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净水如心】的最佳回答:
我看到的是,你当时在原单位填写的招工登记表,不是招工证明。这个招工表,是当时单位委托当地劳动局出具的招工表,这是走的正常流程,说明你当时参加工作的那个单位是正规单位。非正规单位是没有这样的招工登记表的。
当时的招工流程是,单位招工,要到当地劳动局备案,劳动局出具招工登记表(就是你发的那个图片)。这个招工登记表,一式两份,被招职业工人填写好以后,一份交给当地劳动局备案,一份交给招工单位劳资科,入个人档案。
按你所说,你的原单位已经破产,我不知道你这个档案是你个人保管遗失了里面的东西,还是原单位破产时混乱丢失了东西。
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你只要凭着你现在档案里那一份招工登记表,就可以补齐所有档案资料。
一,你可以找原单位留守人员。假如原单位留守人员也不存在了。你再找一下原单位劳资科(现在称人力资源处)人员,询问一下具体情况,让他们给你出一个比较合适的主意,他们管劳资工作多年,经验丰富,这些东西难不倒他们。他们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假如你现在所有办法都想过了,也都试过了,但还是没有办法。那我告诉你一个不得已的办法,就是到当地社保局,找一下认识人,查一下你的档案。假如你原来的单位是企业,那么你原来的档案是在当地劳动局,后来,劳动局把这些职工个人档案都移交给了当地社保局。
不过,这可能多少有点困难。因为社保局的档案不可能随意让你查。要不让你找人呢。
说一个现实的例子。
我妻子的大哥,和你的情况差不多,甚至比你现在面临的情况还严重。你好歹手里还有个招工登记表,他在原单位破产下岗以后,自己手里什么都没有,因为时间太久,档案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他也懒得找。
他知道我在当地社保局有亲戚,便找到我,让我想办法给他问一下社保局,他这种情况怎么办退休。
我问了一下社保局工作人员,人家给他查了一下档案和招工指标,知道他是哪一年参加工作,然后,根据这些档案资料,他补齐所有落下的那部分该缴纳的社保费用,退休了。因为他在原单位下岗时,是在 1992 年之前,那时候国家关于那个缴费 15 年的新政策还没有执行呢。
按照我们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的政策规定,职业工人(即当时称之为国营工人)的档案,归当地劳动局管理备案;国家干部(现在称为公务员)的个人档案归当地人事局备案管理;党员干部的档案归当地组织部备案管理。因此,不管你是工人、干部,只要你入职时走的是正常流程,你的个人档案都可以在当地劳动局、人事局、组织部查阅到。
1992 年执行新退休政策以后,当地社保局也留存了一份这样的个人档案资料。
综上所述,即使后来所在单位把你的个人档案全部丢失了,你也不用太担心,总是会有办法的。查档案的地方就是:劳动局、人事局、社保局。这里最关键的档案资料是招工指标,只要在上述管理机构找到你当年的招工指标就行。招工指标会证明你参加工作的时间。这就是你的“视同缴费年限”证明。
我印象中的招工指标,只是一张纸,上面写着:某某某同志,你现在已被我单位吸收为正式员工,希望你在接到本通知单以后,在某日到某日内,到当地劳动局做好备案手续,到我单位劳资部门报到,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招工。 落款是招工单位全称
至于别的档案资料(比如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奖惩证明等),只会影响你的退休金金额计算额度,不会影响你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当然,各地执行政策的过程可能多少有点细微差别,但大的流程基本一样。
【2】、来自网友【水流云在草青青】的最佳回答:
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大多数朋友都知道,办理退休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靠人事档案里的材料才能认定的。因此退休时,档案在不在,材料全不全,很关键。哪些材料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关键材料呢?主要有招工单(招工证明)、报道单(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工资变动表、调岗手续、调入调出手续、下岗协议、解除全民身份登记表等、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合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凭证等。也就是说,招工单(招工证明)是很重要,很有效力的材料之一。
01
仅有招工证明远远不够
尽管如此,只有下一张招工证明,是远远不够的,坦率地说,如果没有其他补充材料,是无法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只有招工证明,这一份孤本材料,至多算你有不完整的起点材料,但没有终点材料,也没有过程材料,证据不充分,不能形成若干年的缴费年限的结论。因此想要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就必须补充材料,否则只有招工证明,等于零。
02
去哪儿补充材料
去哪儿补的思路就是我在开篇第一段提到的材料的出处,或经办单位,到这些地方去搜寻相关痕迹。能找到相关原始材料,就是最好的、最有力的补充材料。
比如工人身份招工单的出处一般是劳动局,干部身份的报道单的出处及经手机构是学校、教育局,转正定级表的出处或经手机构是转正时的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工资变动表、调岗手续找原单位,调入调出手续找当年的相关原单位、新单位,以及他们的上级部门,下岗协议、解除全民身份登记表要找下岗办之类的机构及他们的主管部门。还有当地的档案馆,也是很有可能有一些材料的。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合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凭证可以查询社保和原单位,手里有原始小本本也行。
以上这些单位或同类机构,都有可能有备份材料、存根或登记信息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替代性的补充材料。
03
还可以补充哪些材料
除了上面提到的替代性补充材料,还可以到你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请他们帮助查一些其他原始材料,比如财务部的工资明细表,如果有,就太棒了,找出对应年度每一年的第一份和最后一份工资明细表,复印即可,如你 1987 年参加工作,当地 1996 年 1 月 1 日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你就要印第一年,也就是 1987 年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明细表和 12 月的工资明细表,以后每一年 1 月份和 12 月份的工资明细表。
再比如原单位人事部(当年还不叫人力资源部),查找一些人事手续材料的底单,如调岗手续、调入转出存根等。比如特殊工种可能有特岗补贴发放领取的原始表单等。思路就是这样,具体到每一个人身上,情况不同,可以补充的材料也会不同。不要太死心眼,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就行,能查到什么算什么,能补什么,就补什么,管用就行。
友情提醒
为防范弄虚作假,绝大多数地区审核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一般都只认原始材料,不认新开的证明,但不绝对。补充过档案材料的朋友,愿意的话,请把你们的经验和教训在留言区分享给大家,作为这篇文章的补充,以帮助有需要的朋友,这也是一份福德。你说呢?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