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子,但有母亲和女儿住在里面,可以执行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凡人闲聊】的最佳回答:
这可真是难以执行
那得先看一下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是不是他的,面积多大,有几个寝室,母亲有多老,女儿有多大,女儿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已婚?
还得看这套房子是什么时间办的不动产权证,他的母亲和女儿什么时间住入这套房子的?
他母亲是否还有别的赡养人?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债权人在有效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子,没有别的财产。
这个要查实他有没有转移,隐瞒,变卖财产的问题。如存在上述问题,把转移,隐瞒,变卖的财产,划入执行之列,进行执行。
这套房子如果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是在被起诉后购买的,,说明他有另一处房可住。把这套房列入执行范围,拍卖,变卖。
这套房子如果是被起诉,或者法院已经判决,他的母亲和已婚或者离婚有房住,搬进他家,目的是作为拒不执行的挡箭牌,劝说他的母亲和女儿自动离开。对这房子拍卖或者变卖。
这套房子他和母亲,女儿三人人均居住的面积,如果大大超过全国城市人口人均居住面积,可以对这套房子拍卖,变卖,留出 3 人住全国城市人口人均居住面积的钱款自已去买房,余下的款项为执行款。
这套房子如果可以分割成两套房的话,其中一套留给他家 3 人居住,另套房为执行申请人所有。
如果他的母亲能够自理并有自己的房子,或者没有住房但有其他子女作为赡养人的,劝说其母亲搬家。拒不搬出的,强制执行。
如果他的女儿已婚或者离婚有房子住,为了阻止执行,他听他父亲的指令而搬入的,劝说离开此屋,否则,强制她离开。
如果他确无别的财产可执行。只有一套房子,他是独子,父亲不在,母亲一直和他一起居住,女儿尚未成年或者没有结婚成家。
3 人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全国城市人均居住面积,这个房子可真是不能作为执行的标的物。
因为法律既要有严肃性,又要有温度,人性化。
执行法院的判决,既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他家住房的实际,不能把一家三代人撵到露天地。
怎么办?
债权人反思一下当初是如何借给他钱的?是否考察他的偿还能力,还有他的诚信,信誉程度。
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迟延履行和继续履行。
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
不能因为采取了执行措施而结案,也不能因一时没有履行能力而解除债务。
什么时候有履行能力,什么时候偿还。
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时,随时向法院申请执行,不受二年申请期的限制。
老百姓讲话,遇到这样的户,也真没有好的办法。
最好的办法是当初不该把钱借给他。
【2】、来自网友【叶律师】的最佳回答: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子,但有母亲和女儿住在里面,可以执行吗?
按我们法律规定,唯一住房是可以强制执行。当然,考虑到被执行人及家属生活居住需求,我们要预留 5-8 年的租金给被执行人。
但是,这里面还是会涉及腾房的问题。腾房是现实中十分麻烦的问题。如果里面居住使用的人员身体健康,年纪也不大。这种还好解决,我们法院可以责令他们配合执行工作,主动搬离。若不配合的话,我们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司法拘留。但如果住的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或者是患有疾病、行动不便的老人,那就真的很麻烦。对于这种情况,撵走及拘留都有可能出现更重大的问题,甚至是老人出现伤亡,所以我们法官也不愿意去腾房或采取强制措施。我之前的一个客户,就是因为她母亲住着,从去年到现在都没有强制执行。法院也是帮忙协调,尽可能的多给安置费,以让老人主动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