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这是什么意思?一共有 2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zhouliangjian】的最佳回答:
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有期徒刑缓期一年,就是一年内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规定: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来自网友【80 后杰哥 vlog】的最佳回答:
首先恭喜你,你不需要坐牢了,缓刑是什么意思呢?缓刑就是针对有些犯罪分子是第一次犯罪,并且对社会危害不大,并且能积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对所犯的错误进行补救。
法院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意思就是判处犯罪分子回家自行悔过,可以正常生活、工作,假如一年内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就不需要坐牢了,如果在缓刑一年内,该犯罪分子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将不再缓刑,就变成了实刑,就是要真正坐牢了。
那么如果不小心犯罪了,怎么才能争取缓刑呢?首先要第一时间报案自首、认认真真交代问题,然后对于犯罪所产生的民事纠纷进行赔偿,争取得到对方的原谅,法院会根据你的表现综合来评判。
但是要说明的说:缓刑不包括【重刑犯、多次犯案的犯罪人、毫无悔改的犯罪嫌疑人】只针对情节较轻、危害社会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事情不要冲动,也不要走捷径,更不要干违法乱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