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岳母生病了,岳父让两个女儿,和他儿子一样出钱,平摊,岳父家产都给了他儿子,怎么看?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我只要阳光妹】的最佳回答:
71 岁的钟大娘住院半个月,家中儿子没有来,3 个女儿也没有来。出院的时候儿女们总算都来了,小女儿指责弟弟:“妈妈怎么瘦成这样?你怎么舍得不回来照顾?” 惹得老父亲大骂:“你们三个不也是你母亲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吗?你母亲的医药费总共 6 万,你们 4 个平分,各出一万五!”小女儿掩面而哭,是女婿出面平息了矛盾。
钟大娘生了 3 个女儿和 1 个儿子。作为家中唯 一的男丁,钟大娘和老伴寄予厚望,诸多疼爱。姐姐们也对弟弟处处维护,从小就把好吃好穿的都让给他。
钟大娘的家在农村,以前一直靠种田种地养活几个子女。一家人的生活虽然不富裕,却是和和睦睦过着每一天。
3 个女儿出嫁了,小儿子才读高中。
钟大娘和老伴都是善良,疼爱子女的人。大女儿和二女儿都嫁得不远,家境很一般。女儿怀孕生孩子,他们都会提前养大很多土鸡,攒够土鸡蛋,待女儿坐月子的时候送去。
小女儿嫁到了县城,生孩子的时候因为钟大娘晕车没有去送土鸡,而且女婿把女儿照顾得很好,说城里人的吃法不一样,不一定要吃土鸡。
说实话,小女儿坐月子根本没让老两口操心。
钟大娘一心想让儿子出人头地,哪怕儿子的成绩不是很理想,高中考试失利,还是苦口婆心让他去重读考大学。
后来,小儿子高三重读 1 年后终于考上了一所心仪的大学。
作为农民的儿子,供一个大学生也不容易。当儿子的学费或者伙食费没有着落的时候,钟大娘就会找 3 个女儿帮忙。
为了弟弟完成学业,3 个姐姐还是听从父母的安排,4 年间没少资助弟弟的学费和生活费。
对于姐姐们的资助,弟弟也感恩在心,在参加工作后,也是会时不时寄钱给 3 个姐姐,还会为姐姐的孩子们买这买那。
所以,姐弟们感情和睦,互帮互助。看到此景,让钟大娘和老伴喜笑颜开,甚是欣慰。
儿子结婚了,生下孩子都是钟大娘两口子帮忙带。
而关于钟大娘两口子的养老问题,几个子女也早就商量好了。姐姐们表态,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不要父母的任何财产,父母跟着弟弟一起生活,以后家中的一切都归自己的弟弟所有,做姐姐的不干涉,前提是弟弟要为父母养老送终。
当时钟大娘和老伴身体好,又帮着带孙子。作为儿子也是满口答应,表示自己会承担父母的一切费用。
钟大娘家有几间老房子被征用,拿到了 6 万块。他们把钱都给了儿子,帮助儿子在县城买了房。
房子装修好以后,老两口也跟着儿子一家去城里生活。直到孙子上了小学,钟大娘和老伴才说出憋在心里很久的话,说在城里不适应。
于是两口子回到农村老家,儿子每个月把生活费打回来。
那些年,钟大娘的几个子女有来有往,感情和睦。
没料到的是,3 年后儿子离异,10 岁的儿子也判给了他。
为了赚钱养家养房贷,儿子只能选择去外地打工,孩子也被送回了老家给父母照顾,县城的房子出租,每个月有房租 1500 元,就当是生活费。
没想到,71 岁的钟大娘突发脑梗住院。大女儿在县城带孙女没回来,小儿子也没回来。几兄妹之间谁也没有去医院照顾母亲,都说自己很忙。
小儿子说自己一个人在工厂加班赶货走不开,来回车费就要几百,一请假就扣半个月的工资。他希望三个姐姐去医院帮着父亲照看母亲。
小女儿一听不乐意了,父母的家产全部都给了弟弟。现在母亲生病他凭什么不回来照顾?作为嫁出去的女儿,也都有自己的家庭要,凭什么理由让女儿去照顾?
二女儿也说在农村,赡养父母是大都是儿子的事。不是说养儿防老吗?她们是出嫁的女儿,又没有分家产。她们只需要逢年过节回家看望一下父母就可以,现在母亲住院,本该是弟弟照顾和承担医药费。
钟大娘准备出院的时候,4 个子女倒是都来了。小女儿一看到母亲躺在床上,又瘦又憔悴,眼泪就流了出来,指责弟弟说:“妈妈怎么一下子瘦了那么多?你怎么不回来照顾啊?”
钟大爷本来就体恤儿子生活困难,又听到小女儿指责儿子,气不过破口大骂:“你们几个不都是你母亲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吗?现在你母亲的医药费总共要 60000 元,你们 4 个平分,一人 15000 元。”
大女儿和二女儿欲言又止。
小女儿回怼自己的父亲说:“家里的财产都给了弟弟,我和姐姐们一分没得。医药费就应该由他一个人负责。”
儿子一听也有话说:“虽然说父母跟我生活在一起,财产也确实给了我。但是母亲生大病了,大家应该一起搭把手,你们相隔那么近,却不闻不问,就是怕要你们负责吧。”
“既然这样,你们可以离开了,母亲的医药费我一个人负责。”儿子赌气说道。
子女们你一言我一语,就在医院里吵得不可开交。
钟大娘看到眼前的一幕,拉着身边的老伴垂足顿胸:“我老了不中用了,就成了子女们的累赘,成了烫手山芋,没人想要啊。”
钟大爷铁青着脸,胡子一翘一翘的。
出医药费的时候,儿子从兜里掏出来 30000 元,把零钱都凑起来了,还说是预支了 2 个月工资,又和朋友借了 5000 元。
钟大爷有点于心不忍:“记得你的房贷还有 3 天就要还了,到时怎么办?”
儿子不吭声。
这时候大女儿说了:“弟弟也确实不容易,这样吧,这次母亲的医药费平摊,一人 15000 元吧!”
儿子一听,眼睛湿润了:“大姐,你们也不容易,父母也确实帮我多。我出 30000 元,你们 3 姐妹一人先拿出一万吧,到时我给你们写张欠条,各欠你们 5000 元,就当你们出了 5000 元医药费。”
这时很少掺和的小女婿说话了:“小舅子也不容易,房贷又快到期了,要留一点钱。这样吧,我们出 30000 元,剩下 30000 元,你们各出 10000 元。”
小女儿面露不悦,小女婿拍着她背说:“钱是身在之物,父母的身体更重要,我们的孩子还小,这笔钱家里负担得起。”
想不到一个毫无血缘的人却能说出这样的话,让几个子女情何以堪?
于是大姐二姐几乎异口同声:“我们都是父母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这次就不要再争了,听父亲的话,一人 15000 元,平分,等母亲出院再说其它的……”
钟大娘出院后,钟大爷说他的身体硬朗,就由他来照顾,让子女们都放心。
老人不光要照顾,也要营养,加上钟大爷也年纪大了,家中还有一个孙子,长久以往怕身体吃不消啊。
子女们经过商量,做了如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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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出院后 1 个月内,由住得比较近的二女儿常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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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儿和小女儿因为在县城带孩子不能前来照顾,各给母亲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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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继续出门打工,在原来每个月 1500 元生活费的基础上再给 1000 元,用于母亲的复查,多余的留给父亲当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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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父母的小病小痛由儿子负责医药费。女儿适当看望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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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大病,医药费平摊,但是儿子要多出一笔护理费给照顾者,无论是护工还是姐姐。
岳父母的家产都给了儿子,生病的医药费却要女儿平摊,怎么办?
在此必须为小女婿的说出来的话点个大大的赞。明事理,顾大局,尽能力!
其实,钟大娘的几个孩子也都是明事理的人。他们都明白,这样的决定也实属无奈之举,都是为了让父母不要过于操劳,能够安享晚年。
老人家总说”养儿防老”,但是说实话在农村,大部分老人都没有退休金,所谓分给儿子的财产也不过是几间价值不高的房子。
身为嫁出去的女儿,虽然没有分到财产,但是也是父母含辛茹苦养大的。当父母年老生病,女儿们也应该主动有商有量。
孝顺父母不需要去相互比较,太计较得失,做好自己的本分,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让父母安享晚年,是每一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也告诫天下的父母,尽量一碗水要端平,不要过于偏袒哪个子女。千万不能让子女寒心,更不能让子女们挑起矛盾。
父母养我小,我养父母老。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做子女的能够及时尽孝,就不会给自己留下遗憾,也终会得到福报。
【2】、来自网友【不老的酒】的最佳回答:
从你所续说的言语中,能嗅到味道的不公平,你岳父也是以权压人,拿出辈分高的姿态,按子女平摊开支费用,真是想的太筒单愚蠢了吧,儿子得了你的整个家财,为什么不分给女儿点?摊钱时侯咱挂念女儿,原因理由你给大家讲出个丑卯来,让人听了舒服无返驳理由,常言道,手心手背都是肉,为何对砖何厚对瓦何薄?估计又是重男轻女的封建迷信活动佐佑着你,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既然她沒有财产继承权,就不应该给她分配,负担母亲的药费钱,这个做法不符合乡规民约,特别不公平合理合法,你这个父亲是咋想得。
当然结合我国宪法婚姻法和继承法,儿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对继承财产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也就是说对财产分配无关,这种逻辑推理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形势发展,匹配不合理合情合法,是一种地方土政策,如乡规民约,风俗习惯等,有的和法律背道而驰,纯受封建旧规约束。
城乡两地是明显有区别,城里人大部分是公务员事企业员工,平时有工资,老了又有退休金,按子女分配赡养义务,百年后财产继承按子女分配,合情合理合法,但农民就有大相不同的要求,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在世不养怜,死后不葬埋,抛弃了遗产继承权,全由儿子负担平时生活开支消,生病住院费用,病故一切葬礼费用,他自然符合继承遗产合法人,这也毋庸置疑。
女儿按法律條文也是合法继承人,但平时父母的生活开支加其他费用,相应的要主动承担,这样做就是有付出,就有回报,相符相成,不能像有些人自私,并不懂法,什么都由自己做主,违背了法律的尊严,公平公正的原则,男女在待遇财产分配方案,公平合情合理合法,在瞻养问题上,子女意见分歧少很多,关健是有时兄弟姐姝之间,为了睹气闹的乌烟瘴气,被金钱冲混了头脑,认钱不认情分,什么偏大爱小,你多她少,用现代人的说法是,不要用感情绑架人,结合实际科学分析,以理服人,勇越接受现实,法制社会以法治国,????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