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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烂尾”,开发商“跑路”,业主权益谁来维护?

十万个为什么 空空 2024-3-23 23:33:42 6次浏览

关于问题商品房“烂尾”,开发商“跑路”,业主权益谁来维护?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环同说】的最佳回答:

开发商跑路,业主这样维权:

1、弄清产权归属

一般而言,烂尾楼同样也是贷款银行及各地政府的一块“心病”,过去几年也有过续建、复建、盘活烂尾楼的案例。不过,万一购房者真的遭遇了烂尾楼,首先要做的还是学会“自救”,通过法律等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按照规定,若房企破产宣告时房屋尚未建成,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修建未建成的房屋,就会造成破产企业对购房人债务履行事实不能的情况。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地产企业破产时,房屋的权利归属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权利问题。总之,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得不到强。

同时,业内人士指出,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2)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民法典》(2021.1.1 生效)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分布交涉维权

在搞清楚产权归属后,购房者则应尽量与其他业主一起,获得最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发展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已经通过预购、获得了房屋产权的)。

另外,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开发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2】、来自网友【成都新北一条街】的最佳回答:

商品房在我国施行预售许可制度之后,我们购房者就变成了风险投资者。

我们带上三代人的积蓄,来迎接市场的洗礼,还可能遇见风险对冲,太惨。

虽然 20 年来,房地产一路高开高走,但是爆雷的也不少,空手套白狼的戏码也是层出不穷,让购房者内心波动起伏。

现在应该没有太多跑路的开发商了吧,但是问题房源应该不会少。

由于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加大了预售款的监管力度,实际上购房者的购房款都是交到了监管账户,这笔钱只能用于工程的建设,应该不会存在拿钱跑路的情况。

一房多卖这个风险是真的存在的,所以购房者还应当武装自己,学习下房管局的政策制度,现在购房都是一房一备案,全在房管局进行备案,只要自己小心,不会踏入这个坑。

最后还是要相信大的开发商,更应该相信国企开放公司,他们有自己的底线,也有更爱惜自己的羽毛,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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