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为何很多人都觉得“为大伙利益而损害少数人正当利益”是合理的?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蜀江悦艳】的最佳回答:
我见过一个条友打的比方很形象~八个男人轮 J 一个女人,八个男人都很满意,受伤害的就是一个女人。难道我们就能因为 8:1 来判定,那八个人是无罪合理的?
【2】来自网友【海纳百川 135194590】的最佳回答:
那些觉得“为大伙利益而损害少数人正当利益”是合理的说法的人基本上可归纳为两种人:一种是与利益有关联的受益人,另一种是与利益无关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第一种人的行为是打着为大多数人利益而枉顾法律事实一味去谋取自己的利益-属自我意识行为。第二种人属于自以为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想标榜(粉饰)自己高尚的人-属政客意识行为。以上意识行为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意识行为。
综上只是个人观点,欢迎有不同观点的网友批评指正,不喜忽喷[呲牙]。
【3】来自网友【牧牛老叟】的最佳回答:
这种说法看起来说得很冠冕堂皇,而实则包涵着蛮横不讲道理,和不公平,还有以强凌弱成份。
为什么这么说这是不公平和以强凌弱?本人以个人亲身经历和感受来说说这个问题。
一,先说不公平
一记得大集体时当时公社为‘了“大多数人利益”,抽全公社各生产队劳力,搞了许多平坝修路修电站水库工程,或许这本意是好的,有些积极意义,但吃的吃亏受的受益很不公平。
我们生产大队处公社边缘山区,有的工程过后、可间接享受点利益,有的水库人造平坝,连利益的边都没沾上,有益的公社项目从未公平安排到过,下派义务工长年的,阶段性全队劳力“大会战”十天半月的“吃自已饭没工钱地给人家干活”……无报酬地由生产队负担,从了“多数人利益”,却毫无公平所言,很难公平均酌,还没农民说话的份,必须服从。
后改革开放始初国家也意识到这点便纠正过去的“一平二调”,“谁受益谁付岀”,方才缓解。
二,再说以强凌弱
“维护大伙的利益”,以强凌弱侵占损害少数人正当利益以权压人,是过去地方领导常用的办法
八六年已土地承包到户,村上按国家部署着手村通公路建设,这是绝对“多数人利益”,这是好事群众岀劳出力积极性很高。
修路时要毁占部分人的田地林地,虽是少数人,我也在其中。村领导当时没跟要毁占的任何人协商通知,以“少数服从多数人利益”说挖就挖,不准有任何异议。
路修通后,上级承诺过的补偿,可村主要干部对修路土地占用户补偿正当要求不理,还抬岀“大多数人利益”予以压制,
现在路已水泥硬化,被占用林地和土地的农户坐车一样多车费,被占用土地林地除村干部个人和极少人数外,未得到分文补偿。
更有甚者,有些村干部“多数人利益”成了某些地方村干部常常以强凌弱的借口。
好在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维护的是每个人的合法利益,“大伙利益损害少数人正当利益”必须协商解决为公平合理合法,不再成为村干部侵占和煽动以强凌弱的借口。法律才真正代表的是了人人平等和公平合理。
【4】来自网友【周大炮老师】的最佳回答:
不合理。只要少数利益是合法的,都应该受到保护。
为了大伙利益而损害少数正当利益是合理的,有这种想法往往是自私自利的人,为了谋取自己利益而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用一个“大伙的利益”来当一块遮羞布罢了。
例如车子刹车失灵了,为了救两个骑摩托车逆向行驶的人,而把一个正常行走向压 S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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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来自网友【青涩豆花 Ib】的最佳回答:
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必须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