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个体户一定要办税务登记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老王学税】的最佳回答:
已经没有税务登记的概念了。但纳税人首次发生涉税业务,税务机关还会进行“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
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所谓两证整合,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合二为一。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根据《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 号)附件 3,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流程,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经营者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开业登记;工商机关核准后,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打印营业执照,同时将开业信息向税务机关传输信息,并向质检部门传输。
第二步,税务机关获取工商部门传递的信息后,内部的信息系统将信息清分至区县税务机关;
第三步,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主管税务机关获取个体工商户登记表单信息及确认其他税务管理信息。
目前该事项的名字为“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
总结:税务机关不会再办理税务登记,发放税务登记证了。但是,纳税人首次发生涉税业务,税务机关还会进行“个体工商户信息确认”。
【2】、来自网友【财税小青年】的最佳回答:
税务登记证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是,注册个体工商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及进行税种鉴定,按章纳税!
咱们国家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为提高市场准入效率,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合为一证,但是,因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只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所以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确定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 4 省(市)为试点地区,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剩余省份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实施。
所谓“两证整合,”即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下面介绍一下营业执照的注册
一、需要提供的资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4、其他规定的资料
5、如果经营者因客观原因不能实际到场,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生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打印核准通知书。
三、双告知
工商办理完成后,向税务机关传输开业信息,并向质检部门传输相关信息。进行双告知,并发放营业执照发放。
四、税种鉴定及发票
经营者需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鉴定,然后办理发票领购及开具事宜!
不少个体户不了解流程,其实现在的办税服务厅服务很人性化的,到地方有注册指南,一看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