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底线》宋羽霏如果像叶芯那样有背景,二审法官还会推翻原判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百丈之溪】的最佳回答:
雷星宇故意杀人案,一审法官宋羽霏判处雷星宇无期徒刑,二审法官却改判雷星宇有期徒刑 5 年,并且说一审适用法律条文不恰当,很显然一审和二审判决结果相差太大,或许有人认为宋羽霏的背景不够强大,如果她有叶芯那样的背景(最高法下来的正科级干部,最高法立案庭副庭长和她关系很好,父亲又是知名的法学教授),那么二审很有可能会维持原判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至少雷星宇故意杀人案二审改判和一审法官有没背景毫无关系,就算宋羽霏的背景比叶芯的背景还要深厚,二审仍会改判,为何这么说呢?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雷星宇之所以杀人,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暴力催债人侮辱他的母亲在前, “暴力催债”和“辱母”本身就能引起社会的反响,一审宣判之后更是引起社会上一片质疑之声,在巨大的舆情背景之下,连省委和省高院都专门开会讨论,这个时候一审法官背景再怎么大,二审法官都只能依靠事实来宣判,不可能有第二个选择。
第二,当然如果宋羽霏一审宣判正确的话,法律也不可能会受到舆论的影响仍会维持一审的判决,然而事实上宋羽霏当时确实有错,她潜意识里认定雷星宇有罪,坚持认为雷星宇故意藏匿管制刀具其实就是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原本应该有三个人的供词,结果前两个说雷星宇故意藏匿管制刀具,第三个人因为一直在抢救,所以宋羽霏在没有获得第三个人的供词前提下就宣判雷星宇无期徒刑。
结果省高院的法官在询问了第三个人之后却得到了和前两个人截然不同的供词,很显然一审法官宋羽霏在这一点上是有过错的,这也是二审法官推翻一审判决的重要依据。
一个受到全社会舆论关注的案件,一切都只能在阳光下进行,以事实为依据是二审衡量的唯一标准,无论是推翻还是维持一审的判决都和一审法官的背景毫无关系。
【2】、来自网友【昏鸦的啰哩啰嗦】的最佳回答:
《底线》中,宋羽霏审理的“辱母杀人案”中,判雷星宇无期徒刑。二审时,省高院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法官的改判,跟宋羽霏的背景没有关系,完全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
第一、宋羽霏在判决前,预先有了自我判定,潜意识里认定雷星宇是有罪的,这在她跟沈法官的争执中,可见一斑。宋羽霏在跟外卖小哥送外卖时,外卖小哥让她下去取,而她不想下去要外卖小哥送上楼,外卖小哥一句赌气的“你等着我上去”,让她感受到了惊惧。就是这个细节,让宋羽霏认识到,人在遭到恐吓惊惧的时候,自然会生出自我防卫意识,这也是她对这个案件有了重新认识。
第二、省高院在二审雷星宇辱母杀人案中,充分调查取证,理清案件缘由,还原事实真相,明确正当防卫判定,合法合理予以改判。就如剧中所言:“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温度”,释法明理,让情理与法理共鸣,这是十年来司法改革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是司法改革的目的。
第三、任何背景都不是法官审判的屏障。法官的基本要素,就是依法履职尽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公正廉洁为民。不管宋羽霏是什么背景,不管是哪个法官在审判案件时,都必须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准则是不允许任何人改变的。如果谁胆敢以背景干预司法审判,插手案件处理,那他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方远、周亦安多次提到法官的“三个规定”,指的是:1、中办、国办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是铁的纪律,是法官的底线,必须不折不扣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