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网贷被起诉了,查询法院显示已结案,还会再冻结银行卡微信吗?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刚强志远】的最佳回答:
很荣幸能够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我先说一下法院的程序,网贷的公司起诉你后,法院会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网贷的公司会申请法院进行执行,这个时候法院的执行部门就会对你的财产进行相应的查封执行。执行到位后这起民事纠纷就到此为止了,法院就结案了。这里要注意,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共有两个点,第一个就是审判结束,当出具了判决书后审判阶段就结束了,这个时候也是属于结案的,因为第一个步骤已经结束了,剩下的执行阶段是开启的第二个步骤。
所以你查询法院显示的已结案,是审判结束还是执行结束,对以后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审判结束,那么意味着还没有执行到位,这个时候法院是可以对你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住房等进行冻结查封的,为了最后执行;如果这个结案是已经执行完毕,那么这种情况说明已经执行到位了,或者说原告申请的执行金额已经执行到位了,那么以后就不会再找你了,也不会再对你的账户进行冻结。除非你欠了好多的网贷,不同公司对你进行起诉,可能一个公司执行结束,另一个公司还没有申请执行,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自己的一些看法,可能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关注我,我们一起交流学习,谢谢!
【2】、来自网友【微笑百香果 3】的最佳回答:
你网贷逾期被贷款公司起诉后,你在中国裁判网输入案号查询系统显示已结案,就不会再冻结你银行卡、微信。
而网贷都是银行、贷款公司开发的信贷产品,能起诉你的只有金融许可证(放贷牌照)的银行、贷款公司。银行起诉最快,而网贷逾期后,要经过催收流程,催收都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银行才会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决后,仍然不还,就去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冻结你名下财产。走法律程序追讨欠款有好、也有弊端,弊端就是遇到被告人名下没有财产,这个就是很多银行、贷款公司心中的一块心病,按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名下没有财产就只能是终止执行,临时冻结名下电子支付(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一年,满一年后自动解封,这个时候被告人就不会再次被冻结,如果要再次冻结被告,首先得原告搜集被告的财产线索再次向法院执行局提交,才能冻结被告人名下财产进行划扣。
贷款公司起诉就很慢,有的贷款公司不敢起诉,有的网友心中肯定有疑问。贷款公司不敢起诉欠款人的原因是什么,从目前来看,大多数人网贷逾期后,贷款公司都不走法律程序,主要是放贷的时候违规了,因为年率化超过了 24%,法律不保护,法院也不支持。甚至还有的贷款公司没有牌照也在给社会上的一些人员发放贷款,他们的年率化可想而知,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和法院的支持,只有极少数贷款公司能够走法律程序起诉欠款人,那就是放贷过程中合法合规,年率化在 24%以内,这种是法律保护范围之内,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也有的贷款公司因为放贷过程中借的网贷年率化在 24%以内,主要是借的金额比较小,不想起诉欠款人,起诉欠款人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说,要是遇到没钱的欠款人,起诉这种欠款人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把钱给还上,还不如委托一家催收公司跟欠款人继续纠缠协商还款比较实在,很多贷款公司都是这样,花最少的钱赚取最大利润,有节约了成本,一但出事就是催收公司自己扛,这个就是很多贷款公司两全其美的办法,而且贷款公司也知道催收流程回款进展都比较缓慢。没有通过走法律程序回款进展快,而走法律程序必须是贷款公司合法合规放贷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放贷过程中年率化超过了 24%,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欠款人反过来起诉贷款公司年率化超过了 24%,这种就是合同欺诈,那么,就是要退一赔三,也有一些人和网友会提出疑问,退一赔三的条件是什么,退一赔三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
退一赔三需要的条件为:
(1)在消费环节遇到了欺诈行为;
(2)因欺诈行为受到损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