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县城事业单位(学校),教师请长期病假怎么扣工资?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御韵桂景】的最佳回答:
对于教师请长假,如果是大病而且属实,可以不扣或者少扣工资。如果是小病大养,甚至没病装病,还有的请假去搞第二职业,必须降级使用,同时扣除的工资足以支付聘请一个代课教师的费用。
【2】来自网友【西门赏月】的最佳回答:
如果学校上下都知道你得的病比较严重,请长期病假是不扣工资的!
教师的工资是以乡镇、办事处一级核算的,只要这一级不往上回报,就没人扣你的工资!但长期不上班的教师,绩效工资和乡补不可能给你!其余的一般都不会少,这一点还是很人性化的!
但也要和有关人员搞好关系!这是根据我们这里的情况回答的,不知对您有没有用?
【3】来自网友【沙漠柳】的最佳回答: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3.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4.上述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4】来自网友【老七 35341】的最佳回答:
近三十年前,县城里初级中学里,有个年近三十岁的女教师,在上课时,突然晕倒,马上送县医院,人没事,几天后也就出院回家休息。但经常头晕(疼),无法正常上课教书,一直在家休息,占着教师职位,工资一分钱不少,当然有其他老师上课。就这样过了近二十年,其实她早已经恢复健康了,就是不愿意去上班教书。后因学校教师不夠,她又占用职位资源,学校上报请示,才将她办理为〈病退〉,工资少了很多。以前的管理不严格,如今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七十老头。
【5】来自网友【z 山海】的最佳回答:
谢邀!
一个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工作多年的老吏,为你解答。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病假事假管理办法》规定: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
(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 6 个月的
从第 3 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 10 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 11 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三、病假超过 6 个月的
从第 7 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 10 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70%;
2、工作年限 11 年至 2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80%;
3、工作年限 21 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90%;
四、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
其病假在 6 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 6 个月的,从第 7 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 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五、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 3 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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