一般都有加衔,通常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兼具监察和节制驻省绿营的权限,而承宣布政使是没有的!按照清制,品级“就高不就低”,虽然巡抚的品级是文职从二品,但其加衔——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却是妥妥的文职正二品!所以,清代的巡抚大多都是文职正二品、而非编制品级文职从二品,事实上是要比承宣布政使高一级的。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巡抚不仅为清代一省的最高长官,而且还兼具监察和节制驻省绿营的权限;而承宣布政使仅仅只是主管民政、财政等方面的具体事务,其权力与巡抚是根本无法相比的!

▲江苏苏州——清·江苏巡抚衙门旧址

【2】、来自网友【图文绘历史】的最佳回答:

布政使是明朝朱元璋设立的,与按察使、都指挥使合称为三司,布政使管行政、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管军事,品级有时候二品,有时候三品,朱棣上位后定调为从二品,在没有有总督和巡抚的年代,布政使最牛,为了防止做大,设左右布政使各 1 人,形成掣肘。

康熙重臣于成龙,当年任福建按察使,因不徇情面,吏畏民怀,第二年就升任福建布政使,两年后再升直隶巡抚。

到了明朝后期,由于地方官员尸位素餐,朝廷派总督或巡抚到地方督察一切政务,虽是个临时差事,但可以凌驾于三司之上,这时候的布政使在职权上失去独立性,在地位上失去优势。满清入关后职官典章制度是略仿明制,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好的发扬,坏的摈弃,督抚虽然是临时派遣,但能提高地方办理效率,于是在清朝督抚被制度化,而布政使无任何变化,被保留。

清朝的江苏地区很有特色,钱多,事儿多,这里设有两个布政使,一个驻苏州,一个驻江宁。

清朝的督抚成最高地方长官后,在康熙时期保留的左右布政使被裁撤,减为 1 人,而中央所在的直隶省长时期不设布政使,蒙古、东北、西北、西藏等特别地区是没有布政使的,直接由将军、参赞、驻藏大臣管辖,陕甘晋被清廷视为军事重地,布政使要么空缺,要么满人担任,乾隆以后情况才倒转。另外清朝的官制特点是“互有交叉,各有专项”,总督、提督、巡抚、总兵就是这样的关系,唯独漏了尴尬的布政使。

毕沅,乾隆时期状元,先任陕西按察使,因赈灾有功,第二年升陕西布政使,两年后升陕西巡抚。

在品级上,布政使矮巡抚半级,在职权上,巡抚涵盖布政使,还有专项,特别是确定了道台这个级别,官阶不定,虽名义上是归布政使管,但有很多专职道员是巡抚直管的,乾隆 13 年,也就是 1748 年,正式规定巡抚与布政使的主从关系,从此巡抚成了布政使顶头上司,布政使成了巡抚的辅官,大致相当于今天分管民政的副省长,依然享有密折专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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