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请问,诈骗犯罪后果严重吗?是不是都要坐牢?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李亚普律师】的最佳回答: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才会构成犯罪。北京市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是 5000 元,也就是说在北京市诈骗他人财物达到 5000 元的才会构成犯罪。如果诈骗的财物不到 5000 元,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2】、来自网友【五谷 pro】的最佳回答:
首先是诈骗罪后果是否严重的问题。
诈骗罪与盗窃罪一类,都属于侵犯公民财产类犯罪。因此,诈骗罪是否严重取决于诈骗的数额。
诈骗罪量刑分为三个量刑档次:
诈骗数额较大(3000—10000 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诈骗数额巨大(3 万—10 万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50 万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诈骗罪量刑具体标准由各个省在上述标准幅度范围内自行确定。
也就是说,诈骗罪具体在哪一个档次量刑取决于法院最后认定的诈骗数额。
第二个问题 是不是都要坐牢
坐牢, 我的理解就是被判处实体刑,不坐牢就是判处缓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决定行为人是否能够被免除刑事处罚,一是决定于是否实施了较为轻微的犯罪行为;二是决定于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可以被免除处罚的事实和情节。在刑法中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情节有,自首;立功;被告人是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预备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中止犯、从犯,等等。
是否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总而言之,构成诈骗罪后,是否需要坐牢,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数额以及犯罪情节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