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协议离婚三年了,前妻净身出户,现在我卖房须要她签字,她不签怎么办?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徐国良律师】的最佳回答:
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协议离婚三年了,但现在卖房过户时遇到了麻烦,房地产登记中心要求你前妻到场签字。这说明你要出售的房子还有你前妻的姓名,这是夫妻协议离婚时考虑不周留下的后遗症。夫妻协议离婚如涉及房产的,双方应在对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尚未办理离婚手续前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去名或加名变更登记手续。这些需要加名或去名的房产,在双方尚未办理离婚手续前,仍属夫妻共同财产,故办理加名或去名变更登记时,不需要缴纳税费,只要交 80 元工本费即可。如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未按双方达成的协议办好房产的加名或去名变更登记手续,一旦办理离婚手续后,因结婚证已被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收缴,双方再也无法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加名或去名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确认这些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会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很大的诉讼成本。回到本题,你前妻如不配合,你就无法出售该房屋,如果双方当时对房产归属没有书面协议,你前妻反悔,对房产主张权利,那麻烦就大了。所以,通过协议离婚的夫妻,如涉及房产的,应该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务必办妥房产的加名或去名手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及后遗症。
【2】、来自网友【凡人闲聊】的最佳回答:
协议离婚 3 年为什么不早点办过户
协议离婚,应该是一,双方同意离婚,或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赞同无争议。二,对孩子抚养有妥善安排,一方抚养,另一方拿抚养费。三,对财产进行分割。四,对债务问题处理完毕。也就是双方在以上 4 个方面达成共识,写成协议,双方签姓名,写好年月日,连同离婚申请,两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系双方自愿,完成离婚登记生效,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你说前妻净身出户,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自愿放弃财产,尽快与你离婚。另一种是有过错,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女方以自已那份财产与赔偿相抵。
在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在《婚姻法》和《民法典》中,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协议离婚 3 年,前妻净身出户,你要卖房,前妻不签字,这叫”夜长梦多”。一,前妻可能觉得吃亏了,对财产要求重新分割。但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只有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的,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法院才受理。二,事过境迁。她当时急于离婚,担心你不同意,因此放弃了财产。现离婚已 3 年,早已变成了事实。她不着急了,故意拖延不签字。前妻不签字,房子卖不成,怎么办?
1,尝试付给前妻一笔签字费。数额多少,试探着来。用付费换取签字,能加快卖房进度。不过,从含在嘴里一块肥肉吐出来,有点不情愿。我说,不完全吐出来,吐那么一点点,究竟你吐多少,她能签字,只有你们二人清楚了。你觉得这招让前妻占便宜了,那就第二招。
2,以前妻违反离婚协议为由(办理房屋交易,前妻协助,有这样的承诺),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打赢了,你可持生效的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归你,你就可把房子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