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李钟岳为什么不同意秋瑾就义前提出的“写诀别信”的要求?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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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湖女侠秋瑾就义前曾对监斩官李钟岳提出三个请求,一是准许写家⁸书诀别;二是不要枭首;三是不能剥去衣服。
本就对秋瑾这个奇女子持有同情心的李钟岳对于后面两个请求表示同意,但就写家书诀别李钟岳却断然拒绝,这其中原委且听我慢慢道来。
秋瑾的婆家世居衡阳、湘乡交界处的湘乡荷叶神冲,她的公公王黻臣,讳华冕,字国华,在荷叶神冲老铺子开设“王大兴”豆腐店,以卖豆腐和造纸为业。他与曾国藩有姻亲,王黻臣的叔祖母曾国兰,是曾国藩的长姐。清同治年间,曾国藩兄弟镇压太平天国,“打开南京进洋财”,王家随同曾家发了财,不仅在乡里广置田宇,而且先后在湘潭、株洲、汉口开设钱铺业和当铺业,成为湘中巨富。王廷钧是王黻臣的第三子,讳昭兰,字子芳,号纯馨,年龄比秋瑾小两岁。
虽然出生于封建大家族但是秋瑾的丈夫王廷钧对于秋瑾接受革命思想进行革命活动是支持的,在秋瑾起了去日本留学的念想后毅然决然的支持她,成为秋瑾的坚强后盾。1907 年年初,秋瑾回双峰荷叶婆家一次。她从日本归国后,曾向王黻臣索银二千两,办大通学校。不久她就回神冲故里,和家人诀别,声明脱离骨肉关系。当时乡里亲友,莫不骇怪不解,以为她患了疯癫之症。实则秋瑾平日服侍翁姑,对待丈夫、儿女,感情极好。她这样做,是因为自己立志革命以后,恐株连家族,故有此脱离家庭之举,借以掩人耳目,准备为革命牺牲。
秋瑾这次离开荷叶王家回到浙江后,积极准备起义,她函告各地会党首领,到绍兴研究在浙江的反清革命起义,秋瑾正式组织了约四、五万人的光复军,推徐锡麟为首领,秋瑾任“协领”,亲拟光复军军制,编为千军。由于光复军起义事泄,清军派兵到大通学堂抓捕秋瑾,秋瑾得到消息后说:“决不离开绍兴,愿与男女两校共存亡”,“我怕死就不会出来革命,革命要流血才会成功。如满奴能将我绑赴断头台,革命成功至少可提早五年”。于是,她仍率军坚守大通学堂。为了保护革命力量,坚守的光复军被迫疏散至各地。
及至 1907 年 7 月 13 日秋瑾不幸被捕,她正气凛然,刚强不屈,在清官吏事先准备好的供状上,愤怒手书“秋风秋雨愁煞人”。7 月 15 日(农历六月初六)清晨,秋瑾怀着壮志未酬的忧愤心情来到刑场,英勇就义。临刑斩官李钟岳提出三个请求,一是准许写家⁸书诀别;二是不要枭首;三是不能剥去衣服。
监斩官李钟岳刑前曾试图挽救,期望能免秋瑾一死,此时风雨飘摇的大清王朝对秋瑾的反抗运动恨之入骨,且李钟岳身微言轻最后无力改变。李钟岳为了防止牵连秋瑾家人断然拒绝其写家书的请求,毕竟秋瑾作为重刑犯一举一动都在清廷的监视之下诀别信不免为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
女侠秋瑾
【2】、来自网友【张生全精彩历史】的最佳回答:
1907 年 7 月 15 日,年仅 32 岁的鉴湖女侠秋瑾,在绍兴轩亭口英勇就义。牺牲前,曾向监斩官李钟岳提出三个要求。
(秋瑾剧照)
那么,秋瑾究竟向李钟岳提出了哪三个要求?李钟岳面对秋瑾的要求,为何只答应了两个,另一个不答应?
事情还得从秋瑾被捕说起。
1907 年 7 月 6 日,光复会成员徐锡麟在安庆刺杀了清廷安徽巡抚恩铭。随后,在夺取安庆枪械库的战斗中,徐锡麟不幸被捕,英勇就义。
由于徐锡麟起义失败,直接导致秋瑾所在的大通学堂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7 月 7 日,浙江巡抚张曾杨命令绍兴知府福贵,搜查大通学堂并逮捕秋瑾。
山阴知县李钟岳在接到福贵的命令后,心中十分的痛苦。他私下里和秋瑾有过接触,十分钦佩秋瑾的胆识和才干。尤其是对身为弱女子的秋瑾,不但能吟诗作对,还心系家国天下,大胆追求妇女解放,提倡民主革命,印象极为深刻。
此刻的李钟岳,唯一的念头就是如何尽可能地拖延时间,让大通学堂里的秋瑾和学生们能从容撤退。在福贵的一再催促下,李钟岳才不得不在 7 月 13 日,硬着头皮带领清兵前往大通学堂。
即便这样,李钟岳仍然还在为秋瑾考虑。他为了阻止清兵开枪射杀学堂师生,故意坐轿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并在抵达现场后,下令“但加逮捕,弗许伤害”。
秋瑾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做任何抵抗。她已下定决心,为革命流血,从容被捕。李钟岳随后押着秋瑾等 8 人回到山阴县衙。
(李钟岳剧照)
福贵当夜对秋瑾进行了审讯。纵使福贵百般拷问,秋瑾始终只承认参与了妇女解放运动,对指控参与推翻清政府的政治革命活动,一概矢口否认。一无所获的福贵只好暂时作罢,将秋瑾交由李钟岳继续审讯。
第二天,李钟岳在县衙提审了秋瑾,不但没有刑具加身,还对她礼让有加,专门为她放置了一把椅子。审讯的整个过程,就像会客般平静而礼貌。最后,秋瑾的供词只有一句话,这就是传颂百年的名句“秋风秋雨愁煞人”。
福贵在得知消息后勃然大怒,痛斥李钟岳故意偏袒秋瑾,责问:“为何不用刑?”李钟岳回到:“均系读书人,面对弱女子,碍难上刑。”
但李钟岳毕竟只是一个区区知县,能量有限,他无法阻止清廷杀害秋瑾的险恶用心。
7 月 14 日晚上,李钟岳接到了张曾杨的手谕,“将秋瑾就地正法”。
李钟岳试图做最后的抗争:“供证两无,安能杀人?”
但他的话不够分量,根本没人理睬。即便李钟岳“竭力阻拒,几至冲突”,但仍然无法挽救秋瑾被害的命运。
行刑前,李钟岳对秋瑾说到:“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随即“泪随声堕”,左右之人也“相顾侧然”。
但秋瑾却毫无惧色,只给李钟岳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是准许写家书诀别;二是不要枭首;三是不能剥去衣服。
李钟岳爽快地答应了秋瑾的后两个要求,但对第一个要求,李钟岳却最终没有应允,这又是为什么呢?
(李钟岳和秋瑾剧照)
其一、李钟岳没有胆量答应秋瑾。
秋瑾被害的“罪名”,是参与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她在清廷眼里,就是个“政治犯”。
实际上,清廷坐卧不安的,并不是什么妇女解放运动,而是忌惮秋瑾倡导的民主革命。害怕国人在秋瑾的号召下,掀起轰轰烈烈的反清起义,推翻腐朽清王朝的统治。
因此,对于这样的革命者,清廷是不会有丝毫仁慈的,更谈不上同情。绝不会让秋瑾在牺牲前,还有书信存世,哪怕是诀别家书也不行。
再说了,秋瑾如果写家书,还可能因此连累更多的家人。李钟岳不愿意出现这样的后果。
其二、李钟岳没有机会让秋瑾写诀别家书。
从 7 月 14 日凌晨 2 点,李钟岳接到了浙江巡抚张曾杨处斩秋瑾的手谕起,直到凌晨 4 点,秋瑾被押赴刑场,英勇就义。在这短短的两个小时中,李钟岳和秋瑾的一言一行都在福贵的监视之下。因为清廷已经不再信任他了,但福贵又不希望自己手上沾染革命者的鲜血,只好让李钟岳做监斩官。
因此,李钟岳即便敢冒杀头的风险,答应秋瑾的要求,秋瑾也没有机会完成诀别家书。
实际上,李钟岳还是为秋瑾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秋瑾牺牲后仅仅 3 天,清廷就以“庇护女罪犯”为由,将李钟岳革职了。
离任的李钟岳终日郁郁寡欢,对秋瑾的死始终无法释怀,整日不断地重复念叨同一句话:“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最终,李钟岳因内疚而上吊自杀。
此时,距秋瑾被害不过百日。
(参考资料:《辛亥革命中的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