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问题如果被大熊猫攻击,将大熊猫杀死,算正当防卫吗?一共有 5 位热心网友为你解答:
【1】、来自网友【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的最佳回答:
叫紧急避险
【2】、来自网友【五次方物语】的最佳回答:
不算正当防卫。我们可以看一下正当防卫的定义: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大熊猫不是人,它没有法律义务,所以也不存在不法侵害。针对大熊猫的伤害所做出反抗或制止行为,不能算作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只针对人,动物不行。
那么,题主所述的情形,在法律上应该如何界定?我个人认为,这种得算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指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大熊猫并没有生存权,它之所以受保护乃是为了保护公众能够继续看到大熊猫的权益,这种权益在题主所述的极端情况中,和人的生命相比,属于较小的利益,此时应以人的生命为优先。
所以,在生命受到大熊猫威胁,不杀死不足以保护自身的情况下杀死大熊猫,可以认定为紧急避险行为,不负法律责任。
【3】、来自网友【穿着棉袄不洗澡】的最佳回答:
你用什么把大熊猫杀死?你知道大熊猫的另一个名字吗?它叫食铁兽!别看它憨态可掬,一旦发怒,动物界鲜有它的对手,你确信你能赤手空拳对付一头发怒的大熊猫?
当然大熊猫不具有人类的智商,只要不是正面对峙,人类还是有办法干掉大熊猫的。如果是这样,你自然脱不了干系!中国有 14 亿人口,但拥有的大熊猫只有不到 2000 只!可以说,大熊猫不仅仅是及其珍稀的国宝,甚至在全世界都是宝贝!如果你干掉一级保护动物,根据《刑罚》第 341 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希望大家爱护动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即便动物发狂,自有政府部门负责处理。伤害国家保护动物,会受到来自动物本身和来自法律的严厉惩罚。
【4】、来自网友【家子说法】的最佳回答:
不算,只能算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牺牲其中较轻的利益,保全较重利益的行为。
可以看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之间一个比较明显的区别就是,正当防卫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紧急避险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紧急避险中还可能不存在不法侵害人)以外的利益。
熊猫攻击人,这是动物致害,不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也没有不法侵害人,所以肯定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但是,在遇到熊猫攻击时,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命权,健康权,只能牺牲熊猫作为国家保护动物的财产权,相比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熊猫的财产权肯定是较小的利益,所以被攻击者或者第三人可以打死熊猫来保护人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构成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责任。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5】、来自网友【生死有多远】的最佳回答:
无论一个人多么卑微,无论一种动物多么珍贵。如果要在二者之间取其一,保人才对(合法)。
这种价值观体现二重含义:一种是天赋人权。人的权利高于任何动物。一种是人人平等。被大熊猫攻击的可以是总统专家和乞丐等任何人。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类必须首先维护人类的权利。这就是道理。
人类存,则“道理”存,这就是“公理”或“天道”。人类不存,哪里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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