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在工厂里做了 13 年,如果自动辞职,有没有赔偿?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汪 Sir 聊 HR】的最佳回答:
自己辞职,有没有赔偿?我说有,肯定会有人说我是法盲,但是的的确确,自己辞职有时候也可以拿到赔偿。至少有人按我的方法,拿到过的钱。下面我来简单的为大家说明下,这个方法的法律依据和逻辑,特别是对在工厂上班的朋友,这个方法很管用。
首先,自己辞职也有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很多人理解的赔偿,就是我们所谓的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认为只有在企业辞退我们时,才能拿到这笔钱,事实是不一定。在一定情况下,自己辞职,也是能拿到这笔钱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简单的理解,可以解释为:
- 企业没有提供必要的上班工具或没有提供工作保护;
- 拖欠工资,或没有足额发放工资;
- 少交或不交社保;
- 企业的制度违法法律;
- 威胁、逼迫让员工上班;
有以上情况的企业,员工可以自己提出辞职。但是有赔偿吗?接着往下看。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是不是很简单,只要我们用以上理由辞职,就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我们经济补偿金。
是不是自己辞职,也能拿到赔偿?工厂的加班费有没有按规定支付?社保有没有少交或不交?有没有强迫我们加班?迟到什么的,有没有随便扣钱?
是不是随便抓出一条,都能要企业付补偿金?
其次,除了补偿金,我们还能拿到什么补偿?
其实我们离职时,除了补偿金以外,还有 3 笔钱需要注意——加班费、带薪休假和调休,还要被扣的工资。当然不管是经济补偿金,还是这里说的 3 笔钱,企业肯定不会心甘情愿拿出来,通常要这些补偿,我们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1.加班费
相信加班不给加班费,这种现象还是很常见的。如果证据充足,我们至少可以要到近一年的加班费。因为《劳动仲裁法》的仲裁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可能会拒绝受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带薪休假和调休
在一家企业久了,难免会积累一些年休和调休,这些假期在我们离职时,不是作废的。而是应该折现,支付给我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被扣的工资
有些工厂在员工提出离职时,可能会编出各种理由,扣押员工当月的工资,这么做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另外: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按此方式,企业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支付加班费、休假、工资等。我们可以此条款,主张双倍赔偿。
备注:
企业少交或不交社保,我们是拿不到赔偿的。但是我们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如果企业拒绝,我们可以向社保局或者税务局投诉。
最后:
通常我们以个人理由辞职,企业是不用支付我们任何赔偿的。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甚至有违法的行为。换句话说,我们在企业上班,正常的劳动权益被侵犯了。从这个角度,我们是有权要求赔偿的。
没有企业会主动补偿给员工,想要获得赔偿,一般要通过劳动仲裁,有的甚至要打民事官司,最后获胜了,可能还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维权成本来看,作为劳动者,我们的需要付出的金钱成本或者时间成本是偏高的。
但是很多时候,我们真的去申请仲裁,不少小企业是会妥协的,毕竟劳动仲裁,不止我们要付出成本,企业也要付出成本。
关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可以翻看我前面的文章,几乎每周都会提到,或者在评论区留言,我把链接回复给你。
【2】、来自网友【萍行职场】的最佳回答:
对于参加工作的人来说,一定要多了解一些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与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部法规,值得我们去了解并熟悉其规定,以便维护好自身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能够灵活地运用法律的手段来处理工作中所遇到的纠纷。那么,在工厂里做了 13 年,如果自动辞职,有没有赔偿?
一、没有赔偿。
其实,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协商一致并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则用人单位必须给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请求的,用人单位无须赔偿。因此,尽管你在工厂里做了 13 年,在主动辞职的情形下,是没有办法得到赔偿的。
二、可以得到赔偿。
其实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以得到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其前提就是劳动者要有符合随时通知和不需要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由于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劳动者辞职的,作为用人单位都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工厂做了 13 年,满一年就可以领取一个月工资。如果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则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进行计算,且领取的年限不超过 12 年。
你觉得有道理吗?
我是职场达人“萍行职场”,感谢你的关注,升职加薪有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