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开出去 30 万发票,进项 30 万,能全抵扣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老王学税】的最佳回答:
1.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计税,不涉及抵扣的问题。
2.如果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所有项目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税,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3.如果你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式计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此时,如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以下情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前提条件是发票符合规定):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相关劳务、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需要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来自网友【税眼看世界】的最佳回答: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只要是增值税政策规定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都可以依法抵扣,与购进产品是否销售一般情况下没有一一对应关系,并不是根据销售来决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数额,也就是说可以依法全额抵扣,如果当期应税金额小于应抵扣金额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 符合规定条件,还可以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
2.决定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的条件是,购进的商品或者劳务、服务是否属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是否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如果符合就不存在什么问题。
3.实务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就是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采取核定扣除的办法。就是如果采取根据销售来确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金额,这种特殊情况,对外销售情况决定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