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离婚协议表明了房子归女方、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在没有将房子过户的前提下男方还能争取获得房产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老蒋闲言】的最佳回答:
谢谢邀请;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条款,只要认可签字,领取离婚证,这份协议离婚文件与法院的判决文书就具有了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就如楼主所说的,离婚协议表明房子归女方,剩余贷款有女方偿还,在没有将房子过户的前提下,男方是否还能争取获得该房产。不是我打击你的积极性,在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不大。
男方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条款,特别是像这种离婚的民事案件,只要你认可,一经签字,就是一口吐沫一颗钉,板上钉钉的事。后悔了,要更改过来,只要女方现在已经履行了偿还贷款的责任,不松口,可以说比登天都还难。
除非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在协商协议内容拟定的时候,受到了外来的胁迫,或者是对方有欺诈的行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将女方上诉到人民法院,诉求重新分割财产。说句老实话,这个证据上哪里去找啊,就算你找到了证据法院能不能采信还两说呢。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有充分的信心的话,可以寻求当地的律师,为你办理此事,律师会揭尽全力的使你的利益最大化。不指望律师,这其中有很多法律的细节问题,你解决不了。
【2】、来自网友【于琦婚姻律师】的最佳回答:
开什么国际玩笑?
离婚协议已经在民政局备案了,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签了你的大名儿,你还想怎么争取?
都是成年人了,有点契约精神好吧?
等贷款还清,即便你不配合女方去过户,她也能凭借离婚协议提起确权之诉,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子归自己所有,然后自己拿着确权判决,到房管局去过户。
————————但是!
男方想争取房产,办法也不是没有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女方谈,征求女方的同意,重新对房子做出约定,并且两个人重新签一份补充协议。
这个事儿当然会有难度,但这是唯一的办法。
你说:我已经离婚了,房产证上又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自己偷偷摸摸把房子卖了,OK 吗?
当然不 OK。如果你要这样做,第一,女方得没住在那个房子里。第二,即使你偷摸地卖了房,女方仍然可以起诉要求追回你的卖房款。如果你是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卖方的,比如买家是你找的托儿,房子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售出,那女方还可以主张购房合同无效,要求买方返还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