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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增人口、出嫁女、迁出人口和务工子女的土地确权要怎样登记?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4-27 11:18:20 7次浏览

关于问题农村新增人口、出嫁女、迁出人口和务工子女的土地确权要怎样登记?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爱农帮】的最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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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人口的土地问题,有很多朋友都问过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数量也不能调整。

但是作为一户的新增人口,在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然没有承包地,但也会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出嫁女土地确权时名字可以选择性登在娘家或者婆家一方,这个是看个人意愿的,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能重复登记。

承包户户口迁入城镇,且户口转为非农业,但目前他们仍有承包地,此次也会将土地确权给他们。

在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进城农民子女能不能确权要看职业,如果考取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有稳定工作,他们就已经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的,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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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网友【桂农通】的最佳回答:

凡是农村的改革,绕来绕去都离不开土地问题。

关于农村新增人口、出嫁女、迁出人口和务工子女的土地确权要怎样登记,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及时。

因为,到 2018 年底,全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经基本结束,2019 年是数据纠错的“回头看”阶段。土地确权登记有错的,

在这个阶段

还可以申请进行修改。

第一,关于新增人口。

农村土地承包法上规定,在第一轮承包地的基础上,土地承包延长 30 年不变。最近,国家又出台通知,明确了二轮承包期后再延长 30 年不变。这个不变,就包括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规定。

按照这个规定,意味识着二轮承包期开始之后的农村家庭所有新增人口,村集体都不再新增承包地来分配。一句话,新增人口没有地分配了,也就不用谈确权问题了。

这个规定,对全国所有农村家庭都是一样的。新增人口除了家庭内部调整土地,只能通过开荒、或是村集体依法收回的土地重新分配获得土地,但这毕竟是极少数。

第二,关于出嫁女。

出嫁女如果在出嫁前已经获得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嫁后是可以依法继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的。

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出嫁女既可以在娘家村里保留承包的土地,也可以在婆家获取承包的土地。但两头只能一头获取土地承包权,不能两边都要地,也不能两头都落空。

但是,如果出嫁前也没有分到土地,就只能按照新增人口的办法来对待。可以出嫁后在婆家村里的家庭通过调整内部获取土地,但现实中这非常难。一般丈夫那边也有兄弟姐妹需要土地分配,外来的媳妇只能靠后排队。

第三,关于迁出人口。

这一条各种情况比较复杂,这里只能作个大概的原则解释。

对于农村人,分田到户时由国家提供土地供其谋生。对于公职人员(领财政工资的),国家已经在工资上给予存在的保障。

因此,如果迁出人口已经通过考试、工作分配或是招录等方式,进入行政事业单位享受到国家财政工资的,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村集体收回。

但是,如果农村人是自己通过其他方式迁出到其他地方或进城,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依法继续保留村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迫迁出人口退出承包的土地。

第四,关于务工子女。

只要务工外出之前就已经享受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随父母外出务工之后,继续可以保留,可以正常参加确权登记。

但如果之前一直没有分得过土地,之后也没有得到过村集体重新分配的土地,那么到现在也无法参加土地确权登记要到土地了。这一点与新增人口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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