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我老婆是公司的行政人事经理,每个月都要帮公司垫十来万的钱,这样合理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职场再出发】的最佳回答:
这肯定不合理啊,事出反常,必有猫腻!除非你老婆非常非常有钱,拿出来十来万就跟普通人掏几十块似的,根本不怎么在乎;再要么就是你老婆本身就是公司的股东,为了公司的运转和发展,别说自己掏十来万先垫上,就是掏 100 万也心甘情愿。
正常公司,断然不会让“行政人事经理”每个月垫十来万的钱,虽然偶尔开个会做个项目的会垫点钱,但月月十来万这种事,断然不会发生!为什么呢?
大公司如果经常让员工垫钱,通常会提供“备用金”
大公司,通常都有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报销流程,事先让员工“垫钱”还是经常发生的。比如我到某地出差,或者做某个培训项目,一般酒店费用啊、会议室费用啊等等,都是先刷我自己的钱,然后再将发票拿到公司,公司给我报销。
但公司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如果哪些部门的同事经常需要垫钱,公司就会为这些人开通“备用金”,尽量避免让员工垫钱。“备用金”通常直接打员工卡里,离职才收回!
所谓“备用金”,就是公司先拿出来一笔钱给你,比如 1 万。这笔钱就时刻在你手里,你因公出差,或者因公消费需要花钱的时候,就可以用“备用金”支付。如果“备用金”不够,还是需要你自己先垫钱。但这样,自己通常不需要垫太多钱。
小公司如果让员工支付“大额项目”,通常会先“提款”
小公司,由于管理制度并不是非常健全,而且财务人员通常都是老板亲戚,所以在财务支出方面格外谨慎。所以在大额花费方面,小公司倾向于“先提款”,也就是说员工先根据预算从财务去“提取”一笔款项。
小公司通常不会搞“备用金”这一套,这样的话,对公司的资金压力太大,小公司都是在需要花钱的时候,通过层层手续“先提取”一笔款项。也就是说“一事一提”。
比如员工小王需要去做一场会议,会议费需要 20000 元,那么小王就可以按照既有流程,向公司申请这笔钱,审批通过后,财务就会将这笔钱拿出来交给小王,这样小王在支付会议费的时候,就可以用这笔“从公司提出的钱”进行支付。
总之,大公司和小公司会有一些不同!大公司倾向于常给一笔“备用金”,然后让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垫钱,再回公司报销;小公司倾向于让员工先申请,然后“提款”,再回公司核销,尽量减少员工垫付。
题主老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性是在中小公司
为何我做出这样的判断!就因为几乎所有的大公司,“人事经理”就是“人事经理”,外企喜欢叫“人力资源”,国企喜欢叫“人事”,也仅仅是称呼的不同,但都是绝对专职的,而且大公司的“人事经理”的职责是划分很细的!
“行政经理”就是“行政经理”,通常就是负责公司的一些行政安排,比如公司的文件、通知、会议、接待、车辆安排、甚至餐厅宿舍等等,这也是专职的!
将两个专职的职位混合在一起,通常是因为规模不够,没必要分开,所以“行政人事经理”这个职位多出现在中小企业,或者虽然有规模但管理却比较混乱的民营企业!
综上,题主老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概率在中小企业,或者有规模但管理比较混乱的民营企业。在这种企业里,人员流动较高,员工薪资待遇并不是非常高,所以每个月垫资 10 万这种事情是很少出现的。
因为,如果这是正常情况,就意味着“公司招聘行政人事经理,必须要求候选人拥有闲钱 10 多万,且可以随时被公司使用”,不然候选人就没有办法做这个职位。但这显然公司是不可能这么要求的!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1、自愿的
行政人事经理垫钱是完全自愿的 !虽然公司有规定“可以提前申请,然后提款”;但是行政人事经理怕走程序太麻烦,觉得还不如自己先垫上,然后再找公司报销!这是完全自愿的行为,当然前提是得有钱啊!
2、被逼的
公司某些方面出了问题,行政人事经理为了保住工作,不得不做事先垫钱,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公司出了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削减费用。
3、其他性
先问你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这十多万是为公司垫钱了,有没有可能这笔钱根本就没有为公司垫钱,而是做了其他的项目。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总之,如果偶尔一两个月垫资 10 多万,对很多企业的高管来说,也是正常的,但月月需要员工垫钱 10 多万,肯定是不太正常的!除非是员工自己嫌手续麻烦,自己也有钱,不愿意申请什么“备用金”和“预提款”,每次都是自己先垫上,那我只能说,还是因为你有钱啊!
最后,基于我的经验,每个月,注意是每个月都需要员工垫钱十多万的岗位是不正常的,因为这预示着能够胜任这个岗位的员工,必须要“个人有十多万闲钱随时被公司调用”,迄今为止,这样的岗位要求还是几乎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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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来自网友【他乡事】的最佳回答:
仅从行政人事经理这个岗位的要求,每个月需要帮公司垫十来万的钱,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当然你的老婆如果是股东或另有其它身份,可根据实际情况衡量是否合理,则另外别论了。
首先,从行政人事经理这个岗位来说,属于一个公司的中层管理岗位,所以涉及大金额用钱的事儿,都需要报告权限主管批准后方可落实,因此这是不需要自己垫付的;对于小金额的岗位权限支付,则实行时支时报即可,也是不需要自己垫付的。结合我过去的工作经验来讲,在公司内做事,公私一定要公明,特别是涉及到钱的事儿,任何部门的支出都由财务部会计负责即可,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儿。如果财务部或公司有月度资金申报计划要求,则可将本月没有计划的事儿按轻重缓急,选择本月实施下月报资金计划支付,或下月报资金计划后再实施即可,都是不需要自己垫付的呀!
其次,如果所在公司规模不大,或在创业阶段,公司内部管理还没有很规范,则可月末提前申请下月的部门备用资金计划,以防部门在下月没法正常运营,就可避免由自己垫付的可能呀!
最后,对于你老婆的情况,除工作经验不足之外,单从这一岗位来讲,我实在想不出这么大金额的资金垫付,她是如何规避风险的,一定是位牛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