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挨打还手,会触犯法律吗?在实际侦查中警察和法院一般是怎么处理的?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Sisk】的最佳回答:
我略懂搏击,也稍懂法律,在学搏击之前也数次被警察叔叔因为打架处理过,所以,这个问题,个人看法稍有不同。
先说个亲身经历的事情吧。
前年过年回家时,因为我开的是外地牌照的看起来还比较值钱的车,大年初一早上,带着老妈去我舅家拜年的时候,就有台明摆着是找茬碰瓷的车在一路尾随我,马路上根本没有几台车,那车却几次很明显的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别我甚至跑到前面各种急刹车。
我本身就是个暴脾气,要不是大年初一不想碰晦气,要不是老妈在车上,我早就轰着油门顶上去了,但那种情形下,除了忍让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只是,我的隐忍,明显的让对方越发的肆无忌惮,尤其那台现代伊兰特被我那 5.7 升的发动机直接甩得无影无踪让对方更加恼火,赶上个红灯追上来后,俩小子直接把车横在我前方,一个拎着棒球棒另一个拿着甩棍就冲了下来。
其实我也知道,那时候最好的选择是报警,但咱这小暴脾气又实在有点“上头”,刚刚好又看到那俩小子手里那破玩意根本没什么杀伤力,一时没忍住打开车门就冲了下去,我的体重能是那俩小子加起来还带拐弯,加上一直在接受职业拳击的训练,收拾这俩小子没费啥事,毕竟无论棒球棒还是甩棍,近了身那破玩意就跟烧火棍没啥区别了。
其实,那俩小子眼看着下车我的人高马大的时候,当时就有点怂了,老妈在车上我也不敢太过分,夺下两根凶器放倒那俩小子之后也没再攻击,直到接到我妈报警后的警察 5 分钟就到达了现场。
虽然进了派出所的那俩小子完全一副受害者的造型,甚至连脑瓜子上被自己的棒球棒磕了一下都说是我打的,但行车记录仪完整的还原了现场的一切,办案的警察当然也能看出怎么回事,但那件案件还是不了了之,毕竟我身上没有任何外伤,而对方明显的“伤重”,只是当实在咽不下那口气的我宁可认拘留也不赔钱时,不愿意跟我“同归于尽”的那俩小子才选择了“和解”。
剩下的事,就不多说了,毕竟和谐第一。
这里,关于题主的问题,提点个人看法。
首先,不还手,绝对不意味着“等着挨打”
以上面的事件为例,如果我当时等着挨打,一根铝合金的棒球棒外加一根甩棍,组合起来招呼到我身上那滋味也真不好受,尤其现在那帮“闹着玩真敢下死手”的无知无畏的小混混们,他们能不能给我跟警察叔叔哭诉的机会,那事真的不好说。
其次,除非证据确凿的刑事案件,否则只要动手了,那就是“斗殴”,而无论警察还是法院,伤重原则,那是首先考虑的。
年轻的时候被收拾过几回,残酷的事实告诉我,太多的时候,警察叔叔才没有耐心去听事情的前因后果呢,他们做的笔录也只是在还原事实经过的同时固定证据,当事双方能和解最好,如果和解不了,那伤重原则就是必须的了; 而且,只要动手了,那就是各打 50 大板,都送拘留所“疗养”十五天起。
综上所述,遇到此类情况,最明智的做法,显然就是远离纠纷,就比如我的那次,不下车,或者找机会开车溜走,肯定要比我下车去“空手入白刃”要强了太多。
当然,如果实在远离不了,那也得看情况,比如仅仅是侮辱性的嘴巴子,那就挨两下倒地等待救援吧; 至于其他的,比如对方手持凶器之类的,那最好的方式肯定是能夺下凶器,还得保证不给对方造成外伤,否则,太多的事就说不清楚了。
反正,万事都有度,怎么去掌握尺度,真的是门学问,如果做不到有效且合理的阻止对方的攻击,那就多练练跑步,或者,多研究研究相关法律吧!
【2】、来自网友【海无言】的最佳回答:
“被打了还手”就是一个“坑”!只要还手,你们当事双方就是“打架斗殴”。警方到场后,先带到派出所简单询问,只要动手了就是“互殴”,看伤情如何,基本谁的伤情重谁有利。伤情都不严重的话,同意和解就皆大欢喜,如果不同意和解,那就各自拘留 15 天!基本不存在“他先动手,我是正当防卫”的说法!
有人总是怀疑:我被别人打了,不还手怎么行?我还手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吧!?其实真不是!
我有朋友在派出所,他们郑重告诉我,别人动手打你,只要不是手持凶器要你的命,千万不要还手!如果你一旦动手了,那性质就变了,那就是互殴了。只要你还手,哪怕你最终伤情比对方严重,也要该拘留就拘留!如果伤了对方,不仅要赔医药费,还有可能被刑拘!致对方轻伤就要判三年!
对此,我曾经也很不理解,但警方就是这么执行的!
所以朋友,别人打你,能忍就忍,可以求饶,忍不了就逃跑吧。然后可以报警,让警方来处理,但千万千万不要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